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
1、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基础应符合规定,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停臵应保持水平,轮胎应楔稳。
2、空气压缩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干燥。贮气罐存放在通风良好处,半径15米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加热作业。
3、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其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50%,压力表和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4、移动式空气压缩机拖运前,应检查行走装臵的紧固、润滑等情况,拖行速度不得超过20 KM/H。
5、起动空气压缩机必须在无载荷状态下进行,待运转正常后,再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6、开启送气阀前,应检查输气管道是否连接、畅通,不得扭曲。等一切正常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端处严禁站人。
7、正常运行的空气压缩机,其各仪表指示应符合原说明要求;贮气罐内最大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
安全阀灵敏有效;进、排气阀、轴承及各种部件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8、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1)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2)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超过规定;
(3)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
(4)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有电刷发生强烈火花。
9、运行中如因缺水导致气缸过热而停机时,不得立即添加冷水,必须待气缸自然降温60度以下后,方可添加冷水。
10、停机时,应先卸载荷,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
11、停机后,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水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残气, 当气温低于5度时,应将各部存水放尽,方可离去。
12、不得用汽油或煤油清洗空气压缩机的滤清器芯子、气缸管道的零件,严禁采用燃烧方法清除管道的油污。
13、使用压缩空气吹洗零件时,严禁将风口对准人体或其它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