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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管道材质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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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KF-CT-05-2007-066

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350MW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工程

第四批辅机设备招标文件

第三卷 附 件

(四大管道)

招 标 人: 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电能(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单位: 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0年9月

目 录

附件1 技术规范 ................................................................................................................... 1

附件2 供货范围 ................................................................................................................. 39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 43

附件4 交货进度 ................................................................................................................. 50

附件5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 51

附件6 价格表 ..................................................................................................................... 68

附件7 技术服务与设计联络 ............................................................................................ 76

附件8 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 ........................................................................................... 79

附件9 大(部)件情况 .......................................................................................................... 81

附件10 履约保函(格式) ................................................................................................. 82

附件11 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 83

附件12 差异表 ..................................................................................................................... 85

附件13 投标方承诺函(格式) ......................................................................................... 86

附件14 投标方法定代表授权书(格式) ......................................................................... 87

附件15 投标方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 88

附件16 投标人情况登记表 ................................................................................................. 89

附件17 技术性能违约金支付条件 ..................................................................................... 90

附件18 招标文件附图 ......................................................................................................... 91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河北建投任丘热电2×350MW超临界机组的四大管道的管材、管件和工厂化加工配制。它包括主蒸汽(含高压旁路)、再热热段(含低压旁路)、再热冷段、主给水管道、主汽和再热的疏水管道、旁路阀出口混温段、给水再循环、高旁减温水和过热器减温水管道的管材及管件和工厂化加工配制,及对以上管道的钢管、焊材、管件的订货、配管设计、加工、配制、焊接、热处理、检验和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投标方的工作范围为以上管道的管材、管件及其附件和焊材的购货;配管设计、工厂化加工配制、焊接、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工厂化加工配置成品运输至电厂施工现场,与设备厂接口的过渡管件运至设备厂。投标方负责接口的完整供货。

本规范书中管材、管件及其附件的规格、数量以最终施工图为准,如果管材、管件及其附件数量发生变化,单价价格不变。

1.2 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一套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投标方应提出设计制造这些产品所遵循的有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方提出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差异(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填写到招标文件附件12的差异表中。

1.4 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制造、试验等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从签订合同之后至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要求。

1.5 本招标文件所引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 投标方应执有合格的资质证明,产品应在相同参数、容量机组或更高条件下的

一个电厂成功运行超过两年,且已证明安全可靠。

1.7投标方所供管材的制造企业应有多年制造高温高压管道的经验,并有相似管道生产的业绩。投标方应有高温高压管道管件工厂加工和工厂配置设计的经验。

﹡1.8投标方对四大管道的管材、管件及四大管道工厂配管的成套设备负有全部技术责任。投标方提供的管材、管件为进口产品,若由两个或更多的产地生产制造时,最终厂商的选择由招标方确定。管材的成品生产厂家、管件的成品和原材料的生产厂家须符合附件8第2条分包与外购的选择范围的有关规定。进口及配套产品在采购时需由该进口品牌中国正式代表机构提供针对沙河电厂项目的书面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方与进口产品代理商正式采购合同签署前,提交业主单位书面认可。设备供货时须提供进口产品报关单、由进口产品制造厂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和由进口产品制造厂当地总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如未提供进口证明资料,业主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9 所有分包商的招评标应请招标方参加,最终供货商应经招标方确认。所有分包商不允许出现产品再分包。

1.10投标方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其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专利的一切责任。

1.11投标方在接到预中标通知1周内,提出四大管道管材、管件及工厂化加工配制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以及供货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

1.1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文件、技术协议及相关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不一致时,以较高的标准执行并需由招标方确认。本招标文件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第一卷、第二卷有矛盾时,以第一卷、第二卷为准。

1.13若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则以更有利于安装运行、工程质量的原则,由招标方确定。

1.14要求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及技术文件(包括图纸)采用KKS标识系统,投标方应承诺KKS标识系统采用招标方的企业标准。

1.15投标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必须采用中文(或中英文对照)。

1.16投标方须积极配合设计院进行各项相关工作。

1.17本工程质量目标:确保实现达标投产,创建中国电力优质工程,争创国家优质

工程。

2 工程概况

2.1 电厂位置:电厂厂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所辖的任丘市境内。

2.2 本工程建设规模:本期工程建设2×350MW超临界供热凝汽式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及脱硝装置;

锅炉:超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半露天布置、全钢构架的∏型直流炉;

供货厂家: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

汽轮机:超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两缸两排汽,双抽供热式汽轮机组;供货厂家: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

发电机:水-氢-氢冷却、静态励磁;供货厂家: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2.3 热负荷:额定工业供汽量80t/h / 10t/h;压力为:4.0 MPa /约1.0MPa;最大工业供汽量160t/h / 20t/h。额定采暖抽汽量450t/h,压力为:0.5 MPa。厂内设公用换热首站;

2.4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2.4.1 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任丘市气候属东部季风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大陆气候显著,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春季凉爽,干燥多风,夏季炎热,湿润多雨,秋季凉爽,昼夜温差大,冬季严寒少雪。

根据任丘市气象站1959-2004年冬、夏季及全年风向资料统计:

