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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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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2011—2015年规划蓝图--全景展望 《保定市"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

[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河北省关于加强“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精神,保证《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空间落实,合理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推进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变,实现保定城市经济社会与生态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河北省关于加强“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精神,保证《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空间落实,合理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推进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变,实现保定城市经济社会与生态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规[2002]218号);

5、《关于加强“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建规[2011]31号);

6、《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7、《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8、保定市政府、规划、建设、交通、文保、旅游、水利、环保等部门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3条 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

1、规划期限:2011年——2015年

2、规划范围:《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

第4条 规划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十二五”规划为依托,以建设低碳城市为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拉大框架、完善功能、提升品位、打造精品”的总体思路,合理配置各类资源要素,加快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推进保定都市区建设,把保定市建设成为空间布局合理、文化底蕴深厚、城市功能发达、基础设施完备、生态环境优美的国家级园林城市和京津冀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努力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球低碳领军城市。

第二章 城市近期发展规模

第5条 人口规模

规划至2015年,保定市中心城区人口为170万人(含半年以上外来人口)。

第6条 用地规模

规划至2015年,保定中心城区建设用地为173平方公里,其中新增城市建设用地约36平方公里,旧城改造约5平方公里。

第三章 都市区近期发展规划

第7条 都市区发展思路

“十二五”期间,保定都市区将按照“产业同链、交通同网、信息同城、旅游同线、生态共建、环境共治、设施共享”的原则,重点推进保定都市区同城化建设。加快以快速路为

主的道路系统建设,统筹供电、供水、通信等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实现交通的全面对接及基础设施的互联与共享。

第8条 加快建设“一城三星一淀”大保定

加快统筹保定市区和清苑、满城、徐水、安新四县的规划建设。北部,通过扩大“中国电谷”空间,推动城区向北发展,建设朝阳大街北延工程,加快与满城、徐水工业区对接;南部,依托长城、中兴和汽车零部件基地向南拓展,建设乐凯大街南延道路工程,加快与清苑对接;西部,建设七一路西延、复兴路西延、北三环西延道路工程,加快与满城对接;东部,建设白洋淀大道,快捷联通华北明珠白洋淀。通过北扩、南拓、西接、东联,构建“西山东水映名城”的大城市格局。

第9条 构筑大交通 ,打造大水系

建设荣乌高速公路,形成由京珠、京昆、保阜和荣乌高速公路构成的保定都市区高速公路环;建设西二环,实现保定城市环路的全面闭合;加快推进七一路西延、白洋淀温泉城旅游大道、朝阳大街北延、乐凯大街南延、复兴路西延、北三环西延等道路工程的建设,形成快速、便捷的都市区骨架道路交通网络。

加快“大水系”建设步伐,全面完成“两库连通、西水东调,引水济市、穿府补淀”工程,恢复保定府河至华北明珠白洋淀的水上旅游线路。

第10条 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绿道网和万亩山林生态公园等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结合“大水系”工程,构筑“西山东水、山水相连”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第11条 加强基础设施统筹建设

根据低碳城市战略目标,体现资源节约化、效率最大化的原则,打破各组团之间的行政约束,实现都市区范围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加快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实现西大洋、王快两库连通,尽快形成供水网络体系。建设保定南郊热电联产项目、西北郊热电联产项目和东北郊热电联产项目,结合周边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形成三个资源管理中心。

第四章 城市近期建设重点

[摘要]全力推进低碳城市建设,拉大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城市精品,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第12条 城市近期建设重点

1、全力推进低碳城市建设,拉大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城市精品,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2、切实落实“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和要求。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空间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3、提高城市综合交通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系统,加强交通需求管理,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大力发展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

4、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落脚点,完善医疗、教育、文化、体育、养老、安全防灾等设施的配置。

5、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水源保护,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良好的人居环境。

6、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第13条 近期城市发展方向

规划保定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近期主要向北、向东发展,适当向南发展,控制向西发展。

第14条 城市新区建设

根据保定城市近远期发展规划,规划选取城市北部的低碳新城、城市东北部的宜居新城、城市东部的高铁片区、东湖片区和长途汽车客运站片区,城市西部的西湖片区、城市南部的南片居住区和长城汽车产业园等8大新区,作为今后5年重点推进的城市新区,为保定城市功能的提升与空间的拓展打好坚实基础。

