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餐饮服务单位
食品安全责任书
单位名称: 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为确保2013年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切实加强“年夜饭”管理,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温馨、安全的就餐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师市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餐饮服务单位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制定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具体措施,落实责任人。
二、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包括临时的和新参加工作的)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工作,食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
三、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规定,食品原料索证验收登记台帐建立率达100%,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非食用物质和腐败、变质、过期及“三无”食品。
四、采购的生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从正当渠道进货,证、票齐全,杜绝使用病死或来源不明的肉禽及其制品。
五、加工制作凉菜必须在凉菜间内进行,并做到专人、专间、专用冰箱、专用空调、专用工具和容器。“五专”实施率达 100%。
六、加工好的熟食在室温或冷藏下存放超过2小时未上桌开始食用的,需重新加热,防止显著危害发生。
七、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 落实食品添加剂“五
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并建立台帐。
八、保证具备餐饮消费安全的环境条件、加工设施和相关辅助设备。随时维护维修卫生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
九、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掌握正确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方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合格率100%。
十、每天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
十一、保证本单位不超过接待能力承办宴席,同时做好各类食品的留样并冷藏保存至少48小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配合食药监管部门调查,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十二、认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的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做一个诚实信用的餐饮业经营者,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
签 字: 年 月 日
餐饮单位名称:
责任人: 年 月 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餐饮单位责任人及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