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件 三 检 制 度
1 目 的
为预防加工过程中发生批超差、批返修和批报废,保证产品质量一次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2 使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及零部件的生产制造过程。 3 首件三检定义
首件三检是指工人自检、组长(或指定代班人员)复检、专职检验员检验。 4 凡属下列情况,均须经首件三检后,方可继续加工。
a) 不同规格不同批次的第一件;
b) 每个工作班开始;
c) 机床设备、工夹模具进行调整之后;
d) 加工过程中更换操作者;
e) 加工过程中,工艺技术文件更改之后。
5 执行首件三检的条件
a) 有按规定手续和权限批准的工艺文件;
b) 上道工序转来的零部件流转卡或工艺路线卡填写完整,本道工序之前的各道工序经检验合格并签字;
c) 加工者使用的机床设备、工装、仪表、量具等完好; d) 生产现场文明、整洁、安全。
6 首件三检内容
6.1 对首件产品,开工前应认真消化工艺文件的各项技术要求和加工程序,仔细调整机床设备各加工参数,以及工装模具的精度等,保证首件产品一次合格。
6.2 操作工人按产品图纸对首件自检合格后,然后交组长(或指定代班人员)互检,并将检测数据填入《首件三检单》,合格签字后提交检验员专检。检验员应复查机床、工装、产品流转卡等各项条件,按工艺文件要求进行检验,将检验结果填入《首件三检单》,签署姓名和日期,并在首件上作出明显标记;同时检查、监督生产员工按要求填写《产品流转卡》。
6.3 首件三检合格后,在生产过程中,工人应勤检、勤量,对自己加工的产品百分之百的保证质量。检验员要加强巡检抽查,预防不合格品和质量问题的发生。
6.4 三检合格后,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生产班组和检验员必须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迅速查明原因,明确责任,采取措施,排除故障,重新三检。未采取措施,并未经三检合格的零(部)件不得继续加工。
6.5 凡因三检差错造成的不合格品,工人、检验员要共同查明原因、承担责任,造成的废品损失(含返工/返修损失)纳入生产班组废品指标。
6.6 无法以首件三检来控制质量的工序,由各班组与主管工程师根据具体情况,制订预防检查措施,防止成批质量问题的发生。
6.7 凡不认真执行首件三检制度,造成产品批报废、批超差、批返修的,视情节轻重,按公司《质量奖惩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