冬季盛行风向:SSW 相应频率 10%

夏季盛行风向:SSW 相应频率 11%

全年盛行风向:SSW 相应频率 12%

2.4.2. 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厂址地震加速度为0.15g,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

2.4.3. 判定场地土类型为中软场地土,建筑场地类别属Ⅲ类建筑场地。

3 技术规范

﹡3.1

见附表1

3.2 管件规范表

﹡3.2.1主蒸汽、再热热段、汽机旁路阀前系统所有主、支管规格均为接管规格,主蒸汽,再热热段管道的主管和支管,旁路的进口管按控制内径订货(即最小内径×最小壁厚)。再热冷段、高压给水管道,给水再循环、旁路出口混温段管道、主汽和再热的疏水管道、高旁减温水、过热器减温水管道按外径订货(即公称外径×公称壁厚)。

3.2.2 所有管件坡口均在工厂内加工好,具体技术要求及管件的具体数量及角度以设计院蓝图为准。

3.2.3 所有与管件相连件的附件必须在出厂前制作、焊接、热处理完毕。

3.2.4 除说明外其它管件均为无缝。

3.2.5 先按本规范数量报价,合同数量及管件坡口角度等技术要求以设计院蓝图为准。

4 技术要求

4.1主蒸汽(包括高压旁路)、再热热段(包括低压旁路) 、再热冷段、高压给水、给水再循环、旁路出口混温段以及主汽和再热的疏水管道、高旁减温水、过热器减温水管道等部分管道、管件及工厂配置必须按照以下标准和规范中有关条文的要求设计制作:

4.1.1 国内部分:

(1) GB5310-2008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

电站钢制对焊管件

钢制压力容器

直缝电焊钢管

钢板制对焊管件

锻钢制承插焊管件

电站弯管

大直径三通锻件技术条件

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2) GB/T 12459-2005 (3) DL/T 695-1999 (4) GB150-1998 (5) GB/T 13793-92 (6) GB/T 13401-2005 (7) GB/T 14383-93 (8) DL/T 515-2004 (9) DL 473-92 (10)JB/T 4726-2000 (11)GB713-2008

(12)GB/T 223(系列标准)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13)GB/T 222-1984

(14)GB/T 13298-1991

(15)GB/T 10561-1989

(16)GB/T6394-2002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份允许偏差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显微评定方法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17)GB/T228-2002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18)GB/T 229-1994

(19)GB/T231-2002

(20)GB/T 15822-1995

(21)GB/T 5777-1986

(22)GB/T 3323-1987

(23)GB11345-89

(24)DL 438-2009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磁粉探伤方法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方法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等级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25)DL/T 5054-1996

(26)DL 612-1996

(27)DL 647-2004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火力发电厂金属材料选用导则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火电厂金相检验与评定技术导则 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28)DL/T 715-2000 (29)DL/T 869-2004 (30)DL/T 884-2004 (31)DL/T 819-2002 (32)DL 5031-94

(33)DL/T 5048-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接接头超声

波检验篇)

(34)DL/T 5069-1996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钢制承压管道对接

焊接接头射线检验篇)

(35)JB/T 4730-2005

(36)DL 5028-93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电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规定 (37)DL/T 5026-93

(38)DL/T 5366-2006

(39)GB/T1184-199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程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标注公差

管道支吊架 第一部分 技术规范

管道支吊架 第二部分 管道连接部件 (40)GB/T17116.1-1997 (41)GB/T17116.2-1997

(42)GB/T17116.3-1997 管道支吊架 第三部分 中间连接件和建筑结构连接件

(43)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零件及部件典型设计(2000版)

(44)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支吊架设计手册,1983年版

(45)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支吊架设计手册,补充部分,1993年版

(46)DL/T 820-2002

(47)DL/T 821-2002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 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

(48)JB 4308-1999 锅炉产品钢印及标记移植规定

(49)JB/T 9632-1999 汽轮机主汽管和再热汽管的弯管技术条件

(50) DL/T868-2004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

(51) DL/T752-2001 火力发电厂异种钢焊接技术规程

(52) DL/T679-1999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

(53) DL/T850-2004 电站配管

(54) DL/T785-2001 火力发电厂中温中压管道(件)安全技术导则

(55)YB/T5137-2007 高压无缝钢管圆管坯

(56)YB/T5222-2004 优质碳素钢圆管坯

4.1.2 国外部分:

(1) ASME B31.1-2007

(2) TRD 301 动力管道 Technical Rules for Steam Boilers

(3) FDBR

(4) DIN 2413

(5) ASME SECTION II

(6) ASME SECTION V

(7) ASME SECTION VIII

(8) ASME SECTION IX

(9) ANSI B16.9

(10)ANSI B16.11

(11)ANSI B16.25

(12)ANSI B16.28

(13)MSS SP-43

(14)MSS SP-75

(15)MSS SP-58

(16)MSS SP-69

(17)MSS SP-89

(18)ASTM

(19)AWS

(19)DIN2448

Design of Power Piping Design of Steel Pressure Pipes Materials Non-destructive Examination Rule of Construction of Pressure Vessels Welding and Brazing Qualifications Wrought Steel Butt-Welding Fittings Forged Steel Fitting, Socket-Welding and Threaded Butt-Welding Ends Wrought Steel Butt-Welding Short Radius Elbows and Rotations Wrought Stainless Steel Butt-Welding Fitting Specification for High-Test Wrought Welding Fittings Pipe Hangers and Supports-Materials,Design and Manufacture Pipe Hangers and Supports-Selection and Application Pige Hangers and Supports-Fabrication and Installation Practices Material Specification American Welding Society 尺寸规范

