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 研究
浅谈住房 公积 金 的会 计核 算
冀 中能 源峰 峰 集 团有 限公 司 刘 丽芬
摘 要: 职 工住 房 的 公 积 金 是 由职 工 个 人 承 担 部 分 和 单 位 承 担 部 分 共 同构成 , 这些年 , 随 着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的 不 断 深 化 和 国 民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住 房 公 积 金 作 为 一 种 新 型 的 职 工 住 房 资 金 积 累 . 额 度 逐 年 增 大, 职 工 申 请 政 策性 住 房 贷 款 和 公 积金 提 取 业 务 也 不 断扩 展 。 因 此 , 不 断 的 提 高 和 改 善 城 镇 职 工 家 庭 解 决 自住 住 房 方 面 的能 力 。 现今 的住
房 公 积 金 会 计 方 面 的 核 算 模 式 主 要 分 为 两 种 类 型 :一 种 是 直接 的 归 集
模式 , 另一种是委托归集的模式。 对 于 住 房 公 积 金 会 计 的 核 算 的 侧 重 点 和 一 般 的 会 计 核 算 之 间 不 同, 住 房公 积 金 的会 计 核 算 的 科 目可 以 分 成 四个 大 类 1 4个 科 目 . 也 就 是 资 产 类 的 6个 , 负 债类 的 有 3个 , 净 资产 的类 的有 3个 , 收支类的有 2 个, 对 于 会 计 处 理 相 对 于 工 业企 业 来 说 是 比较 简 单 的 . 既 不 需 要 对 于 生 产的费用进行归集 , 也 不 需 要 按 照 产 品 进行 实 际 的分 配 。
维护 住 房 公 积 金 所 有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加 强 住 房 公 积 金 财 务 管 理 显 得
尤 为 重 要
关键词: 住 房 公 积 金 会 计 核 算
一
、
住 房 公 积 金 会 计 核 算 的 基 本 原 则
四、 做 好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财 务 管 理 策 略
( 一) 做 好 立 法 制 度 建设
对 于 住 房 公 积 金 的核 算 要 实 现 两 个 分 账 。一 个 是 管 理 中 心 管 理 的
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 , 对于这两个方厩需要实行分账核算。 还 有
住 房 公 积 金 增 值 收 益 和 管 理 中心 管 理 费 用 应 严 格 实行 分 立 账 户 ,单 独
现 今 我 国施 行 的政 策 方 面 的 依据 《 住 房 公 积 金 管理 条 例 》 , 也 只 是 以 政 府令 的形 式 进 行 颁 发 , 没 有 在立 法 程 序 方 面进 行 严 格 的 法 律 方 面 的研 讨, 从 而保 证 住 房 公 积 金 相 关 的制 度 得 到 有 效 的实 施 。我 们 在 进 行 大 量 研 究 的 基础 上 , 对 于 整 个 运 作 的过 程 中出 现 的权 、 责、 利 等 这 些 环 节 实 现 立 法保 证 。只有 采 取 这样 的保 证 措施 , 才 能对 相 关 的单 位 进 行 监督 , 让 相
的核算 。
管 理 中心 需 要 设 立 住 房 公 积 金 个 人 明 细 账 . 实行三级明细核算。 住 房公积金总账核算是一级科 目, 住 房 公 积 金 单 位 账 户 核算 是
二 级 科 目 , 住 房 公 积 金 个 人 账 户 的核 算 时 三 级 科 目 , 需要保证 账账相符 , 账 目和 实 际相符 。 对 于 住 房 公 积 金 的收 入 和 支 出核 算 采 取对 应 核算 原 则 ,也 就 是 权
关 单 位更 好 的履 行 管 理 方 面 的 职 责 , 还 需 要 及 时 的 给定 额 的 职 工 缴 存 住
房公积金 . 从 而 实 现 对 职 工 合 法 权 益 方 面 的有 效 维 护 , 及 时 给 职 工 缴存 住 房公 积 金 , 从 而维 护 职工 的权 益 , 提高 职 工公 积 金 的 缴 交率 。
( 二) 做 好 执 珐检 查
责 发 生 制 或 者 收 付 实 现 制 。现 今 的 管 理 中心 对 于 住 房 公 积 金 收 支 的业 务 一 般 采 取 的是 权 责 发 生 制 原 则 进 行 核 算 。权 责 的发 生 制 和 收 付 实 现 制 是 相 对 应 的 ,收 付 实 现 指 是 以 受 到 或 者 支 付 的 现金 作 为 确 认 收 入 和 费用依据 。 根 据 权 责 发 生 制确 认 收入 和 费用 , 这 样 才 能 真 实 的反 映 出特 定 会 计 期 间 实 际经 营 活 动 的成 果 。
二、 住 房 公 积 金 会 计 核 算 存 在 的 问题 ( 一) 住 房 公 积 金 是 封 闭性 的专 项 基 金 从 整 个 缴 交 者 的角 度 来 看 ,其 实 际缴 交 的 公 积 金 不 能 随 时 被 “ 回
要 做 好 执 法 方 面 的 检 查 ,就 需 要 做 好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存 情况 方 面 的
执 法 相 关 的检 查 工 作 , 做 好 各 部 门之 间 的 有 效 配 合 , 并采取行政 、 法 律
