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促进我矿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现将2011年职业病防治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措施
(一)充分利用横幅、标语、黑板报等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制定和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
(二)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有关人员每月要不定期对生产现场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年内组织有关部门深入现场开展一至两次《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的宣传和预防职业病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四)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确定今年体检时间和人数(包括进岗、离岗职工及临时工、合同工等),建立和完善各部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管理。最大限度的将职业病危害控制在源头。
(五)安通科做好岗位常规粉尘监测,每半年聘请有资质部门对生产工作现场作一次游离SiO2、全尘和呼吸性粉尘监测。
(六)不断完善降尘设施和加强职业病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降尘设施的良好运行。
(七)每周进行一次巷道冲洗除尘,每天进行一次降尘设施检修,每班按规定使用降尘设施。
二、工作具体安排
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矿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病防治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特成立科兴公司榆树泉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高文龙(矿长)
副组长:艾 尼(总工程师)
齐海文(安全副矿长)
韩志福(生产副矿长)
成 员:刘文云(安通科科长)
朱维礼(调度室主任)
高江操(综合办主任)
王新虎(机电科科长)
高宗让(运输科科长)
李开田(综采区区长)
吴万江(综掘区区长)
任建平(开拓区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通科,由刘文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方案的制定和项目实施。
2、负责井下喷雾洒水系统的管理、改造总方针的制定。不断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减少作业现场煤尘对职工的危害。
3、检查督促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落实情况,及时整改现场存在的问题。
4、对全体职工进行培训,积极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
5、负责及时发放职工劳动保护用品。
三)职业病防治及防尘领导小组成员的分工
刘文云: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协助组长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班组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四)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安通科)职责:
1、负责井下喷雾洒水系统的管理。不断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减少作业现场煤尘对职工的危害。
2、检查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现场具体情况,及时整改现场存在的问题。
3、负责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二、综合防尘管理办法
1、工作面回风巷、运输巷及各输送机转载点处均要安装喷雾装置。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达到接头严密不漏水 。
2、工作面回风巷、运输巷,距安全出口50m以内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应能封闭巷道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3、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安装喷雾装置,并要求喷雾装置灵敏可靠,使用故障少。
4、实现隔爆设施标准化,即隔爆设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5、防尘班负责管理职责范围内防尘设施的维修,如无防尘设施或防尘设施不合格,发现一处罚防尘班50元。
6、工作面在割煤过程中必须开启采掘设备的内、外喷雾装置,未使用喷雾装置严禁割煤,否则从严进行考核。
7、所有防尘洒水管路上安装的控制阀、减压阀及支管路上的控制阀,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关,如有违犯者,按制度进行考核。
8、井下所有运煤系统的喷雾装置必须保持完好,采掘班组负责职责范围内运煤系统转载点喷雾及净化水幕装置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运煤即开、无煤即停喷雾装置的原则,否则每发现一次不按规定使用喷雾装置,对该喷雾点在岗司机进行考核。
9、对井下所有积尘巷道进行定期冲洗,对没有供水管路的积尘巷道进行定期清扫,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现象,每发现一处超标,按制度对防尘班进行考核。
10、采掘设备工作期间,所有进入工作面的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否则不得进入工作面,违者按制度进行考核。
三、职工健康管理
1、新工人入矿前,必须经过健康检查,不适应从事矿山作业的,不得录用。
2、井下工人作业地点,噪声不得超过90分贝(A)。超过时,应当采取消音或其他防护措施。
3、井下工人作业地点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超过时,应当采取降温或其它防护措施。
4、对接触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5、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当粉尘中含游离二氧化硅或石棉在10%以上时,每两年至少检查一次,在10%以下时,每三年至少检查一次,对可疑尘肺,每年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要照胸部X线片。
6、粉尘作业人员患有下列病症的,应当调离粉尘作业岗位:
(1)各型活动性肺结核及活动性肺外结核;
(2)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3)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
(4)心脏血管系统的疾病;
(5)经医疗单位鉴定不适于粉尘作业的其他病症。
7、对职业病患者必须定期进行复查和鉴定。矽肺患者每年复查一次,石棉肺、煤矽肺和其他尘肺患者每两年复查一次,其他职业病由医师根据病情确定复查鉴定期限。
8、定期检查职工防护用品的使用状况,对不合格的防护用品进行更换。
四、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
1、每月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确保职工能正确对待防尘工作。
2、每2个季度进行一次职业病防治知识的考试。
榆树泉煤矿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