1、北部低碳新城(中国电谷):是指借势京津世界城市崛起的战略机遇,以保定中心城区为依托,以高新区“中国电谷”为空间载体,按照低碳城市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打造全球低碳领军城市,努力成为全球低碳产业科学发展示范区,全球低碳领域的技术研发、设备制造、产品试验应用的集聚地。规划用地范围约20平方公里。

2、东北部宜居新城:规划以新一代C区、京南一品等大型住区为基础,完善配套,结合北环水系建设,继续向北延伸,形成以居住休闲为主的东北部宜居新城。规划用地范围约4平方公里。

3、东湖片区:规划结合东湖、关汉卿大剧院和动漫基地的建设,形成以商业、商务办公和产业服务为主的城市副中心,以水生态景观和水上活动为特色的城市综合公园,以居住、创业、休闲为特色的宜居社区。规划用地面积约7平方公里。

4、高铁片区:规划以保定高铁站的建设为契机,打造换乘便捷、运作高效的一体化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建成高端商务会展和知识型经济中心、对外客流集散中心,形成高效的高铁交通港、现代化商贸区和高品质的城市门户地区。规划用地面积约3平方公里。

5、东部长途汽车客运站片区:规划以东部裕华路长途汽车客运站为依托,形成保定市级商业中心。规划用地面积约1.6平方公里。

6、西湖片区:规划依托西湖和体育产业园的建设,形成以文体休闲及居住为主,环境优美、充满活力的城市空间和现代化的人居环境。规划用地面积约6平方公里。

7、南片居住区:规划以居住休闲为主,沿朝阳路适当配置大型公建,规划用地面积约

2.5平方公里。

8、南部长城工业园:规划依托长城汽车,打造保定南部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规划用地面积约7平方公里。

第15条 城市旧城改造更新

规划旧城改造更新片区主要集中在府河片区、清真寺片区、西大园片区、北关片区、四里营片区及城中村改造。规划面积约5平方公里。

1、府河片区:规划以保定古城生态文化复兴为引导,以城市生活空间的重构为目标,建设生态文化公园和滨水宜居社区。规划用地面积约1.4平方公里。

2、清真寺片区:规划结合国家级文保单位清真寺的保护与修缮和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延续回民的生活方式,以促进民族融合,同时保留和提升保定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风韵。规划用地面积约15.3公顷。

3、西大园片区:规划结合保定火车站的改造,打造保定现代城市客厅、中央商务商业休闲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展现保定现代“城市门户”形象。规划用地面积约80公顷。 第五章 近期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

[摘要]规划以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群众“住有所居”为目标,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步伐,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模,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积极探索限价商品房建设,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改善城镇居民基本居住条件。

第16条 近期住房保障规划目标

规划以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群众“住有所居”为目标,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步伐,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模,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积极探索限价商品房建设,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改善城镇居民基本居住条件。

规划至2015年,保定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5%左右,对符合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住有所居,按需建设。

第17条 近期保障性住房供应总量

2011~2015年,保定市中心城区规划新增保障性住宅5.74万套,总建筑面积约394万平方米。其中:

——廉租住房8000套,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

——经济适用住房8000套,总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

——公共租赁住房按20000套,总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

——限价商品房 10300套,总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

——棚户区改造 8212套,总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

——城中村改造 2900套,总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

第18条 近期保障性住房分年度供应指引

19条 近期保障性住房建设方式

规划采取集中建设与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建设,多途径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

第20条 近期保障性住房空间布局原则

规划按照“分散布局、相对集中”的原则,结合保定市近期建设重点区域,方位东、西、南、北兼顾,分年度有所侧重予以合理布局,主要选择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的地段,确保空间布局的科学性,切实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第21条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空间布局规划指引

目前,保定市廉租房保障条件与经济适用房保障条件已并轨管理,规划各类需求应保尽保,按需建设。在规划空间布局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并轨计算,不再分类控制。

(一)规划集中建设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小区4处,总占地约37公顷,总套数约1.68万套,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共计0.6万套,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套:

(1)位于天威路以北、东二环以东的廉租房、公租房小区(南市区)。

规划用地面积4.51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保障户数2200套,其中廉租住房1200套、公共租赁住房1000套,规划在2011年建设。

