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评分标准
建筑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采用评分方法进行,评审委员会依照工程项目情况,参照以下评分标准对投标申请人逐项进行打分, 打分以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原件为准,对机构管理情况,应通过考察核实。
一、投标单位(满分55分)
(一)企业诚信(满分11分)
1.上两年度获银行企业信用等级:
A 级称号的,得1分;
AA级的,得1.5分;
AAA级的,得2分。
同一称号就高记取,最高计至2分。
2.上两年度获工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
地市级及以上的,得2分;
县市级,得1分。
同一称号就高记取,最高计至2分。
3.企业资质等级:
一级及以上的,得3分;
二级的,得2.5分;
三级的,得2分。
4.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通过其中二项的,得1.5分;通过其中一项的,得1分。
5.上两年度被评为先进企业的:
地市级及以上,得2分;
县市级,得1分。
同一称号就高记取,最高计至2分。
(二)企业业绩(满分14分)
1.企业所承建工程上三年度曾获优质工程:
国家级,得4.5分;
省级,得4分;
地市级,得3.5分;
县市级,得3分。
同一工程就高记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7分。
2.上年度企业施工工地曾获标化工地:
省级,得3分;
地市级,得2.5分;
县市级,得2分。
同一工程就高记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5分。
3.上年度承建过同类工程(有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面积、层数、规模及技术要求)合格及以上的,得2分。
(三)财务状况(满分2分)
流动资金:考察投标申请人是否有充足的流动资金进行正常经营, 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打分。满足条件, 得1分。
负债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负债表与流动资金进行比较打分。满足条件,得1分。
(四)市场行为得分(满分15分)
投标申请人的不良行为,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日之前被行业行政管理和财政、审计、劳动部门及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列入“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尚在公示期内的,每条记录扣1分。
其中:经上述部门认定的行贿行为、弄虚作假行为和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行为、拖欠克扣民工工资行为,按以下办法扣分。
1.行贿行为
单位有行贿行为1次扣10分,2次扣15分;
企业人员中(含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业务的相关人员)有1人行贿行为的扣5分,2人扣10分,3人以上扣15分。
2.弄虚作假行为
企业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 在施工或决算过程中,材料以次充好、虚报冒领、提供虚假资料的,每次扣5分,累计最高扣15分。
3.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行为
核减率为送审价10%-15% 扣2分;
核减率为送审价15%-20% 扣4分;
核减率为送审价20%以上 扣6分;
企业承接的工程,发生多个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的,累计扣分,最高扣至10分。
4.拖欠、克扣民工工资行为
企业发生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引起集体上访事件,且情节恶劣的,发生一起扣10分,两起扣15分。
(五)机构管理(满分9分)
主要考察投标申请人在(驻)甬、鄞的机构管理状况,包括经营场所、组织机构设置、管理人员构成及到位情况和经营管理状况。甬是指宁波市的江东区、海曙区、江北区、科技园区。
1.经营场所:
企业在(驻)甬、鄞机构有独立产权经营场所7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3分,租赁的得2.4分;有600平方米及以上独立产权的得2分,租赁的得1.6分;有500平方米及以上独立产权的得1分, 租赁的得0.8分;有400平方米及以上独立产权的得0.5分, 租赁的得0.4分;
根据房产证及租房合同原件计建筑面积。
2.经营管理状况:
目前在甬、鄞有在建项目(包括直接发包及分包工程)的项目经理现有人数10人及以上的得2分;8人及以上的得1.8分;6人及以上的得1.6分;5人及以上的得1.5分;3人及以上的得1分。
3.组织机构设置:
在(驻)甬、鄞机构配备有质安部门、预算部门、财务部门、生产技术部门、经营部门、齐全的得2分,少一部门扣1分,扣完为止。
4.管理人员构成及到位情况:
在(驻)甬、鄞机构有管理人员(以与机构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签证的劳动合同为准)12人及以上的得2分;10人及以上的得1.5分;8人及以上的得1分;6人及以上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
(六)合同履约情况(满分4分)
企业上年度在鄞竣工工程,每履约一个工程得分0.5分(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至500万的工程质量、工期,下同),累计不超过2分;在鄞施工产值累计5000万及以上的得1分,产值累计达1亿及以上的得2分。
二、投标项目经理(满分45分)
(一)项目经理信誉(满分7分)
