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采购合同
编号:
供方:苏州旺德科技有限公司
需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址: 苏州
需方向供方购买 设备,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该设备技术要求、质量验收和售后服务及价格付款方式等达成如下协议:
一. 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
产品质保期:
供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1,自本产品出售之日(以发票为准)起,整机保修一年(免人工费和材料费)
2,第二年免人工费进行维修(收取合理的材料费)
3,第三及以后年份按市场价进行维护维修(收取人工和材料费)
二. 订货数量
台。具体规格详见附件2(报价单)中所述。
三. 包装
以纸箱包装,满足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及防止粗暴装卸需求。
四. 价格
合同总价为: 大写: (国内为含17%增值税总价) 。
其中包括:
(1) 设备价格和备品价格,清单详见附件2_报价单
(2) 设备包装费(如需要) 和运输到需方的运费及保险费;
(3) 供方对需方相关人员进行产品使用及保养培训的费用。
五. 验收标准
发货前,制造厂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做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得到需方书面确认后,供方方可安排出货。货物到达需方工厂,也将由需方的相关人员验收。
六. 交货期限和单据
供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设备提交给需方。.
七. 付款方式及期限
需方应在签订设备试用验收合格单后的7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全部款项。
八. 违约
如果供方交货延期,则每延误一天,需方将对供方处以本合同总金额0.3%的罚款。并以此类推。但累计罚款不应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供方交货延期 15个日历日以上的,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立即解除合同。供方须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的10个日历日内,支付已收货款及延期罚款给需方。
十一.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由签定合同的双方友
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到需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Supplier(stamp) Buyer(stamp):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Representative’s Signature Representative’s Sign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