(2)高新区廉租房、公租房小区(高新区)。

乐凯大街以西、旭阳路以北规划用地面积7公顷(2012年建设)及朝阳大街以西、旭阳路以南规划用地面积3.2公顷(2015年建设),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8.2万平方米,保障户数4700套,其中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1500套、公共租赁住房3200套。

高新区市区英利集团公共租赁住房小区,规划占地1.33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保障户数约576套,2011年建设。

(3)位于七一路以南、西二环以东的廉租房、公租房小区(新市区)。

规划用地面积10.20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7.6万平方米,保障户数4700套,其中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1700套、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规划在2013年建设。

(4)位于朝阳北大街以西、太行路以南的廉租房、公租房小区(南市区)。

规划用地面积10.20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7.6万平方米,保障户数4700套,其中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1600套、公共租赁住房3100套,规划在2014年建设。

(二)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配建保障性住房。

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保市政〔2011〕35号),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项目,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10%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

保定市区2011年—2015年普通商品房预计增加面积约1100万平方米,规划配建廉租房约10000套,公共租赁住房需配建约9200套,共计1.92万套。

第22条 限价商品住房空间布局规划指引

规划期末,保定市区集中建设限价商品房小区5个,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4.8公顷,总户数约10300套。

1、位于朝阳南大街以西、太行路以北的长城限价商品房小区(南市区)。

规划用地面积8.5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1.2万平方米,保障户数2136套。规划在2011年建设。

2、位于北二环以北的英利限价商品房小区(高新区)。

规划用地面积约2.7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1万平方米,保障户数678套。规划在2011年建设。

3、位于北三环以南、恒祥大街以东的限价商品房小区(北市区)。

规划用地面积约6.3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36万平方米,保障户数2000套,规划在2013--2014年建设。

4、位于七一路以南、西二环以东的限价商品房小区(新市区)。

规划用地面积约10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保障户数3300套,规划在2012-2013年建设。

5、位于东三环以东、东风路以南的限价商品房小区(北市区)。

规划用地面积约7.3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8.6万平方米,保障户数2186套。规划在2014--2015年建设。

第23条 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规划指引

规划期末全部完成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棚户区(危陋住宅区)、城中村改造以原址改造回迁安置为主,改建完成后将极大提升保定市城市人居环境和城市品位,完善周边的城市配套。

第六章 近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摘要]规划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遵循均衡布局、公益性公共设施优先的原则,建设市级中心、市级专项中心、区级中心、社区中心四级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第24条 近期公共设施建设目标

规划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遵循均衡布局、公益性公共设施优先的原则,建设市级中心、市级专项中心、区级中心、社区中心四级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第25条 近期公共设施建设重点

规划近期公共设施重点建设3个市级综合中心,3个市级专项中心,1个区级中心。

(1)3个市级综合中心:规划在朝阳大街和东风路交汇处朝阳大街片区,形成集行政办公、商务办公、金融商贸、文化娱乐于一体的保定市综合中心;在古城区形成历史文化和传统商业文化中心;在高新区北部朝阳大街两侧建设以会展、商务金融、低碳领域技术研发为主的保定北部中心。

(2)3个市级专项中心:规划在东湖片区,东三环两侧区域,形成市级文化休闲教育科研中心,规划建设东湖、关汉卿大剧院、动漫基地、文化产业园等项目;规划在高速铁路站场周边区域,规划建设高端商务会展、知识型经济中心和现代化商贸区;在西湖片区,西二环与西三环之间、七一西路两侧区域,形成市级体育产业基地,建设西湖、市级体育设施(场、馆)、体育休闲和体育产业中心。

(3)1个区级中心:规划在东二环两侧,东风东路和裕华东路之间区域,依托长途汽车客运站建设区级中心。

第26条 行政办公

规划现有的行政办公用地在原基础上逐渐完善,同时加强居住区和社区级管理设施建设,促进社区发展,在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中按照相关标准配置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

第27条 商业金融

规划重点完善中心城区的市级商业、金融主中心,增建片区级商业中心,形成多层次的商贸设施网络体系。加强各类市场、居住区(街道)级、社区级商业设施建设,方便居民生活。

规划着力打造“裕华路传统文化商贸区、朝阳大街现代金融商贸区、北部中国电谷现代商务商贸区,西大园中央商务休闲区、高铁国际商务会展区,东湖时尚文化休闲商贸区、三丰路商贸批发区、东二环商贸物流区”等八大特色鲜明的功能区块,形成现代化、特色化、高端化的都市商贸核心区。

