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摩尔商场“12•26”较大天然气爆燃事故反思
2013年12月26日22时50分许,泸州市江阳区中城商厦(又称摩尔商场)发生一起天然气爆燃事故,导致4人死亡、38人受伤(其中33人轻伤),过火面积约20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4743万元。
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是由于抢险人员违规操作将在用管线接入摩尔废旧管线上,并且在无监控状态下通气,导致大量天然气泄漏,继而引发摩尔商场爆燃。此次事故反应出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维抢修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维修作业中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实时停气抢修作业时,公司相关责任人未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督导,巡检站负责人在恢复供气作业时未在现场;恢复供气作业时,中压管道供气阀门无专人值守,抢修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对燃气管道埋深不了解,对本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认识不足,处置不当,未能及时关闭中压管道供气阀门。
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认真组织开展事故案例学习。全面分析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和治理,不折不扣地整改发现的问题,营造一个本质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进一步细化、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和每个岗位,特别是落实到一线操作层面,坚决杜绝一线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一线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
只有从思想上重视安全问题,才能促使行为上的同步,重视安全=重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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