1.上五年度中曾获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国家级的,得3分。
省级的,得2.5分;
地市级的,得2分;
县市级的,得1.5分。
同一年就高记取,不重复计,最高计至4分。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一级的,得3分;
二级的,得2.5分;
三级的,得2分。
(二)项目经理业绩(满分15分)
1.上五年度所承建工程曾获优质工程:
国家级,得3分;
省级,得2.5分;
地市级,得2分;
县市级,得1.5分。
同一工程就高记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5分。
2.上五年度施工工地曾获标化工地:
省级及以上,得3分。
地市级,得2.5分;
县市级,得2分。
同一工程就高记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4分。
3.上五年度完成单项工程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每个得1分,最高计至2分。
4.承建过同类型工程(有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结构、层数、规模及技术要求): 按招标工程的类别,承建过该类别及以上工程的,每个得2分,最高计至4分。 以查验合同及竣工资料原件为准。
(三)市场行为(满分20分)
投标报名项目经理的不良行为,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日之前被行业行政管理和财政、审计、劳动部门及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列入“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尚在公示期内的,每条记录扣2分。
其中:经上述部门认定的行贿行为、弄虚作假和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行为、拖欠克扣民工工资行为,按以下办法扣分。
1.行贿行为
1次扣20分
2.弄虚作假行为
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在施工或决算过程中,材料以次充好、虚报冒领、提供虚假资料的,每次扣10分,2次扣20分。
3.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行为
核减率为送审价10%-15% 扣5分;
核减率为送审价15%-20% 扣10分;
核减率为送审价20%以上 扣15分;
同时发生多个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的,累计扣分,最高扣至15分。
4.发生一起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并引起集体上访事件扣20分。
(四)合同履约情况(满分得3分)
上三年度项目经理在鄞竣工工程,每履约一个工程得1分,最高计至3分;未履约一个工程扣1.5分,最多扣3分。
附件4
水利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评分标准
水利工程招投标时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 参照以下评分标准对投标申请人进行逐项打分,打分以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原件为准。
一、投标单位(满分55分)
(一)企业诚信(满分12分)
1.上年度获银行企业信用等级:
A级,得1分;
AA级,得1.5分;
AAA级,得2分。
同一称号就高记取,最高计至2分。
2.上两年度获工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称号:
地市级及以上,得2分;
县市级,得1分。
同一称号就高记取,(以下同) 最高计至2分。
3.企业资质等级:
一级及以上,得3分;
二级,得2.5分;
三级,得2分。
4.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 通过其中二项的,得2分;通过其中一项的,得1分。
5.上两年度被评为先进企业:
地市级及以上,得2分;
县市级,得1分。
同一称号就高记取,最高计至2分。
(二)企业业绩(满分17分)
1.企业所承建工程上三年度曾获优质工程:
国家级,得4.5分;
省级,得4分;
地市级,得3.5分;
县市级,得3分。
同一工程就高记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9分。
2.上年度承建过同类工程(有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结构、规模及技术难度)质量等级:
合格,得3分;
优良,得5分。
同一工程就高记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8分。
(三)企业财务状况(满分5分)
流动资金:考察投标申请人是否有充足的流动资金进行正常经营, 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打分。满足条件,得3分。
负债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负债表与流动资金进行比较打分。满足条件,得2分。
(四)市场行为得分(满分15分)
投标申请人的不良行为,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日之前被行业行政管理和财政、审计、劳动部门及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列入“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尚在公示期内的,每条记录扣1分。
其中:经上述部门认定的行贿行为、弄虚作假和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行为、拖欠克扣民工工资行为,按以下办法扣分。