第28条 市场建设

规划近期新建专业市场6个,改扩建便民市场15个,新建便民市场35个。

第29条 文化设施

通过古城风貌保护和功能疏解,建设市级传统文化中心;通过对东湖片区的建设,打造保定市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和现代文化产业基地;同时加强居住区(街道)级文化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文化设施,打造一批文化特色街区。规划近期重点完成关汉卿大剧院和博物馆、直隶文化博物馆、河北影剧院等17项文化设施的建设。

第30条 教育设施

规划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启动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加快改造薄弱学校,规划期内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达到100%。为适应城市建设速度和规模,规划新建和扩建一批普通中小学,同时进一步加强居住区配套中小学校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规划近期建设市直属九年一贯制学校、东湖一中等21所中小学, 幼儿园14所。

规划积极推行高中多样化办学,建设一批创新型、现代化化特色高中;加快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重点发展中心城区东北部高教园区,加强科研及教育职能,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化。

第31条 体育设施

规划在保定西湖片区建设体育场馆,形成具备承办大型国际国内赛事的综合性市级体育中心;在其他片区建设区级体育中心,结合居住区和城市绿地建设,增加市民健身体育设施。规划重点新建西湖体育公园,把裕华路市体育场馆及周边区域改造提升为保定市的全民体育健身基地,同时结合外环水系建设、府河景观廊建设,打造市民健身廊道。

第32条 卫生医疗设施

规划完善疾病预防和控制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建设以现代化大型综合医院为核心,专科医院为补充的医疗卫生设施,形成市级、社区级两级医疗卫生体系。规划保留现有的三级和部分二级(包括达到二级标准的)大中型医疗机构,其余向社区医院转型;构建以大中型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为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前哨的三级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第七章 近期工业与物流业近期建设规划

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把保定市打造成为全球低碳产业科学发展示范区、京津冀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转化基地。

第33条 产业发展引导

规划重点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设备、汽车及零部件等先进制造业,积极培育壮大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把保定市打造成为全球低碳产业科学发展示范区、京津冀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转化基地。

第34条 空间布局

(一)工业

规划重点建设北部的高新区、南部的长城工业园和东部的保定工业园,同时改造提升西部的传统工业区。

1、北部的高新区主要以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设备、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努力成为全球低碳产业科学发展示范区,全球低碳领域的技术研发、设备制造、产品试验应用的集聚地,规划工业用地范围约18平方公里。

2、南部的长城工业园主要以发展汽车及零部件等先进制造业为主,规划工业用地范围约7平方公里。

3、东部的保定工业园,主要以发展科技研发、产品中试生产为主,构建产学研一体的产业体系,规划工业用地范围约2平方公里。

(二)物流业

规划立足交通枢纽优势,在工业区和现有仓储设施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服务于本地制造商、经销商、物流企业及最终消费者的第三方物流,广泛应用现代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整合传统储运功能,推动物流园区的建设。规划重点建设西北部高新区物流园区和南部长城工业园物流园区。

第八章近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史信息,在城市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注重挖掘名城的历史文化内涵,传承地方传统和地域文脉。

第35条 保护原则和策略

1、保护历史建筑、古城格局、街区肌理、街巷空间等城市文化遗产的携带的真实性及历史信息,在城市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注重挖掘名城的历史文化内涵,传承地方传统和地域文脉。

2、整体保护历史建筑、传统街巷、河道等构成的空间形态和历史风貌,保护各历史时期的文化遗产。

3、强调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既要传承历史文化,也要保护生态环境;通过完善城区功能、改善环境品质,在保持风貌特色的同时,注重资源的再利用,满足现代生活的需求。

4、注重保护再生和城市创新相结合。历史保护是城市创新的基础,应通过保持和延续城区的历史场所感和可识别性,塑造彰显人文内涵的新时代景观,全面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

第36条 保护层次和重点

保定古城是保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应保护古城中的文物保护单位、清代及民国时期的历史建筑,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风貌特色、尺度尚存的街道风貌,保护古城墙及遗址所组成的沿护城河景观。

