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 作者:武明
来源:《学理论·下》2015年第03期
摘 要:对于有8 600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党,习近平同志认为,“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党员、干部要把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按党性原则、政策法规、制度程序办事;按条令条例抓团队,按规章制度搞管理,按党纪法规办事情。 关键词:讲规矩;党纪法规;党性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09-0088-02
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讲话,首谈周永康案,向全国人民和世界各国释放信号:中国反腐态度坚定,已经“向世人证明中国共产党敢于直面问题、纠正错误,勇于从严治党、捍卫党纪、善于自我净化、自我革新”;更是向全体党员释放信号:守纪律讲规矩,必须时刻放在心上。对于有8 600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党,习近平认为,“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腐败案例,特别是比较典型的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腐败、整个地区的“塌方式腐败”,甚至纪检干部也出现腐败现象,都反映出一些官员无视制度、纪律,肆意妄为,也说明当前的党内规矩还不到位,现有的规矩出现了失灵。“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习近平对此知之深切。所以,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反复强调“规矩”已有十次之多。早在2012年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就谈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2013年在西柏坡的九月会议旧址听取县乡村干部、老党员和群众代表发言后,脱口而出“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在辽宁、湖南考察时屡提规矩:“领导干部要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
尺”……“规矩十论”尖锐指出一些领导干部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种种表现,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振聋发聩、令人警醒。从上任伊始的八项规定,到此后整饬作风的道道禁令,再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党内法规体系。可以说,习近平一直都在阐释以规矩抓党建的治党思路。
一、自觉按规矩办事,就得熟知规矩
何谓规矩?《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规是画圆形的工具,矩是画直角或方形用的曲尺,合起来指一定的标准、法则、习惯,或合乎标准及常理。回眸中国共产党90余年奋斗历程,在井冈山时期,我们党就提出了“三大纪律”和“八项注意”;延安“整风运动”确立了实事求是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路线;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提出“两个务必”;十一届三中全
会,邓小平同志强调国有国法,党有党规,没有党规党纪,国法就很难保障;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相继出台了“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和背景下,为全党立下的新规矩。自此,党内法规为适应战争、发展和民族复兴的不同历史使命,围绕着以改革制度为动力、以完善党法为中心、以实现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形成一部理论完整、内容充实、纪律严明、民主有序的党章和相应的具体法规,使我们党摆脱了“靠搞政治运动”的窠臼。 党的规矩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一个根本的要求就是,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哪些事不能做,哪些话不能说;哪些该这样做,哪些该那样做;哪些要请示,哪些要报告,按纪律来、按规矩办,才能不踩雷、不越线,形成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好改革发展,赢得群众信任与支持。
习近平强调党章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国家法律,党员必须更加遵守;“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还有一些不成文纪律,经过实践的检验、约定俗成并且行之有效,也要遵守。党员、干部必须强化规矩意识,依序执行党的章程、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准确把握规矩执行的各种要求、标准和尺度,切实维护党内法规建设的基础性、稳定性和严密性,使自己成为真正“懂规矩”的人。
二、自觉按规矩办事,就得敬畏规矩
所谓敬畏,说白了就是一个“怕”字,它是一种责任、一种清醒、一种自律,更是一种政治成熟。规矩既是干部成长进步的“护身符”,更是领导者的“健康卡”。党员、干部对规矩有了敬畏之心,有了“怕”这副清醒剂,才会“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敬是一种态度、一种认知,是有所作为;畏是一种界限、一种自省,是有所不为。
