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标准(试 行)
2002-05-28 基妇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与管理,规范乡镇卫生院产科服务,完善乡镇卫生院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标准。
一、 功能任务:
1、负责本乡镇孕产妇系统管理,开展围产期保健服务,识别高危孕产妇, 动员说服高危孕产妇转向上级医疗保健机构;
2、做好产时保健提供正常分娩服务;
3、负责本乡镇孕产妇保健资料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
4、承担本乡镇村级孕产妇保健指导及女乡医和接生员培训工作, 定期检查其接生质量、产包配备和消毒使用情况;
5、开展孕产期保健健康教育知识宣传;
6、承担上级下达的指令性调研或监测工作;
7、按时参加上级工作例会,按期召开女乡医或接生员例会;
二、人员标准
1、每乡至少设妇幼专干一名。人口多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增设。
2、医师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书》,助产士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书》;
3、接产时至少要有两名医务人员在场。
三、房屋标准
1、妇产科门诊一间,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内有流水洗手设施。候诊室可利用走廊;
2、母婴同室,一组母婴床的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3、分娩区域相对独立,设有待产室与分娩室各一间,区划合理。
⑴分娩室面积一般不小于12平方米,墙面应用可擦洗消毒的材料,门窗严密,光线充足。室温宜人。室内有流水洗手设施。
⑵待产室(可与分娩室的缓冲间合用)设待产床1张。内设更衣、换鞋区。室内有流水洗手设施。
四、设备标准
产科检查床、妇科检查床、血压计、体重计、体温计、
听诊器、听筒、多普勒胎心听诊器、卷皮尺、骨盆测量器、母婴同室按每单元床配备必需物品、产床、器械台、器械敷料柜、急救柜(箱)、婴儿磅称、负压电吸引器、污物桶、照明灯(蛇皮灯)、挂钟、外阴冲洗设备、消毒产包、输液包、氧气瓶(袋)、新生儿复苏台、新生儿保温箱、氧气面罩加压给氧囊、复苏气囊、新生儿喉镜及气管插管,开口器、舌垫、导尿管、吸痰管、吸痰器、会阴切开缝合器械、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宣教资料和设备。
获得开展终止妊娠手术许可的单位,房屋、仪器、人员要求同二级医院。
五、辅助诊疗设备
尿分析仪、血球计数仪、显微镜、心电图、X 光机、超声检查设备。
六、药品
1、宫缩剂:缩宫素、麦角新碱、卡孕拴或米索前列醇
2、心血管系统药物:西地兰、可拉明、多巴胺、罂粟碱、肾上腺素、阿托品、654-2
3、 降压药:硫酸镁、心痛定、瑞吉亭(酚妥拉明)
4、 镇静药:安定、杜冷丁、冬眠灵、非那更
5、 利尿剂:甘露醇、速尿
6、 止血剂:止血敏、立止血、止血芳酸、凝血酶原复合物
7、 扩容剂:生理盐水、林格液、低分子右旋糖酥、5%及10%葡萄糖液
8、 纠酸药:5%碳酸氢钠
9、 麻醉药:普鲁卡因、利多卡因、 的卡因
10、其它:地塞米松、3.8%枸椽酸钠、纳络酮、1%硝酸银、0.25%氯霉素眼药水、10%的葡萄糖酸钙。
七、管理
1、.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
工作制度
⑴产科工作制度;
⑵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⑶孕产妇系统管理程序;
⑷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⑸待产室工作制度;
⑹产房工作制度;
⑺爱婴卫生院工作制度;
⑻孕产妇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报告制度。
工作人员职责
⑴产科医生职责;
⑵助产人员职责;
⑶母婴同室责任制护士职责;
2、建立健全抢救程序:
⑴产科出血抢救程序;
⑵新生儿窒息复苏程序;
3、建立健全产科登记:
⑴孕产妇死亡登记;
⑵围产儿死亡登记;
⑶出生缺陷登记;
⑷高危孕产妇登记;
⑸接生登记;
⑹产科出、入院登记;