另外还需注重保护靴形古城的整体风貌和空间形态,保护与历史文化密切相关的护城河、府河等水系以及沿街沿河绿地、古树名木等构成的绿地。

第37条 古城的保护结构

规划确定“二片、五街、一环”的古城保护结构。“二片”指总督署—古莲池历史文化街区、和淮军公所历史文化街区。“五街”指东大街、西大街、北大街、莲池南大街(西大街—天水桥段)和城隍庙街五条风貌保护街道。“一环”指由护城河、古城墙及遗址所构成的护城河历史文化景观环。

第38条 近期保护和建设重点

1、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依据各级政府部门相关文件划定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对市区内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12处重点民居按照相关保护要求进行控制。

2、整体保护“总督署—古莲池”历史文化街区和淮军公所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风貌。

(1)总督署—古莲花池历史文化街区:抢救保护光园,修建老马号新商业广场。强调总督署、古莲花池、大慈阁等文物古迹与周边环境整体保护和综合利用。

(2)淮军公所历史文化街区:抢救保护淮军公所,保护古树名木、传统铺地等历史环境要素,强化街区历史景观的整体性。整治街区物质环境,增加基础设施,改善居住条件,考虑街区生活的延续性。

3、保护古城原有的“双井字型”道路骨架和街巷、胡同格局,传承城市肌理,打造独具特色的街道空间。严格保护裕华路、西大街、东大街、北大街、南大街和城隍庙街等对保定城市形成具有重要意义的特色风貌街道。

4、续建环古城滨河公园,打造古城地理标志,形成独具保定古城特色的“历史文化景观环”。

5、搬迁动物园,建设保定古城墙遗址公园。

6、做好古树名木的挂牌和标示工作,严禁砍伐、截枝、搭建和损坏现有古树名木。

第九章 近期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摘要]提高城市综合交通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系统,加强交通需求管理,优化城市道路网、构筑复合城市交通走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创造出行便捷的交通环境。

第39条 交通发展策略及目标

提高城市综合交通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系统,加强交通需求管理,优化城市道路网、构筑复合城市交通走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创造出行便捷的交通环境。

第40条 城市对外交通近期建设

1、规划完成保定站和保定高铁站,京石客运专线和保津城际铁路的建设。

2、规划完成朝阳大街北延、七一路西延、白洋淀大道和保定市客运枢纽西客站的建设。

3、规划完成107国道与北三环等13个对外交通出入口的改造。

第41条 城市道路近期建设

1、快速路:规划形成由西二环、东三环、北二环和南二环构成的“井”字形快速路系统。

2、主干路:规划初步形成“六纵七横”主干路骨架系统。

六纵:乐凯大街、朝阳大街、阳光大街、恒祥大街、长城大街、东二环。

七横:北三环、复兴路、七一路、东风路、天威路、三丰路、太行路。

3、近期城市道路建设项目

规划2011年修建红旗大街南延、东风路东延、创业路、环湖路等20条城市道路,道路长度约41737米;

2012年修建三丰路东延、顺通路、隆兴路、马坊路、乐凯大街南延等27条城市道路,道路长度约39870米;

2013年修建东风路西延、知青路、太行路、旭阳路、兴业路等28条城市道路,道路长度约41321米;

2014年修建建业路、工业大街、东君路、聚英街、鲁岗路等18条城市道路,道路长度约32969米,

2015年修建漕河南路、裕光路、东君路、广济路等21条城市道路,道路长度约41651米。

第42条 公共交通近期建设

规划至2015年,基本建成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多种客运方式相协调的综合客运交通体系,公交车拥有量为2550 标台,拥有水平为15 标台/万人,公共交通方式应承担30%~40%的客运出行量。

1、公交场站:规划新建火车站公交场站、西客站公交场站、高铁站场站、高开区场站、七一路高速场站、金融学院场站、北三环场站、南二环场站、农大西校场站、后辛庄场站等10处公交场站,新建公交场站应配套建设天然气加气站。

2、公交线路:至2015年,新建公交场站启用后,调整公交线路32条,开辟新线路8条,极大地提高公交覆盖率,方便市民出行。

第43条 公共停车场库近期建设

适应保定市机动车快速增长趋势,增加停车供给,特别是公共停车场供给,初步扭转停车供需失衡的局面。规划至2015年新增13个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17.3公顷。

第44条 慢行交通系统近期建设

规划加强城市绿道网的建设,实施步行交通优先政策,为步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创造安全、舒适出行环境。对不符合人行道标准的现状道路进行改建,新建道路人行道应符合标准,并修建乐凯大街化纤厂宿舍、东风路军校广场等4处立体人行过街设施。