国家行政学院周文彰教授曾经感慨,每年受处分的县处级以上干部已经超过矿难人数,权力是有风险的,领导干部已经成了风险最大的职业群体。党纪国法是最大的规矩,是带电的“高压线”,碰不得、绕不过。纲纪姓“铁”,没有价钱可谈,没有私情可讲,没有任何特殊和例外。“畏法度者最快活”。要敬畏历史不变质,习近平同志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视为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考试”,渗透着承担历史使命、忧国忧民的情怀;要敬畏百姓,“知政失者在朝野,知屋漏者在宇下。党员干部要认真倾听百姓的呼声,访贫问苦,访贤问计,放低姿态,把百姓的智慧作为施政的重要参考,把百姓的意见建议作为自己做事的基调和基础,作为制定政策的基本出发点,作为一切工作的落脚点;要敬畏人生,就是敬畏为民服务的难得机遇、平台,把干事创业作为工作的基本目标,将敬畏的理念植入做人做事做官的始终。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觉得,规矩烦琐,限制太多,不利于开拓创新、干事创业。于是,在“吹号抬轿”中忽视规矩,习惯于搞例外、搞特殊。守着规矩不作为,抛开规矩乱作为,毫无敬畏之心,漠视党的纪律,把制度当摆设,缺乏做人做官的起码操守,口无遮拦,随心所欲,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干。以至于出现几十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用人不讲人事纪律、用钱不讲财经纪律,形形色色的关系网,方方面面的潜规则,搞乱了思想,损害了形象,
冷落了人心,败坏了风气。很多问题倒查原因发现,不是没有政策法纪规定,而是政策法纪规定成了“稻草人”,毫无约束力;不是没有底线界定,而是有底线不遵守,随心所欲,最终害人、害己、害组织、害事业。所以,党员、干部要紧绷规矩这根弦,严禁把法律抛在脑后,把纪律践踏于脚下,把组织提醒当作耳旁风。为官从政首先想到政策法规是怎样规定的?条令条例是怎样要求的?始终将严守规矩作为内心深处的一种坚定信念,行当所行,止当所止。
三、自觉按规矩办事,就得恪守规矩
恪守规矩的核心是厘清公与私的问题,涉及个人对公与私问题的价值取向。传统社会是以亲缘、地缘、业缘为纽带的“三缘”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贯穿着“三缘关系网络”,形成所谓的“关系社会”“熟人社会”。背景和关系则是熟人社会的典型话语。在相对封闭的区域,“熟人社会”的特征更加明显,比如在一个县城,几乎所有的人都相互认识,遇到孩子入学、老人看病、政府机关盖章开证明,首先是摸排“人际关系”:同乡、同学、同事、战友、邻居、姻亲,或者是一起开过会、吃过饭、散过步……只要拉上关系、攀上交情,“熟人”是绝对的高效率和笑脸相迎,在脉脉温情下“潜规则”所有棘手的事;若找不到关系,就是效率低下、能推就推,外加爱理不理一副公事公办的严肃样。人们一方面痛斥各种关系带来的权力寻租,另一方面“没有关系的找关系,找了关系就没有关系”的温州人的关系哲学却大行其道。究其根源,“熟人社会”的运行规则是以“关系”代替“契约”,“熟人”的“情感”代替了法律的威严,“人治”超越“法治”,模糊了责、权、利的界线,使社会正义和公平的天平在“人情”中发生倾斜。
“熟人社会”的过分发育是对法制社会的腐蚀、市场竞争的摧残、和谐社会的瓦解,甚至公权也沦为“熟人社会”的交易工具。要铲除盘根错节“熟人社会”的积弊,逐渐步入“公民社会”“法治社会”,最重要的措施是增强规矩意识。就是要讲规矩、守规矩,切实管住“小圈子”,不为交往所累;管住“小意思”,不为贪念所困;管住“小爱好”,不为私欲所迷。
规矩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个别党员、干部知规矩,懂规矩,就是不守规矩。在自己的单位小圈子里,一手遮天,逾越章法。出了问题,捂、躲、推、拖,报喜不报忧;捅了篓子,躲躲闪闪,上推下卸。最终是滑进腐败的深渊,成为人民的罪人。守规矩,着重要加强“法律、纪律、德律”的约束。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首先应当是一个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谁滥用了今天的“自由”,谁就在为自己的明天打造“镣铐”;谁突破了法律的底线,谁就可能酿成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三重悲剧,最终付出沉重的代价。其次自由离不开纪律,党的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组织纪律以及廉洁从政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一旦违反必定受到惩处。再次党员、干部要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明荣知耻,防微杜渐,把住小节,守住底线,始终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警惕潜移默化的腐蚀作用。“三律”就是镜子,就是要求严格按党性原则、政策法规、制度程序办事;按条令条例抓团队,按规章制度搞管理,按党纪法规办事情。做到知大知小、知进知退、知荣知辱、知是知非。真正把守规矩当作一种责任,确保所作所为时刻都在规矩之中。
习近平总书记从基层做起,从政为官履历丰富,用“圆不失规、方不失矩”深刻阐述了方圆相济、刚柔相济、德法相济的治党治国思想,对“规矩”二字的强调更是来自于他对历史经验、
国情现状和发展趋势的深刻思考。作为一个有着8 600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党,肩负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如果每个党员、干部都无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为所欲为、胡言乱语,人数再多又有什么用?如果利益集团、团伙帮派大行其道,党又与一盘散沙何异?所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立规矩、讲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划出“红线”、标明“雷区”、架起“高压线”,让全体党员、干部明白:只有守纪律讲规矩,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一切都按照规定办事,才能不徇私枉法,立足群众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5-01-13.
[2]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外文局.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