1.行贿行为
单位有行贿行为1次扣10分,2次扣15分;
企业人员中(含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业务的相关人员)有1人行贿行为的扣5分,2人扣10分,3人以上扣15分。
2.弄虚作假行为
企业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在施工或决算过程中,材料以次充好、虚报冒领、提供虚假资料的,每次扣5分,累计最高扣15分。
3.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行为
核减率为送审价10%-15% 扣2分;
核减率为送审价15%-20% 扣4分;
核减率为送审价20%以上 扣6分;
企业承接的工程,发生多个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的,累计扣分,最高扣至10分。
4.拖欠、克扣民工工资行为
企业发生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引起集体上访事件,且情节恶劣的,发生一起扣10分,两起扣15分。
(五)拟投入的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满分6分)
根据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安排表和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及施工工艺进行对比,视满足程度进行打分。
二、投标项目经理(满分45分)
(一)项目经理信誉(满分7分)
1.上五年度曾获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国家级,得3分;
省级,得2.5分;
地市级,得2分;
县市级,得1.5分。
同一年就高记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4分。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一级,得3分;
二级,得2.5分;
三级,得2分。
(二)项目经理业绩(满分11分)
1.上五年度所承建工程曾获优质工程:
国家级,得3分;
省级,得2.5分;
地市级,得2分;
县市级,得1.5分。
同一工程就高记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5分。
2.上五年度承建过同类工程(有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结构、规模及技术难度)质量等级:
合格,得2分;
优良,得3分。
同一工程就高记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6分。
(三)市场行为(满分20分)
投标报名项目经理的不良行为,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日之前被行业行政管理和财政、审计、劳动部门及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列入“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尚在公示期内的,每条记录扣2分。
其中:经上述部门认定的行贿行为、弄虚作假和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行为、拖欠克扣民工工资行为,按以下办法扣分。
1.行贿行为
1次扣20分
2.弄虚作假行为
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在施工或决算过程中,材料以次充好、虚报冒领、提供虚假资料的,每次扣10分,2次扣20分。
3.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行为
核减率为送审价10%-15% 扣5分;
核减率为送审价15%-20% 扣10分;
核减率为送审价20%以上 扣15分;
同时发生多个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的,累计扣分,最高扣至15分。
4.发生一起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并引起集体上访事件扣20分。
(四)合同履约情况(满分得3分)
上五年度项目经理在鄞竣工工程,每履约一个工程得1分(质量0.5分,工期0.5分),最高计至3分。
(五)完成产值情况(满分4分)
上五年度项目经理完成单项工程1000万元及以上1个的得2分,最高计至4分。
附件5
交通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评分标准
根据省交通厅浙交〔2002〕251号文件规定,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采用评分方法进行,由资格评审委员会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参照以下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打分以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原件为准。
一、资质(3分)
(一)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得3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得2分。
(三)专业承包二级得1分。
二、施工业绩(27分)
(一)类似工程经历(20分)
1.满足强制性条件得10分;
2.上三年中,完成公路工程:
道路工程:完成道路工程强制性业绩要求外,每增加完成一个合格同类工程得1分,最多得2分。
路基工程:完成路基工程强制性业绩要求外,每超过5万立方米土石方工程得1分,最多得2分。
路面工程:完成路面工程强制性业绩要求外,每超过1万平方米路面得1分,最多得2分。
桥梁工程:完成桥梁工程强制性业绩要求外,同规模的桥梁每增加一个合格工程得1分,最多得2分。
