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 计 工 作 制 度
1、规划财务股统计室在分管局长的领导下,负责卫生系统的医疗业务统计工作,是对系统内、外提供统计信息的职能部门。
2、统计人员上岗必须持有《统计证》,严格遵守《统计法》。
3、统计人员必须广泛收集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和严肃的工作作风,严格审核,科学整理,做到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4、对上级规定的各项统计报表,经过统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上报,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拒报、迟报。
5、定期分析各项统计数据,并撰写分析报告。
6、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保密制度。
统 计 人 员 职 责
1、在分管局长领导下,负责全区卫生统计工作。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水平,并督促指导下级单位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业务学习和《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学习。
3、负责收集、整理、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适应卫生改革需要的统计资料。
4、每月统计医院业务工作报表和劳动工资报表,建立台帐,定期分析。
5、负责对各医疗单位的统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6、负责整理、保管统计工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