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服务与奉献积分卡活动方案
(修订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发挥学生骨干在学校管理服务、校风学风、校园文化、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做好新时期学生党员再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推进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从严把握 “入口关”,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在全院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中开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服务与奉献积分卡活动。
一、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1、“小积分,大力量”,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服务与奉献积分卡活动,是党建工作新举措,它可让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实现自我价值,提升他们的归属感和荣誉感,传递出党员们为师生服务的正能量;
2、加强学生党员再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为党员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
3、加强学生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发挥学生骨干在学校管理服务、校风学风、校园文化、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二、活动范围
长江学院全体学生党员和提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学生。
三、活动内容和积分办法
(一) 活动内容
1、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学校各类管理服务、校风学风、校园文化、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参加的服务性工作(活动)和承担的义务性(奉献)工作(不含有偿服务工作)等,以积分的形式记录到“服务与奉献积分卡”上,按月、按季度、按学期或学年等方式累积计算。
2、服务与奉献积分是学生党员的评优评先,党员年终评议、预备党员转正等的依据,若在预备期1年内服务与奉献积分不达50分的,原则上延期培养和考察。
3、服务与奉献积分是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工作的重要依据;若在“推优”前1年内服务与奉献积分不达30分的(平均月积分达3分),原则上不能作为“推优”的候选人。
4、服务与奉献积分用于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的依据,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学校党委关于党员发展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党员发展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按照服务与奉献积分多少,择优发展为预备党员。若在考察培养近1年内服务与奉献积分不达50分的,原则上不能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二)积分办法
按活动和服务工作的类型、级别、参加的时间长短进行积分。 1、服务工作的类型
按服务工作(活动)的内容、类型和特点,将服务工作(活动)分为以下七类:
第一类 服务与奉献类工作(活动)(A1),即为学校或社会所作的具有服务与奉献意义的工作(活动)。1)在校内从事的助管、助研和助教等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学习、工作和生活上的便利; 2)参与学校大型活动的服务工作;3)校内外其它力所能及的义务工作。如各种义务性劳动(义工)、赈灾募捐活动、主动参与学校安全巡查、值班、楼栋管理等义务性活动或工作、联系一个学生宿舍、义务担任班级辅导员或辅导员助理、联系帮扶一名学业困难生等。
第二类 思想文化类活动(A2),即各种思想文化类活动。如演讲比赛、主题征文比赛、辩论赛等。
第三类 专业技能类(A3),即各种与专业相关的技能类比赛活动。如地质技能竞赛、测绘技能竞赛、校园销售达人赛、英语类竞赛、软件设计大赛、微机组装与维护大赛、CAD制图大赛等和所
学专业相关的比赛活动。
第四类 科技创新类活动(A4),如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科技发明等。
第五类 文艺体育类(A5),如文艺晚会、体育运动会、各类球赛等。
第六类 社会工作类(A6),主要是指担任院、系、班学生干部等。
第七类 “听看类活动”(A7),如听讲座、观看思想性或艺术性演出等。
2、级别
工作(活动)分为四级:年级(B1)、系级(B2)、校院级(B3)、省级及以上级(B4)。
3、按时间长短划分
工作(活动)分为短期(C1)、中期(C2)和长期(C3)三类。 短期型工作(活动)为1次或短时间(2天内)能完成的活动或工作;
中期型工作(活动)为工作时间累积达3天至1个月以内能完成的活动或工作(每天按4小时计算);
长期型工作(活动)为工作时间累积达1个月以上能完成的活动或工作(每天按4小时计算)。在划分过程中,时间只是划分的因素之一,还要结合工作(活动)的内容和特点,列为中长期型工作(活动)必须经系党总支或院团委审批确认。
4、积分标准
(1)第1至5类工作(活动)积分标准
如参加一次校院级该项活动积4分,系级积3分、班年级积1分。 如参加一次校院级该项活动积2.4分,系级积思想文化类活动 ①班年级
1.8分、班年级积0.6(A2=30) (B1=10%)
①短期
分。
(权重C1=20%)
②系级 如参加一次或一项校院
(B2=30%) 级该项活动积2.4分,专业技能类
②中期
M=A×B×C 系级积1.8分、班年级(A3=30)
(权重C2=40%)
③校院级 积0.6分。
(B3=40%) 如参加一次或一项校院
③长期
级该项活动积3.2分,科技创新类活动