隧道工程:完成隧道工程强制性业绩要求外,每增加完成一个合格同类工程得1分,最多得2分。
(二)工程质量(5分)
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通过其中二项的,得1.5分;通过其中一项的,得1分。
上三年中,完成同类公路工程施工,每创一个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评定的优良工程得1分,最多得3分。
(三)获奖情况(2分)
上三年中,获得省级交通部门在工程质量方面通过正式文件通报表扬的,每次得1分,最多得2分(必须附原件或复印件)。
三、人员配备(25分)
(一)人员结构组合(8分)
能满足强制性条件得5分;
超过强制性条件的,可酌情加3分。
(二)项目经理(10分)
1.技术职称(2分):高级工程师得2分,工程师得1分,其他不得分;
2.项目经理资质(3分):公路一级项目经理得3分,公路二级项目经理得2.5分,其它不得分;
3.项目经理经历(3分):承建过同类工程的一个项目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0.5分,最多加1分;
4.年龄(2分):30—40岁得1.5分,40—50岁得2分,50—60岁得1.5分,30岁以下、60岁以上不得分。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7分)
1.技术职称(3分):高级工程师得3分,工程师得2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3分):承建过同类工程的一个项目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0.5分,最多加1分;
3.年龄(1分):55岁以下得1分,55岁以上得0.5分,60岁以上不得分。
四、主要设备配置(20分)
满足强制性条件得15分,超过强制性条件酌情加1—5分。
五、财务能力(5分)
资金能满足强制性条件得2分,上三年度被市、县(区)金融机构评为AAA 级,一年得1分,最多得5分。
六、市场行为(20分)
上三年中,“履约行为表”4个内容均无发生的得5分。
投标申请人的不良行为,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日之前被行业行政管理和财政、审计、劳动部门及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列入“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尚在公示期内的,每条记录扣2分;被省级或宁波市、鄞州区交通部门正式行文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介入诉讼案件或被限制投标的,每次扣0.5分。本项目最多扣5分。
其中:经上述部门认定的行贿行为、弄虚作假和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行为、拖欠克扣民工工资行为,按以下办法扣分。
(一)行贿行为
单位有行贿行为1次扣10分,2次扣15分,3次以上扣20分;
企业人员中(含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业务的相关人员)有1人行贿行为的扣5分,2人扣10分,3人扣15分,4人以上扣20分;
投标的项目经理有行贿行为1次扣20分。
(二)弄虚作假作为
企业在投标报名、资料预审、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在施工或决算过程中,材料以次充好、虚报冒领、提供虚假资料的,每次扣5分,累计最高扣15分;
项目经理在投标报名、资料预审、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在施工或决算过程中,材料以次充好、虚报冒领、提供虚假资料的,每次扣10分,2次扣20分;
(三)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行为
企业内所承接的工程:
核减率为送审价10%-15% 扣2分;
核减率为送审价15%-20% 扣4分;
核减率为送审价20%以上 扣6分;
投标的项目经理所承接的工程:
核减率为送审价10%-15% 扣5分;
核减率为送审价15%-20% 扣10分;
核减率为送审价20%以上 扣15分;
同时发生多个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的,累计扣分,最高扣至15分。
(四)拖欠、克扣民工工资行为
企业发生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引起集体上访事件,且情节恶劣的,一起扣10分,两起扣15分,三起扣20分。
项目经理发生一起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引起集体上访事件扣20分。
附件6
标准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工程
招投标资格预审评分标准
评审委员会(评审小组)依照工程项目情况,参照以下评分标准对投票申请人进行逐级打分,打分以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原件为准。
一、投标单位(满分55分)
(一)企业诚信(满分12分)
1.上年度获银行企业信用等级:
A级称号的,得1分;
AA级的,得1.5分;
AAA级的,得2分。
同一称号就高记取, 最高计至2分。
2.上两年度获工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
地市级及以上,得2分;
县市级,得1分。
同一称号就高记取,最高计至2分。
3.企业资质等级:
一级及以上的,得3分;
二级的,得2.5分;
三级的,得2分。
4.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通过其中二项的,得1.5分;通过其中一项的,得1分。
5.上年度被评为先进企业的:
地市级及以上,得3分;
县市级,得2分。
同一称号就高记取,最高计至3分。
(二)企业业绩(满分15分)
1.企业所承建工程上三年度曾获优质工程:
国家级,得4.5分;
省级,得4分;
