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管理控制表
季度岗位标兵评选办法
一、目的
为促进员工工作,提升员工岗位履职能力,树立先进,学习标兵,形成良性竞争的工作氛围,全面提升电厂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挂治电厂员工(含后勤人员)。 三、管理职责
(一)电厂成立季度岗位标兵评选领导小组,由电厂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部门成立季度岗位标兵评选工作小组,由部门第一负责人任小组长,成员由部门其他负责人、分部负责人及员工代表组成。
四、评选标准 (一)评选周期:
每季度一次,每年1月、4月、7月、10月对上一季度岗位标兵组织评选。 (二)评选项目: 1、安全生产岗位标兵:
评选范围:安生部办、运维分部等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 评选限额:3名 2、综合服务岗位标兵:
评选范围:综合部办、后勤分部等从事综合服务工作人员 评选限额:3名 (三)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道德高尚、爱岗敬业、富有团队和奉献精神; 2、遵守公司及电厂各项规章制度,任劳任怨,服从上级安排;
3、技能过硬,为电厂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后勤服务工作做出突出业绩,岗位履职无明显失误;
4、服务意识强,对待员工热情周到,服务优质。 五、评选程序及奖励
(一)部门工作小组推荐,填报《季度岗位标兵申报表》,认为当季度无突出人员,
可不申报;
(二)人劳培训专责汇总申报结果,报部门工作小组审核,电厂领导小组审批。 (三)岗位标兵在电厂网站及宣传板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有效异议,则审批结果生效。如提出有效异议,则经电厂领导小组研究商议后最终确定。
(四)电厂授予相应岗位标兵称号,并发文予以表彰,奖励电厂员工500元/人/季度,后勤服务员工300元/人/季度,在月度绩效工资中体现。
(五)季度岗位标兵可连任。
(六)季度岗位标兵评选结果为员工年度考评参考之一。
附件:
季度岗位标兵申报表
申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