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12年浙江财经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团队登记表
注意事项:
1. 团队包括学生自行组织的5人以上的组织。外出实践团队必须有带队老师。 2. ‚团队名称‛一栏内填写 ‚XX 学院XX 实践服务团‛,如:‚会计学院‘支教助学、文化下乡’实践服务团‛、‚法学院大学生法律普及实践服务团‛等。 3. ‚实践服务时间‛一栏内填写活动起止日期。格式为‚XX 月XX 日至XX 月XX 日‛。
4. ‚实践服务地点‛一栏内填写活动的具体地点。
5. ‚实践服务内容‛一栏内填写活动的内容。内容要具体详实,如‚义务支教‛、‚进XX 社区法律宣传‛等等,字数200字左右。 6. 此表可复制,每队一表。
7. 本表请于2013年6月7日前交学院分团委。
8. 费用主要用于差旅费及必要的开支,除学校所给费用外,不足部分由各二级学
院和学生自筹。
9. 经费在活动前拨给70%,其余30%凭活动结束后的总结报告(或调查报告)及
费用单据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