第十章 近期城市绿地系统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摘要]“十二五”末,规划将保定建设成为城景交融、生态健全、环境舒适、景观特色鲜明、人居环境优良的国家级园林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

第45条 近期城市绿地规划目标

“十二五”末,规划将保定建设成为城景交融、生态健全、环境舒适、景观特色鲜明、人居环境优良的国家级园林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

“十二五”期间,规划新增城市绿地1313.84公顷,其中新增公共绿地279.38公顷,新增防护绿地1034.46公顷;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5平方米,城市绿地率达到37%,绿地覆盖率达到42%。

第46条 近期城市绿地建设重点

1、规划结合保定的大水系建设,逐步形成“两环四廊、五湖十园,青绿交映、水城一体”的城市水系生态绿化格局。

2、结合保定低碳生态城市的建设契机,初步建成保定市的生态、交通“绿道”系统。

3、规划完成东湖、农业生态园的建设,搬迁动物园,启动西湖和新湖的建设,同时对现有公园、绿地及各类林地进行优化提升,保护现有大树,提高公园绿地景观质量。

4、积极建设各类小型绿地和街头绿地,实现“见缝插绿”,基本达到公园绿地300-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切实推进以居住小区和单位为主的现状附属绿地改造。

第47条 近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规划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白洋淀生态环境继续好转,生态建设水平明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第48条 水环境保护

统筹考虑流域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继续推进河流水库污染整治与监管力度,加强白洋淀的污染防治。

西大洋水库、王快水库和南水北调输水总干渠作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为II 类功能区,执行II 类水质标准,严格按国家《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对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进行保护,确保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一亩泉河、侯河、百草沟、府河及护城河等主要河渠城区段等景观用水环境功能区执行IV 类水质标准。

保定市地下水源地主要为一亩泉水源地,严格执行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市政12 号文件)确定的一亩泉水源区的保护范围和措施。

第49条 大气环境保护

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继续实施“蓝天行动”计划。依据国家《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96 中环境质量区划分原则,保定市市区全部为二类环境区,执行二级大气标准。

第50条 噪声污染防治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规定,中心城区噪声标准分为4 类,无国家规定的特殊噪声要求的功能区。规划建立多部门联防联控噪声污染防治机制,从源头控制噪声污染,大力推进施工噪声污染整治,注重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推进铁路通道的隔声屏障建设。

第51条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提高固体废物处置产业化水平和综合利用水平,优先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基本达9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加强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危险废物实现100%安全处置。

第十一章 近期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摘要]规划坚持以南水北调为依托,以水库为调节,以地下水源为战略储备的水源利用原则,规划近期以地表水库(西大洋、王快)的水源为主。

第52条 给水工程规划

1、需水量预测

至2015年,保定市所需供水设施总规模为58.4万m3/d。

2、城市水源规划

规划坚持以南水北调为依托,以水库为调节,以地下水源为战略储备的水源利用原则,规划近期以地表水库(西大洋、王快)的水源为主。

3、供水系统建设

规划以保障供水安全、提高供水水质、优化供水成本、改善供水服务为目标,打造与保定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城市供水体系。

规划在北三环路与西二环路交界处建设保定市第二地表水厂,利用现有的西大洋水库引水管道为保定市区和清苑县(由保定市第一地表水厂供水)供水。同时在乐凯大街南延长线上铺设为清苑县城供水管道;在乐凯大街北延长线上铺设为电谷三期供水管道。

第53条 污水工程规划

1、污水量预测

至2015年,保定市所需供水设施总规模为46.7万m3/d。

2、污水系统分区

污水系统分为四个排水分区,分别为鲁岗污水处理厂排水分区、银定庄污水处理厂排水分区、北部排水分区(北三环路以北区域)、南部排水分区(南二环路以南至南三环路区域)。

3、各分区污水设施规划

(1)鲁岗污水处理厂排水分区

近期维持鲁岗污水处理厂(8.0万m3/d)设计规模,对厂区内部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使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同时完善区域内污水支干管。

(2)银定庄污水处理厂排水分区

近期维持鲁岗污水处理厂(24.0万m3/d)设计规模,对厂区内部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使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建设北二环路以北和防洪堤以东至高速铁路污水系统。