地市级,得3.5分;
县市级,得3分。
同一工程就高记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8分。
2.上年度承建过同类工程(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规模及技术要求)合格及以上的. 合格的, 得2分;
优秀的, 得3分。
同一工程就高记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7分。
(三)企业财务状况(满分4分)
1.流动资金,有充足的流动资金进行正常经营的,得2分。
2.负债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负债表与流动资金进行比较打分。满足条件得2分。
(四)企业市场行为得分(满分15分)
投标企业在上年度同类工程施工中,竣工验收时进水渠、出水渠、机耕路、机坡、机埠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依此类推,最多扣5分。
投标申请人的不良行为,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日之前被行业行政管理和财政、审计、劳动部门及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列入“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尚在公示期内的,每条记录扣1分。
其中:经上述部门认定的行贿行为、弄虚作假和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行为、拖欠克扣民工工资行为,按以下办法扣分。
1.行贿行为
单位有行贿行为1次扣10分,2次扣15分;
企业人员中(含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业务的机关人员)有1 人行贿行为的扣5分,2人扣10分,3人以上扣15分。
2.弄虚作假行为
企业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在施工或决算过程中,材料以次充好、虚报冒领、提供虚假资料的,每次扣5分,累计最高扣15分。
3.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行为
核减率为送审价10%-15% 扣2分;
核减率为送审价15%-20% 扣4分;
核减率为送审价20%以上 扣6分;
企业承接的工程,发生多个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的,累计扣分,最高扣至10分。
4.拖欠、克扣民工工资行为
企业发生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引起集体上访事件,且情节恶劣的,发生一起扣10分,两起扣15分。
(五)企业机构管理(满分9分)
主要考察投标申请人在(驻)甬、鄞的机构管理状况,包括经营场所、组织机构设置、管理人员构成及到位情况和经营管理状况。甬是指宁波市的江东区、海曙区、江北区、科技园区。
1.经营场所:
企业在(驻)甬、鄞机构有独立产权经营场所7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3分,租赁的得2.4分;有600平方米及以上独立产权的得2分,租赁的得1.6分;有500平方米及以上独立产权的得1分, 租赁的得0.8分;有400平方米及以上独立产权的得0.5分, 租赁的得0.4分;
根据房产证及租房合同原件计建筑面积。
2.经营管理状况:
目前在甬、鄞有在建项目(包括直接发包及分包工程)的项目经理现有人数10人及以上的得2分;8人及以上的得1.8分;6人及以上的得1.6分;5人及以上的得1.5分;3人及以上的得1分。
3.组织机构设置:
在(驻)甬、鄞机构配备有质安部门、预算部门、财务部门、生产技术部门、经营部门、齐全的得2分,少一部门扣1分,扣完为止。
4.管理人员构成及到位情况:
在(驻)甬、鄞机构有管理人员(以与机构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签证的劳动合同为准)12人及以上的得2分;10人及以上的得1.5分;8人及以上的得1分;6人及以上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
二、投标项目经理(满分45分)
(一)项目经理信誉(满分7分)
1.上五年度中曾获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国家级的,得3分。
省级的,得2.5分;
地市级的,得2分;
县市级的,得1.5分。
同一称号就高记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4分。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一级的,得3分;
二级的,得2.5分;
三级的,得2分。
(二)项目经理业绩(满分15分)
1.上五年度所承建工程曾获优质工程:
国家级,得3分;
省级,得2.5分;
地市级,得2分;
县市级,得1.5分。
同一工程就高记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8分。
2.曾做过同类工程的(与招标工程类似的规模及技术要求)合格的每个得2分,优良的每个得5分。最高计至7分。
(三)市场行为(满分20分)
投标报名项目经理在上年度同类工程施工中,竣工验收时进水渠、出水渠、机耕路、机坡、机埠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依此类推,最多扣3分。
投标报名项目经理的不良行为,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日之前被行业行政管理和财政、审计、劳动部门及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列入“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尚在公示期内的,每条记录扣2分。
