本科毕业论文提纲
学号:[1**********]005 姓名:刘洁 专业:法学 指导教师:王晖老师
论文题目:论家庭暴力中对受害人的保护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选这个题目的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我本身对于婚姻家庭法比较感兴趣,这类知识比较贴近生活,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希望对这方面的知识能够有更多更全面的了解。其次,近年来家庭暴力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逐渐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问题,亟待解决。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对于家庭暴力中对受害人的保护途径有着浓厚的兴趣,也希望能通过我自身所学的专业知识试着解决此类问题。最后,暴露在人们视野中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大多为女性和孩子,作为同样是女性的我,对于受伤害的妇女和孩子,有着深深的同情与怜爱,希望现在的我能够搜寻获取更多有关此类问题解决方案的知识,以便日后当我有能力帮助他们的时候,能够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之中。
研究家庭暴力中对受害人的保护有助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受害人伸张正义,有助于维护家庭的和睦安宁,更有利于保证社会的和谐安定,便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该题目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动态。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民法通则》在第98、101、103条规定了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名誉权、婚姻自由权等权利。
外国相关研究动态
[引言]
近年来,家庭暴力在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
(一)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
家庭暴力是一个特定的概念,是指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
关系且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如配偶、父母子女之间的一方对另一方 实施暴力的行为。简言之,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一般都有着有血缘关系且共同生活的特点。
(二)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的身体、性或精神等方面的权利。
家庭暴力不管是以殴打、捆绑、残害身体还是以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作用于受害者,客观上都是使受害者在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了痛苦,严重损害了受害者的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三)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家庭暴力给受害的家庭成员身体以及心灵造成了一定的严重的后果,比起一般的家庭矛盾更具有危险性和伤害性,因而,施暴者应该对自己实施的危害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四)家庭暴力的实施者主观上有故意。
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实施伤害行为时,主观上具有伤害的故意。
二、我国家庭暴力的特征。
(一)家庭暴力具有普遍性和严重性。
家庭暴力在当今的社会中并不罕见,因为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其伤害程度更为严重,造成较恶劣的影响。
(二)家庭暴力具有反复性。
根据现实中多发的家暴案件来看,家庭暴力发生的次数较多,受害的家庭成员往往对施暴者怀有一定的希望,希望施暴者能迷途知返,对施暴者较为心软,但往往正是这种希冀才酿造了下一个悲剧的产生。
(三)家庭暴力具有形式多样性。
家庭暴力的形式具有多样性,有武力暴力,拳打脚踢,虐待受害人等;也有冷暴力,孤立、隔离受害人,使其饱受精神折磨。
(四)家庭暴力具有隐秘性。
对于中国传统家庭来说,往往秉持着“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因而对于家中的丑闻往往不可为外人道也,通常都是到忍无可忍或者较为严重又或者是无意中被他人发现才会暴露在人们的视线中。
三、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一)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的影响。
对于一些较为传统的中国家庭来说,出嫁从夫、以夫为纲的传统观念仍然潜移默化的对家庭生活有所影响。男人是家里的天,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属品,传统男尊女卑的观念容易使男人产生较强的优越感和较强的控制欲,造成家庭失和,易产生家庭暴力。
(二)社会压力的影响。
当今社会的发展脚步越来越快,人们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在社会上、工作中积累的压力难以得到纾解,往往就会在家庭中的琐碎小
事中寻找发泄的出口,诱发家庭暴力。
(三)个人的精神状况。
在许多的家庭暴力案件中,我们通常都能够得到一个信息:施暴者往往在时报过程中能够获得快感。由此可见,施暴者将施暴作为一个发泄的出口,或是发泄自己的不满,或是释放自己压抑的情绪,再或者就是有的施暴者本身潜在的存在一定的心里疾病,精神状况存在一定的问题。
(四)法律对于此类问题的规定尚不够完备。
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手段较为缺失,现行法律对于此类问题的规定也并不完善,使得较多的受害人寻不到合适的法律途径来解决此类问题。
四、我国法律关于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所做出的努力。
(目前对于此类事实的资料正在查询中)
五、现今其他国家对于家庭暴力实施的法律保护。
(一)其他国家发生的家庭暴力案件的特征,与我国相比具有怎样的独特性或是存在何种共通点。
(二)其他国家对于家庭暴力中受害人的保护所实施的具体法律条
例或是规章制度。
(三)相较于其他国家我国关于家庭暴力中受害人的保护的立法方面还存在哪些不足或是做得较好的方面,以及后续需要改进的地方。
六、对于家庭暴力中受害人的保护个人的思考。
刘洁 法学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