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发【2011】28号
关于印发《湄江镇中小学校检查准入制度》
的通知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各学校:
现将《湄江镇中小学校检查准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湄江镇委员会
湄江镇人民政府
2011年9月5日
湄江镇中小学校检查准入制度
为优化我镇教育发展环境,加快我镇教育发展,特制定中小学校检查准入制度。
一、各相关部门要坚决打击冲击学校、扰乱学校正常秩序的不法行为;坚决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设立网吧、歌舞厅、录像厅;坚决取缔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黑网吧;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学校、教师及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镇属职能部门和单位对中小学校进行检查,必须依法依规,并事先向中心学校通报、协商。
三、严禁各单位以任何形式向学校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对违规行为,各学校有权拒绝,对执意违规的,镇政府将追究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对各类学历教育和幼儿教育收取任何形式的调节基金,不得以开展活动的名义自行或者联合行文要求中小学师生订购除教科书之外的书刊和其他各类音像资料。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和教师订购各类文字、音像教学辅导资料和课外读物,严禁摊派报刊杂
志订阅任务。
五、学校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正常监督检查,严格遵守教育收费“一费制”制度,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收费的各项规定。严禁学校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对各种违规收费现象,要认真查处,坚决纠正。
六、严禁学校私自邀请新闻媒体的采访和报道,此类活动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七、各中小学校要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