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手术的护理要求
一、染手术的概念
感染手术主要是指手术部位已受到病原微生物感染或直接暴露于感染手术区中的手术。包括有急性感染灶的手术,各空腔脏器破裂和穿孔的手术以及有严重污染伤口的手术。手术过程中,患者的血液、引流液、组织液、排泄液、分泌物等对周围环境及手术者均造成污染,如果处理不当,可引起交叉感染,甚至引起某一菌种所致疾病的爆发和流行。
常见的感染手术有:各部位脓肿切开或切除(皮肤、阑尾、膈下、胰及各体腔等),胃、肠、阑尾穿孔,皮肤蜂窝组织炎,感染性创伤,烧伤感染,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
梅毒、艾滋病、SARS 、各型病毒性肝炎患者无论进行何种手术,由于其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极强的传染性,所以其手术过程也必须参照感染手术的要求进行,应采取一系列的消毒隔离措施。
二、感染手术的护理
(一) 术前护理要求
手术室应设有无菌手术间、急诊手术间和感染手术间。无条件的医院或特殊情况不能在感染手术间进行手术时,应将感染手术安排在非感染手术之后进行。
手术间的设置有利于环境和物品的消毒,物品放置不可过分拥挤。破伤风、气性坏疽、炭疽等传染性强,一旦造成交叉感染后果严重,对这类疾病患者手术,一经确诊尽可能安排在病房手术,如需在手术室手术时,应将手术间内暂不用的物品、器械搬到室外,不能移动的物品、器械用大单覆盖,以减少污染范围。
准备好术中需要的各种器械物品及术后工作人员泡手和擦拭物品的消毒液,备物应尽可能齐全,以尽最大可能减少手术过程中与室外的接触、交流,或手术结束后未经消毒处理人员外出,以免造成周围环境的污染。
(二) 术中的护理注意点
严格限制手术间的人数,感染手术一般不安排人员参观。手术过程中,手术间人员不能任意外出,如必须外出时需按术后处置方法经特殊处置后方可外出。手术过程中需要临时借用其他手术间的物品器械时,应由室外专人向室内人员传送,进入室内的器械物品必须经过相应处置后方可拿出。特殊感染手术(破伤风、气性坏疽、炭疽和艾滋病等),室内工
作人员要戴手套,穿隔离衣。手术者应穿双层手术衣。根据卫生部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在给艾滋病患者或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手术时,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面部时,医务人员应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和防护眼镜;有时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和污染医务人员身体时,还应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有皮肤破损者参加手术时,应带双层手套。手术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针、刀片等锐器刺伤。为此,手术中应强调:使用持针器装卸刀片,禁止用手装卸刀片;传递锐器时不能锐利面直接放到术者手中;禁止将使用过的针头重新戴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过的针头、刀片等锐器。手术中使用的敷料、引流液、冲洗液、切除组织和脏器等,应集中放置于无渗漏的袋或容器中;污染液体的抽取和放出动作均应轻柔,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和工作者的污染。
(三) 术后处置
1、工作人员的处理 一般化脓性感染手术,手术人员于手术结束后,脱去手术衣、手套后即可外出;传染性强的特殊感染手术结束后,手术人员脱去手术衣、手套或隔离衣后,必须用碘伏或含氯消毒液浸泡双手,在手术间门口跟换清洁鞋后方可外出,并经沐浴、更换口罩后方可参加其他工作。
2、手术器械、物品的处理 手术中使用的器械、物品均应先经有效消毒后在清洗;无菌物品实行双消毒制度,即消毒,后清洗,再送灭菌。
根据污染的不同微生物类型,对器械物品选择合适的初步消毒方法。大多数污染的
器械物品经500~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 后即能达到消毒目的。对被肝炎病毒和结核杆菌污染的物品,使用1200~50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 。破伤风等对特殊感染手术使用后的器械,应使用20000mg/L含氯或含溴消毒剂浸泡30min 后进行常规清洗,清洗时,先用洗涤剂溶液浸泡、擦洗,去除器械上的血垢等污染,有关节,缝隙,齿槽的器械,应尽量张开或拆卸,进行彻底刷洗,然后用流水冲净,擦干或晾干,并尽快打包,以免再污染。清洗污染前后的器械盛器和运送工具必须严格区分,并有明显标志,不得混用。不能浸泡的物品,如手术床、器械台、无影灯、吸引器等,可使用同样浓度的消毒液擦拭其表面,或对物体表面进行喷洒,作用30~60min,也同样能起到消毒效果。艾滋病患者或艾滋病毒携带者使用过的器械物体,其消毒、灭菌方法原则上参照乙肝病毒的消毒灭菌方法。