⑺产科门诊登记;
⑻重危抢救登记。
4、病历规范要求:
⑴产妇病历:体温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格式化产科住院病历、产程图、产程记录、分娩记录、病程记录、护理记录、各种检查化验单、病案首页、出院记录。
⑵新生儿病历:体温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新生儿记录、查房记录、各种检查化验单。
5、工作规范要求
⑴产房或待产室有待产孕妇时实行连续值班制,直至产后2小时观察结束安全进入病房。工作人员进入产房,须更换产房专用的衣、帽、口罩、鞋。
⑵高危孕产妇在紧急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上级呼救。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
⑶接产应由取得《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的医师或助产士承担。
⑷检查产妇前后要洗手。
⑸实施科学接产,严格消毒隔离制度。
⑹产房用过的巾单及时清洗消毒,污物及时清理。
⑺胎儿娩出后应由助产医师(士)清洁呼吸道、断脐、处理脐带、擦干、Apger 评分、交母亲看过新生
儿、点眼、称体重、量身长、打新生儿左右足印和母亲大拇指印于新生儿病历上、用标明新生儿性别、体重、出生时间、母亲姓名及床号的内容的包被包裹。此前操作应记入分娩记录。
胎儿娩出后出现异常情况时,儿科医生负责抢救,助产人员协助。胎儿娩出后30分钟内,产科护理人员应帮助产妇和婴儿进行皮肤接触和早吸吮。新生儿记录单由助产人员负责完成。原则上由儿科医生管理新生儿。无特殊情况新生儿查房记录每日记录一次,特殊情况随时记录。新生儿病历归入产妇病历。 ⑻产妇分娩后助产士观察二小时,观察情况记入分娩记录。
⑼产程、分娩记录由接产人员即行记录,遇有抢救情况必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⑽保持产房整洁。每日紫外线照射一次;每周对室内全部物品、家俱彻底消毒一次。做好记录。设备和药品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⑾母婴同室每一组母婴床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平方米。婴儿床独立设置时配备足够婴儿保暖的被褥。母婴同床时床宽不应小于1.2米,并应设置护栏。
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每日产科医生负责产妇的查房。原则上儿科医生负责新生儿查房。 母婴室实行责任制护理。护理婴儿前后应洗手。新生儿护理用品固定专用。
医护人员应对产妇及家属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严禁使用奶瓶、奶嘴。无医学指征严禁使用代乳品。
母婴同室限制探视,室内严禁吸烟和大声喧哗。
每日定时湿式清扫,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室内物体表面消毒处理,空气紫外线消毒并记录。
八、开展以下技术服务并有诊疗常规:
1、产前检查及正常分娩的处理技术;
2、高危孕产妇筛查、处理及转诊技术、;
3、识别难产及转诊技术;
4、软产道损伤处理技术;
5、产科出血防治技术;
6、新生儿评分及复苏技术;
7、母乳喂养指导技术;
8、缩宫素使用技术;
9、人工流产技术;
10、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指导。
九、技术服务质量:
1、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90%
2、早孕建卡率>90%
3、产后访视率>80%
4、高危妊娠管理率>98%;
5、住院分娩率>85%;
6、滞产发生率
7、会阴侧切率
8、新生儿重度窒息发生率
9、Ⅲ°会阴裂伤率为零;
10、子宫破裂发生率为零;
11、产后出血发生率
12、院内纯母乳喂养率>90%;
13、高危妊娠筛查检出率>30%;
14、围产儿死亡率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农村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设置装备基本要求(试行)
来源: 颁布单位:卫生部 编辑:cllc02 添加日期:2004-10-19 10:47:48