和 建 立 信 息 系 统 等 多 种 途 径 和 手 段 ,对 于 监 理 起 来 的住 房公 积 金 方 面
的 制 度 和 实 际 的 情 况 进 行 全 面 的 清 理 工 作 。还 要 充 分 的 发 挥好 各 个 单 位 之 中 工 会 在 监 督 方 面 的 重 要 作 用 .对 于 住 房 公 积 金 方 面 监 理 和 缴 存 的实际情况 , 需要定期的向职工代表大会做好报告和 汇报 , 对 于 城 市 实 际使用媒体的情况 , 需 要 提 高 这 样 进 行 操 作 的透 明度 , 还 需 要做 好 非 公 有制经济组织・ , 在 建 立 住 房 公 积 金 制 度 方 面 的工 作 . 做 到应 该 建 设 的 方 面进行建设 , 应该进行缴纳的需要及时进行缴纳。 ( 三) 开 发 和 设 计 科 学 规 范 的公 积 金 管 理 信 息 系统 整个公积金存在业务量方面很大 . 实 际 的工 作 繁 杂 . 这 就需 要 采 用
赎” , 只 有 在 符 合 购 房 条 件 的时 候 才 能 进 行 使 用 , 要 么 就 是 在 退 休 的 时
候 进 行 一 次 性 的提 取 . 在这之前 . 缴 交 的 资金 实 际 上 被 用 来 帮 助 其 他 缴 交 者 满 满 足 住 房 的需 要 .这 体 现 了基 金 在 内部 成 员 之
间 进 行 的互 助 和 互 济 。从 整 个 资 金 实 际运 作 的角 度 来 看 , 公积金从 归集“ 人账” , 到 提 取
或者发 放贷款“ 出账 ” 整 个 资 源 的 循 环 仅 仅 局 限 了 内部 , 并 没 有 用 和 外
部 的资 本 市 场 进 行 连 通 , 这 就 要 求 实 现 资金 平 衡是 关 键 因 素 。 因此 , 归
实际功能方面完备 , 设 计 比较 合 理 的管 理 信 息 系统 , 要有 强 大 的 技 术 支 持。 相关 的 中 心 还 需要 加 大力 度 . 开 发 出适 合 会 计 核 算 管 理 模 式 的 公 积
金 的相 关 的管 理 系 统 , 。 这 样 的 系 统 应 该 分 为 两 个 主要 的部 分 , 也 就 是
集 业 务 是 为 了保 证 提 取 和 个 人 贷 款 业 务 正 常 开 展 ,维 持 整 个 公 积 金 资
本 运 作 的基 础 和前 提 条 件 。
( 二) 住 房 公 积 金 管理 实行 原 则方 面 的 问题
公 积 金 归 集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以 及 公 积 金 核 算 管 理 系 统 。其 中 公 积 金 归 集
管 理 系 统 核 算 到 缴 存 单 位 和 个 人 .公 积 金 核 算 管 理 系 统 核 算 到 承 办 的 银 行 .公 积 金 归 集 管 理 的 相 关 系 统 的数 据 是 经 过 整 理 之 后 送 到 公 积 金 核 算 管 理 系 统 之 后 进 行 具 体 的 账 务 核 算 ,这 就 全 方 位 的 实 现 了 住 房 公
整 个 住 房 的公 积 金 是 由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进 行 决 策 .然 后 管 理 中心 运 作 , 由银 行 专 户 存 储 , 财 政 监 督 的原 则 。 从 这 里我 们 可 以看 出 ,
管 理 中心 的任 务 是 负 责 住 房 公 积 金 的归 集 . 以 及保 值 和 增 值 , 但 是 具 体
的金 融 业 务 等 都 是 委 托 给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委员 会 制 定 的 国有 银 行 进 行
积 金 管 理 核 算 的系 统 信 息 化 。
总之 . 想要做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 还 需 要 建 立 和健 全 严 密 的 内 部
办理 的, 这 样 的委 托 密 实 存 在 很 多 的弊 端 , 别 如 在 增 加 住 房 公 积 金 的行 政 管 理 成 本 以及 使 用 公 积 金 , 面 临 的风 险将 会 增 大 。 三、 住 房 公 积 金 的会 计 核 算 管理 模 式 住 房 公 积 金 .是 一 种 结 合 住 房 制 度 改 革 的 实 际 情 况 实 际 施 行 的一 种政策 , 是 运 用 强 制 性 的储 存 方 式 , 构 建 的 一 种 长 期 的 义 务 性 和 个 人 住 房 消 费专 项 资 金 , 也 就 是 职 工 工 资 的一 部 分 。 这 样 的 目的 在 于 运 用长 期 强 制 性 的储 蓄方 面 的政 策 , 实 现 筹 集 和 实 现 融 通 住 房 建 设 的资 金 。 从 而
控制制度 , 做 好 内部 岗位 的责 任 制 。 明确 划 分 各 岗位 的 职 责权
限 , 做 到 职 责 明确 , 责任清楚 , 整个操作 的程序符合要求 , 这 样 才 能 保 证 核 算 工 作 健 康 有 序 的开 展 。
参考文献 :
『 1 1 于 尚金 . 试 论 住 房 公 积 金 会 计 核 算 及 财 务 管 理 Ⅲ. 财政 金 融, 2 0 1 1 [ 2 】 杨乃力. 住 房 公 积 金 的会 计 核 算 [ J ] . 内 蒙 古 财会 , 2 0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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