(3)北部排水分区(北三环路以北区域)

该区域规划污水量4.5万m3/d。该区域需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厂区位于该区域用地东北端,即在漕河以南,阳光北大街以东新建污水处理厂,规划污水处理厂规模为5万m3/d。

(4)南部排水分区(南二环路以南至南三环路区域)

该区域规划污水量2.0万m3/d。该区域考虑将污水汇入清苑县城污水处理厂。

4、污泥处置中心规划

规划在大唐电厂附近新建保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中心一座,处理规模为

350t/d。

5、再生水利用设施规划

近期建设鲁岗污水处理厂为电厂八期工程供水的5万m3/d再生水处理项目和银定庄污水处理厂为南郊电厂供水的5万m3/d再生水处理项目,厂址位于现有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第54条 雨水工程规划

规划将市区雨水排放划分为中部城区、北部、南部、东部等区四个排水分。结合地形,分区就近排放,在有条件的区域积极做好雨水回用工作,利用天然坑塘调蓄雨水,用来回灌地下水,部分作为城市绿化用水。

第55条 供电工程规划

加强电网建设,完善电网结构,到2015年,形成以大电网为依托,以220kV变电站为基本受电电源点,以区域内发电厂为补充的供电网络体系;同时在增加220kV电源点的基础上,着力加强110kV电网的建设,形成以110kV电网为主干网架的配电网络体系。

1、规划电源

规划近期建设南郊热电厂和西北郊热电厂,装机分别为6X300MW和4X300MW。

2、变电站规划

(1)规划近期新建220kV变电站4座,分别为马池站、保定西站、六九硅站、大刘庄站,新增主变容量1680 MVA。

(2)规划近期新建110kV变电站8座,分别为公园站、北辛庄站、田西良站、西王庄站、周庄站、四里营站、代庄站、南阎庄站。增容4座,分别为工业站、百楼站、赵庄站、大阳站,新增主变容量1027 MVA。

3、高压电网规划

规划至2015年,保定市区仍为一级220kV供电网和二级110kV供电网向保定市区供应电能。

(1)规划至2015年各220kV变电站均有两路及以上电源进线,保证了电网的运行可靠性与灵活性。2015年共有220kV线路22条,总长度321.7Km。

(2)规划至2015年保定市区110kV电网接线仍采用双电源双线、双T为主的接线模式。各110kV变电站均有两路及以上电源进线, 2015年共有110kV线路59条,总长度 452.6Km。

4、中压配电网规划

规划“十二五”期间共建设配网主干线路94条,主干线长度364.5公里。其中架空262公里;电缆线路102.5公里。形成了以架空线手拉手接线、架空线多分段多联络为主要接线模式的主干网架。

第56条 通信工程规划

1、发展目标

规划至2015年保定市中心城区移动电话总数发展到160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70%;保定市区固定电话总数发展到25.7万户,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16.3%;宽带户均普及率34%左右。

2、新局房近期建设

规划在朝阳北大街与北外环交口附近,新建联通端局机房;在电谷新区内新建电信端局一座。

3、邮政发展规划

规划至2015年中心城区需新建33个邮政支局(所)。每个邮政支局(所)占地500-1000㎡。规划在高速路出口处建一个邮件、物流集散中心。

第57条 燃气工程规划

1、用气量预测

规划确定保定市燃气气源以天然气为主,对于缺乏供气条件和较偏远区域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补充。规划2015年管道天然气居民气化率70%,供气量为49341万米3/年。