3、污染布类的处理 一般化脓性感染手术中使用过的布类物品包括手术床单、治疗巾、手术孔巾、手术衣等,于手术结束后撤下单独包裹送洗衣房处理。其他感染手术中使用过的布类物品(包括厌氧菌感染、铜绿假单胞菌感染、破伤风、炭疽、艾滋病患者等),必须经
过有效浸泡消毒后或用清洁单严密包裹后送高压蒸汽处理后送洗衣房洗涤。有条件的医院,建议在进行上述的手术时,使用一次性布类物品,手术结束后送焚烧房焚烧。
4、污染环境的处理 地面、墙壁(2~2.5m高度)用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含氯消毒剂在一般微生物污染时使用浓度为含有效率1000mg/L,喷洒量墙面为200ml/㎥、地面为350 ml/㎥,作用时间为30min 以上。肝炎病毒和结核杆菌污染时,有效率的浓度为2000 mg/L,作用时间为60min 以上。过氧乙酸浓度为0.05%,作用5min ;肝炎病毒和结核杆菌污染的物品,使用过氧乙酸浓度为0.5%,作用时间为30min 。
室内空气用紫外线照射,一般细菌感染的消毒时间为1h ,病毒感染或需杀灭细菌
芽孢时,照射时间可达2h 。特殊感染后,传统的环境和空气消毒方法为甲醛熏蒸。由于甲醛对人体有致癌作用,并对环境产生污染,WHO 建议不再使用甲醛作为空气消毒剂。卫生部新版《消毒技术规范》中亦提出甲醛不宜用于空气消毒。因此,当特殊感染手术后,室内空气消毒的建议:①紫外线灯照射,并延长照射时间;②使用高强度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消毒时间≥30min ;③过氧乙酸熏蒸:将过氧乙酸用量按0.5~1g/㎥计算并稀释成15%水溶液,在60%~80%相对湿度、室温下,加热蒸发,密闭2h 。以上方法可任选一种。
5、污物的处理 ①引流液、冲洗液等污染液体内(量较多时),按1︰5加入含氯消毒剂干粉搅拌均匀后静置2~6h后弃去。或用2000 mg/L含氯消毒液作用30~60min后倒入下水道。②敷料、清除的病残组织及少量液体,可用不渗漏袋严密包裹后送焚烧炉焚烧,无焚烧炉的地方,可将上述污染物品送指定地点深埋。送病理检查的组织标本,应立即用10%甲醛固定后送检,防止污染周围环境。③消毒地面、物体表面时使用的拖布、抹布,应经有效消毒后方能再次使用。
6、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SARS )患者使用的器械物品管理要求 2002年底在广东首次发现后又在国内部分地区引起爆发流行的SARS ,其传播链虽然至今尚无明确的定论,但是SARS 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均具有极强的传染性这一点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SARS 患者使用后的器械、物品,应严格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对SARS 患者进行创伤性操作时,应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物品,如一次性刀片、缝针、导管、敷料、吸水巾、孔巾及无菌巾等。一次性物品使用后应弃置于黄色塑料袋中,封禁袋口后,再套上一层黄色塑料袋。经密封、外加明确标志后集中送到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反复使用的器械、物品,包括布类、金属器械、呼吸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表等的处理:⑴布类:需回收的布类撤下后立即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 ,然后由洗衣房负责收取,单独清洗后打包送供应室高压消毒。
⑵器械:使用后的器械用0.2~0.5%过氧乙酸浸泡60min ,或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 后清洗,擦干后包裹送高压消毒,经高压消毒后再上油保养,再次高压灭菌后存放备用。
⑶呼吸机:SARS 患者使用呼吸机应尽量使用一次性管道。除此之外,其他反复使用后的装置,可拆可卸部分用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 后清洗,然后进行灭菌处理;机器不可拆卸部分,用相同浓度溶液擦拭,作用时间为30~60min。
⑷推车:运载过SARS 患者的推车用0.5%过氧乙酸或2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时间为30min 。
⑸血压计、听诊器:用0.2%过氧乙酸或75%乙醇溶液擦拭消毒。
⑹体温计:专人专用,每次使用后立即用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