文件编号: 颁布日期:1989-2-10 实施日期:1989-2-10
通知
孕产妇系统保健是妇幼保健工作的主要内容,尤其在农村,做好此项工作是提高孕产期保健质量,减少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以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实现优生优育保障母婴健康的重要措施,因此必须根据各地情况,制定农村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设置的标准与装备要求。
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设置标准及装备要求
一、产科门诊
候诊室
诊断室:正常门诊、高危门诊
咨询室
宣教室:可与候诊室同用
二、产科病房
医生办公室
护士办公室
处置室
待产室
分娩室:洗手消毒间、正常分娩室、隔离分娩室
婴儿室:正常婴儿室、隔离婴儿室
病房:床位参照卫生部(78)卫医字第1689号文关于《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 配餐室
洗漱室(内设厕所)
医、护值班室
库房
学术交流室:可与宣教室合用
三、装备
1.产前检查:高危妊娠诊治必备的器械及辅助检查设施,内诊检查台、胎心听诊器、骨盆测量器、多普勒胎心监护仪、血压计、X光机、心电图机、A超、B超。
(综合医院不另设)
2.接生所必需的器械及设施
(1)基本设施:产床(万能产床)、接生包、负压吸引机,胎头吸引器、产钳、会阴侧切、缝合用器械、麻醉器械、立式血压表、照明灯、器械柜、器械台、冬季取暖、夏季降温、污物处置设施、产房墙壁要求砖铺至顶,地下有去水口。
婴儿磅、测量身高尺(台)、保温箱、婴儿用负压球、新生儿床等。
(2)逐步增加设施:
婴儿用咽喉镜、气管插管、开放式保温箱、蓝光灯、冰箱。
3.抢救设施:供氧、输血、输液、监测心脏呼吸等设施及急救药品等。
4.消毒的必备设施:
高压灭菌器、紫外线灯等。
5.宣教设施:幻灯机、投影仪、有条件可设录像机。
区、乡、镇医院产科设置标准及装备要求
一、产科门诊:
候诊室
诊断室—正常门诊、高危门诊
宣教室—可与候诊室合用
二、产科病房
分娩室:洗手消毒间
待产室
病房—母婴同室、婴儿最好另有小床
三、装备
1.接生所必备的器械:
产床、接生包、胎头吸引器、负压吸引机、会阴侧切缝合器械、外阴消毒器械、吸痰管、婴儿磅、测婴儿身高尺、婴儿暖箱、器械柜、器械台、照明灯等。
2.产前检查设备:
X光机、心电图机、A超、B超(尽可能不另设)。
内诊检查台、胎心听诊器、骨盆测量器、多普勒胎心监护仪、血压计。
3.抢救必备的设备及药品:
氧气瓶、输液(血)导尿用品、大小注射器等
抢救药品:催产素、麦角新碱、洛贝林、可拉明、付肾、西地兰、50%葡萄糖等。
4.消毒设备:紫外线灯、高压消毒锅、浸泡手桶、处理污物的药及用品等。
5.各种血尿常规化验、血型、出凝血时间、血小板。
有条件可设生化检查:肝功能、胎甲球测定等。
6.宣传设施:宣传板、展柜、模型等。
村接生站(室)设置标准及要求
一、房屋设置
诊断室—可与待产室兼用
分娩室—内设有洗手消毒处
二、装备
1.产前检查:体温表、血压表、听诊器、胎心听诊器(听筒)、骨盆测量器、皮尺、体重计等。 2.接生的设备:产包、产床、缝合器械、吸痰管、氧气袋、照明灯、导尿管、会阴消毒器械一套、器械柜、器械台、手套等。
3.抢救药品:催产素、麦角新碱、洛贝林、可拉明、付肾、50%葡萄糖、大小注射器等。 4.消毒设备:高压消毒锅、脸盆、洗手刷等。
5.尿蛋白测定:试剂和用具。
附件1:产包标准
接生器械、布类装备是接生人员开展工作的必备条件,接生人员必须有完整的接生器械和产包,以保证接生质量。
布 类:大产单(双层)3尺×2.7尺1个
大孔巾(双层)3尺×2.7尺1个
裤腿(单层)1.1尺×2.7尺1对
接生巾(单层)3尺—4尺,3块—4
块
隔离衣 1件
外包皮(双层)2.7尺×2.7尺1个
纱 布 5—7块
脐带卷 2个
脐敷料 一块
器械类:弯盘(碗) 2个
血管钳 2把
剪 刀 1把
吸痰管 1根
导尿管 1—2根
持针器、园针、皮针、肠线、丝线、橡皮手套等。
附件2:接生箱装备
油布(塑料布)、口罩、帽子、肥皂、脸盆2个,洗手刷2把、镊子(有齿、无齿)、外阴消毒器械一套、持针器、缝针(园针、皮针)肠线、丝线、血压表、听筒、听诊器、导尿管(橡皮)肛查指套、大小注射器。
消毒产包、橡皮手套
药物:95%、75%酒精、2.5%碘酒、新洁尔灭、来苏水、催产素、麦角、洛贝林、0.25%氯霉素眼药水、龙胆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