2、门站及储气设施规划

规划陕京二线天然气门站及储配站于天威路南侧、京港澳高速西侧,占地面积约48.6亩,门站内规划加气母站1座。

3、加气母(子)站规划

(1)加气母站供气规模为10万米3/日。规划母站位于保定市燃气总公司制气厂院内和规划陕京二线门站内。

(2)社会加气子站规划规模为2万米3/日。规划保留现有CNG加气站2座, 新建CNG加气子站4座。

(3)规划LNG公交加气站加气规模为1.2万米3/日。规划保留现有公交加气站1座(客运中心站),新建LNG公交加气站11座。

4、输配系统规划

保定市新建天然气管网采用中压一级管网供气,老管网系统仍采用中低压两级供气,新建中压管网与老中压管网间采用中压调压器送入现状中压管网系统供给用户。

第58条 热力工程规划

1、热负荷预测

至2015年,规划采暖总面积10409万平方米,规划工业热负荷为1746t/h。

2、供热区域划分

规划将保定市中心城区划分为铁西北部供热区、铁西南部供热区、铁东北部供热区、铁东南部供热区等四个供热分区。

3、热源规划

规划近期新建西北郊热电厂一期工程、南郊热电厂一期工程、扩建热电厂八期工程,并加快东北郊热电厂建设。

4、热力管网及热力站规划

近期热力管线在符合远期规划管网布局的前提下,结合保定市近期发展区域进行建设,并根据各热用户的位置及规模相应设置热力站。

第59条 环卫设施规划

1、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规划至2015 年保定市日产垃圾约1540 吨。

2、垃圾处理厂建设

规划新建垃圾处理厂两座:在顺平县城北部、界河以西的山区建设垃圾处理场一座,占地46 公顷,日处理能力近期450 吨,原有处理场达到使用年限后,新场日处理能力应达到1300 吨;规划在保新路北侧、快速客运专线以东建设特种垃圾处理场一座,占地15 公顷,日处理能力200 吨。

3、公厕

规划至2015 年保定市中心城区公厕设置密度达到4座/平方公里。公厕按“文明、卫生、方便、适用、节能、环保”来建设,新建公厕全部为二类以上水冲式公厕,已建公厕逐步改为二类以上水冲式公厕。

第十二章 近期综合防灾体系规划

[摘要]城市防洪要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

第60条 防洪

城市防洪要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

1、实施保定市区至白洋淀通水通航通路工程

规划通过河道疏浚、新筑堤防、桥梁改造,实现保定市区至白洋淀输水安全畅通;通过修建船闸、码头及堤顶路,实现市区向白洋淀沿府河通航、通路。

2、漕河治理工程

治理标准为保定市城市防洪漕河段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其余地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3、界河治理工程

治理标准为保定市城市防洪界河段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其余地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第61条 消防

至2015年, 各级消防站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配强车辆装备,并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

1、建设市级消防指挥中心

规划乐凯大街与北二环交口东侧、北二环南侧建设保定市消防指挥中心。

2、加强消防供水建设

规划配合城市建设,新建和改造消防供水管网,保证管网管径应不小于150mm,最不利点的供水压力不应小于0.15Mpa。

3、加强消防站建设

“十二五”期间,将规划新建特勤站1个,新建一级普通消防站3个。

第62条 防震

保定市中心城区设防烈度为七度,生命线系统一般按八度(或以上)设防。新建工程必须经过抗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办理房屋确权手续。

规划加强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包括应急装备、应急避难疏散场地、应急预案发布系统、应急信息反馈系统建设。

第63条 人防与地下空间利用

1、人防规划的原则

遵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总体方针,按二类人防重点城市的相关规定进行人防工程建设。

2、城市人防工程建设标准

在城市规划范围内,高层(含基础埋深超过3米)按首层面积建核6级以上人民防空工程;多层按首层面积建6B级以上人民防空工程;商业、公建及其他配套地面建筑按3-4%修建核6级以上人民防空工程;地下空间开发要兼顾人民防空的设计要求。

3、近期人防工程建设

在城市建设中同步配建人防工程。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到2015年,人防工程达到173万平方米,人均占有率在1平方米以上,规划新建指挥工程6348平方米,医疗救护工程36150平方米,专业队工程14700平方米,人员隐蔽工程980000平方米,配套工程111650平方米。

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人防建设

加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需要的建设力度。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应与城市平时防灾和战时防护的需要相结合。做到平战结合,并制定平战结合转换方案,使人防工程在规定转换时限内能达到战时使用要求。

第十三章 近期建设规划实施

[摘要]1、近期建设规划成果经法定程序确认后,将作为政府各职能部门共同的行动纲领,指导城市近期建设,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建设计划。

第64条 近期建设规划实施措施

1、近期建设规划成果经法定程序确认后,将作为政府各职能部门共同的行动纲领,指导城市近期建设,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建设计划。

2、建立城市建设的项目库并完善规划跟踪机制

3、组织编制城市建设的年度计划或规划年度报告

4、建立建设项目审批的协调机制

5、政府多方面筹集资金,加强公益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65条 本规划自批准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66条 本规划由保定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67条 本规划期内,各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用地安排等事项应遵循本规划,可结合实际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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