(权重C3=80%)
④省级及以上级 系级积2.4分、班年级(A4=40)
(B4=100%) 积0.8分。
如参加一次或一项校院
文艺体育类 级该项活动积1.6分,(A5=20) 系级积1.2分、班年级
积0.4分。
注:1)团委负责的工作岗位和活动,可依据上表制定积分细则,报学院党委备案;
2)未列入的或特殊性工作(活动),由系党总支研究制定积分办法,报学院党委备案。 类型 (A)
服务与奉献类活动或工作 (A1=50)
级别与权重
(B)
按时间划分 与权重(C)
1项奉献积分计算方法(M)
举例说明
(2)第6类(A6)担任学生干部积分标准
级别
主要学生干部
一般学生干部
说明
①担任学生干部不满1年,但有6个月以上的,相应积分减半,不满6个月或考核不称职者不积分; ②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组织或参加的工作(活动)原则上不积分;
25分
③同时担任多项职务,按最高职务积分,其它兼任职务按每项可积3分,兼任职务的总积分不能超过9分,兼职不满6个月不积分。
40分
校(院)级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团干中心正副主任)
35分
(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总支副书记)
30分
系级
④校级干事依据工作时间和完成情况积0-15分,系级积0-10分
注:1)学生干部必须是经系党总支或院团委认定并备案的,否则不积分;
2)上表未列出的其它类型学生干部参照此标准积分。
班级
25分
(班长、团支书)
10分
(3)第七类活动积分标准,即“听看类活动”(A7),如观看思想性或艺术性演出、听各种讲座等,只要是院系组织的,每次均可积1分。
5、积分卡积分管理办法
(1)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一人一卡,本人保管,服务与奉献积分卡用完后,交所在党支部,并领取新卡;
(2)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每参加一项(1次)活动结束,相关人员或自己要及时填写工作的内容等(积分栏不要填),并找该活动(工作)组织负责人(老师)签字或盖章确认;
(3)每月底,由系服务与奉献工作站同志依据学院积分标准和系积分细则,逐项核查并积分,将积分填写到学生积分卡上;
(4)学生党支部利用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组织支委和相关党员对每项积分进行核查,并进行公示和在院系积分统计与备案表上进行备案。
四、活动要求
1、请各系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各系党总支、学团办、团总支要积极参与此项活动,为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服务岗位,组织他们参加相关的服务工作和活动,给他们提供锻炼和成长的机会。拟在院团委成立学校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服务工作总站,在各系成立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服务工作分站。
3、学生党支部要定期组织支部委员做好积分统计和审核工作,发现有弄虚作假者,要严肃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党组织将不再对其进行考察培养,若是预备党员将延期培养或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若是正式党员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4、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将发现的问题报系党总支和学院党委,以便及时解决,保证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际效果。
附件:1、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服务与奉献积分统计及备案表 2、服务与奉献岗位登记表
3、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服务与奉献工作岗位汇总登记表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党委
2014年8月22日
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服务与奉献积分统计与备案表
姓名 学号 支部书记签名: 序号
1 2 3 4 5 6 7
至
统计时间段 服务与奉献工作类型 积分小计服务与奉献类工作
(A1) 思想文化类活动(A2)专业技能类(A3) 科技创新类活动(A4) 文艺体育类(A5) 社会工作类(A6) “听看类活动”(A7)
统计与审核人 备注
积分合计
1 2 3 4 5 6 7
至
服务与奉献类工作
(A1) 思想文化类活动(A2)专业技能类(A3) 科技创新类活动(A4) 文艺体育类(A5) 社会工作类(A6) “听看类活动”(A7)
积分合计
注:一般要求1-3个月统计和小结1次。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服务与奉献岗位登记表
岗位编号 岗位名称 提供岗位者
姓名 完成工作 时间长度
提供岗位 的单位名称 需要人数
登记时间
服务与奉献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
承担此项任务的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签名:
类型 级别 积分
A1 / A2 / A3 / A4 / A5 / A6 / A7
B1 / B2 / B3 / B4 / 无
时间划分 工作站人员签名
C1 / C2 / C3 / 无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服务与奉献岗位汇总登记表
服务工作站名称 时间: 序号
时间
服务与奉献工作内容
类型
级别
时长
积分
提供部门
注:1.类型:A1、A2、A3、A4、A5、A6、A7;2.级别:B1、B2、B3、B4;3.时长:C1、C2、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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