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殿芳)11月20日,记者从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了解到,为减少燃煤排放对大气的污染,我市已开始对燃煤散烧进行严格管控。
据了解,我市严控燃煤散烧的职责分工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属地主体责任,负责取缔当地禁燃区散煤销售点。市工商局牵头全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统筹、协调、保障管控工作有序开展。市发改委负责督促落实煤改电、煤改气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燃煤替代工作。市工信委要摸清燃煤散烧底数,确定目标任务,出台全市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煤炭经营场所的环境监管,严查其扬尘污染。市质监局负责生产
加工环节商品煤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加工不符合质量标准商品煤的违法行为。市住建委要加快推进煤改气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1万户燃煤居民用上燃气。市财政局负责出台燃煤替代工作具体财政补贴办法,确保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市公安局依法打击行政执法部门在整治过程中遇到的暴力抗法行为,并负责监管洁净煤流动销售商贩是否持有合规的销售证明。市国土局要严格煤炭开采审批程序,杜绝不合规煤炭的开采,从源头上堵死劣质煤进入市场。
与此同时,对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出现的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市监察局将严格追究,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