其中:经上述部门认定的行贿行为、弄虚作假和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行为、拖欠克扣民工工资行为,按以下办法扣分。
1.行贿行为
1次扣20分
2.弄虚作假行为
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在施工或决算过程中,材料以次充好、虚报冒领、提供虚假资料的,每次扣5分,2次扣20分。
3.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行为
核减率为送审价10%-15% 扣5分;
核减率为送审价15%-20% 扣10分;
核减率为送审价20%以上 扣15分;
同时发生多个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的,累计扣分,最高扣至15分。
4.发生一起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并引起集体上访事件扣20分。
(四)合同履约情况(满分3分)
上三年度项目经理在鄞竣工工程,每履约一个工程得1分,最高计至3分;未履约一个工程扣1.5分,最多扣3分。
附件7
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评分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要采用评分方法进行,评审委员会依照工程项目情况,参考以下评分标准对投标申请人逐项进行打分,打分以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原件为准,对机构管理情况,应通过考察核实。
一、投标单位(满分55分)
(一)企业诚信(满分11分)
1.上二年度获银行企业信用等级:
A级称号的,得1分;
AA级的,得1.5分;
AAA级的,得2分。
同一称号就高记取,最高计至2分。
2.上二年度获工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
地市级及以上的,得2分;
县市级,得1分。
同一称号就高记取,最高计至2分。
3.企业资质等级:
一级及以上的,得3分;
二级的,得2.5分;
三级的,得2分。
4.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通过其中二项的,得1.5分;通过其中一项的,得1分。
5.上二年度被评为先进企业的:
地市级及以上,得2分;
县市级,得1分。
同一称号就高记取,最高计至2分。
(二)企业业绩(满分9分)
1.企业所承建工程上三年度曾获优质工程:
国家级,得4.5分;
省级,得4分;
地市级,得3.5分;
县市级,得3分。
同一工程就高记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7分。
2.上年度承建过同类工程(有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面积、规模及技术要求)合格及以上的,得2分。
(三)财务状况(满分2分)
流动资金:考察投标申请人是否有充足的流动资金进行正常经营,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打分。满足条件,得1分。
负债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负债与流动资金进行比较打分。满足条件,得1分。
(四)市场行为得分(满分15分)
投标申请人的不良行为,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日之前被行业行政管理和财政、审计、劳动部门及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列入“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尚在公示期内的,每条记录扣1分。
其中:经上述部门认定的行贿行为、弄虚作假和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行为、拖欠克扣民工工资行为,按以下办法扣分。
1.行贿行为
单位有行贿行为1次扣10分,2次扣15分;
企业人员中(含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业务的相关人员)有1人行贿行为的扣5分,2人扣10分,3人以上扣15分。
2.弄虚作假行为
企业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在施工或决算过程中,材料以次充好、虚报冒领、提供虚假资料的,每次扣5分,累计最高扣15分。
3.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行为
核减率为送审价10%-15%扣2分;
核减率为送审价15%-20%扣4分;
核减率为送审价20%以上扣6分。
企业承接的工程,发生多个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标的,累计扣分,最高扣至10分。
4.拖欠、克扣民工工资行为
企业发生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引起集体上访事件,且情节恶劣的,发生一起扣10分,两起扣15分。
(五)机构管理(满分7分)
主要考察投标申请人在(驻)甬、鄞的机构管理状况,包括经营场所、组织机构设置、管理人员构成及到位情况和经营管理状况。甬是指宁波市的江东区、海曙区、江北区、科技园区。
1.经营场所:
企业在(驻)甬、鄞机构有独立产权经营场所7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2分;租赁的得1.6分;有600平方米及以上独立产权的得1.5分,租赁的得1.2分;有500平方米及以上独立产权的得1分,租赁的得0.8分;有400平方米及以上独立产权的得0.5分,租赁的得0.4分;
根据房产证及租房合同原件计建筑面积。
2.经营管理状况:
目前在甬、鄞有在建项目(包括直接发包及分包工程)的项目经理现有人数10人及以上的得2分;8人及以上的得1.8分;6人及以上的得1.6分;5人及以上的得1.5分;3人及以上的得1分。
3.组织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