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短期投资时,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处理的异同
短期投资具体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对比
相同点:实际取得的价款与短期投资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不同点:企业会计准则下,需要将持有期间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科目。
举例分析
【例】20×9年5月20日,甲公司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入乙公司股票1 000 000股,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支付价款合计5 080 000元,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等交易费用8 000元,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72 000元。甲公司没有在乙公司董事会中派出代表,甲公司将其划分为短期投资。
20×9年6月2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20×8年现金股利72 000元。
20×9年6月30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5.20元。
20×9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持有乙公司股票;当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4.90元。 2×10年4月20日,乙公司宣告发放20×9年现金股利2 000 000元。
2×10年5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20×9年现金股利。
2×10年5月17日,甲公司以每股4.50元的价格将股票全部转让,同时支付证券交易费用7 200元.
假设甲公司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9年5月20日,购入乙公司股票1 000 000股
借:短期投资——乙公司股票 5 008 000
应收股利——乙公司 72 000
贷:银行存款 5 080 000
(2)20×9年6月20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20×8年现金股利72 000元
借:银行存款 72 000
贷:应收股利——乙公司 72 000
(3)2×10年4月20日,确认乙公司发放的20×9年现金股利中应享有的份额=2 000 000×5%=100 000(元)
借:应收股利——乙公司 100 000
贷:投资收益 100 000
(4)2×10年5月10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20×9年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100 000
贷:应收股利——乙公司 100 000
(5)2×10年5月17日,出售乙公司股票1 000 000股
借:银行存款 4 492 800
投资收益 515 200
贷:短期投资——乙公司股票 5 008 000
乙公司股票出售价格=4.50×1 000 000=4 500 000(元)
出售乙公司股票取得的价款=4 500 000-7 200=4 492 800(元)
投资收益=4 492 800-5 008 000=-515 200(元)
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简单,在核算中运用历史成本和类似收付实现制的处理思路,而企业会计准则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体现了权责发生制。
尽管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核算方法不同,但是整个投资环节对损益的累计影响是一致的,只不过对各会计期间当期损益的影响不同。
【提示】小企业会计准则下,不计提任何一项资产减值准备。因此不再设置“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