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装管理规定
员工工装是反映公司整体形象及员工精神面貌的重要标志,根据公司管理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1、办公室根据公司要求负责联系工装的选料、制作、发放与保管。
2、根据各岗位实际需要,公司员工工装每2-3年更换一次。
3、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工装,如有特殊情况需 在试用期间着工装的,由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4、员工领用工装后,由个人保管,工装要保持整洁、完好, 不得私自改制式样或添加装饰。
5、领用工装时须交纳员工工装押金,公司工程部、保安部、保 洁部员工扣工装押金300元,分三个月从工资中扣完。 公司管理人员、售楼、客服员工扣工装押金600元,分三个 月从工资中扣完。
6、员工离职或调动岗位时应交回工装,所交工装应清洗干净, 否则扣清洗费20元。
7、工装在使用期限内如因非工作原因损坏或遗失,使用者须按 成本价赔偿,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并由办公室统一补做工装。 本规定属公司级制度,公司所有员工了解和掌握,并在实际工作中遵守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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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