(20)DIN17175 技术条件规范

(21)DIN EN 10216 承压用无缝钢管交货技术条件

(22)ASME SA-335/SA-335M-2006: 高温用无缝铁素体合金钢公称管

(23)ASTM SA 530/A 530M REV A-2004: 专门用途的碳素钢和合金钢钢管的一般要求

(24)ASME SA-672/SA-672M -2006 B70CL32: 中温高压用电熔化焊钢管

(25)ASME SA-691/SA-691M -1998(2002) CL42 –2 1/4Chromium 高温、高压用碳素钢和合金钢电熔化焊钢管

(26)ASME A-182/SA-182M 高温用锻制或轧制合金钢和不锈钢法兰、锻制管件、阀门和部件

(27)ASME SA-234/SA-234M 中温与高温下使用的锻制碳素钢及合金钢管配件

(28)ASME SA-450/SA-450M 碳钢、铁素体合金钢和奥氏体合金钢管子通用技术条件

(29)ASME SA-999/SA-999M合金钢和不锈钢公称管通用技术条件

以上列出的仅为通用标准,投标方如有相关的部门或工厂标准,可相应执行,但不应低于上述的通用标准。如高于上述标准,则按投标方相关的部门或工厂标准执行。

如在制作前有新版本的标准规范发行,按最新版本的标准规范执行。

4.1.3 超声波探伤和水压试验的方法应按SEP1915和SNT-TC1A有关技术标准和方法进行,其人员应经过评定合格方可操作。

4.2 主蒸汽(包括高压旁路)和再热热段(包括低压旁路)、再热冷段、高压给水、给水再循环、高旁减温水、过热器减温水管道以及主汽和再热的疏水管道管材及管件和工厂配制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供货、设计和制作。必须满足招标方对以上管道系统、布置、调试等方面的设计要求;满足有关四大管道管材、管件原材料、加工制作、焊接、安装等验收标准和规范(规程)的要求;满足施工单位对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的一些特殊要求。

﹡4.3所有管道及管件材料必须满足接管材质、口径、规格等方面的要求,保证管件与管道为同种管材,同样规格,以便现场焊接的顺利进行。

主蒸汽、再热热段管道和高压给水管道按无缝钢管订货,再热冷蒸汽主管道和支管按电熔化焊钢管订货,所有电熔化焊钢管是双面焊接对接焊缝。管道的规格,长度,材质,椭圆度,内外径公差,壁厚公差,公称重量和重量偏差等数据要求见附表1-1,请

投标方提供具体数据。管道内外壁面光滑,无滑痕,无锈蚀和点蚀,无硬伤,无重皮,无龟裂,无焊痕,无接口。

4.4 管道直度要求内径管:不大于1:1000,且单只钢管不大于6mm;其它钢管:不大于1.5:1000 。端头外形:钢管两端应切成直角(带5×45°倒角),并清除毛刺。定尺管长度公差,无缝管:+6mm/-0mm ,焊管:+20mm/-0mm 。P91、15NiCuMoNb5-6-4等所有成品管件采用国外进口坯料。所有管材和管件的坯料必须提供进口原产地证明、海关报关单复印件、商检报告和材质证明书的副本、原产地装箱单或提单的副本。

4.5 管件材质应满足给定的设计压力、温度要求,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保证长期正常使用而不发生破裂或产生变形。三通的应力增强系数应满足管道设计要求,并应在图纸上标明。

4.6 热压弯头带直管段,应符合ASME和国标,标准未明确规定的直段按不小于50mm制做,其长度应满足设计院施工图要求。所有弯头两端均带不小于50mm直段,特殊说明的除外。不允许以焊接短管的方式来达到招标方的要求。

4.7 所有管件(三通、大小头、弯头、弯管、接管座等)任何一点最小壁厚不得小于按《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 5054-1996)》附录C中所列计算方法计算出的相应壁厚,也不小于所连接直管的最小计算壁厚 (详见附表1-7.1及1-7.2) ,不允许出现负偏差。管件的不圆度、不对称度、断面垂直度和角度偏差等主要指标均应满足相应的国际或国内标准和规范。

4.8 热挤压弯头的通流面积不得小于所接直管通流面积的95%,三通的通流面积不得小于所接管段的90%,接管处内径偏差应符合附表1-7.1及1-7.2的要求。

4.9 管道及管件现场施焊的坡口必须满足《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 5054-1996有关条文的要求,详见附表1-5。坡口形式和技术要求,由投标方提供给招标方确认,保证与相连接管道的坡口相匹配。管道坡口型式和几何尺寸应符合DL869-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的要求。管件坡口应满足接管的公差配合,坡口符合DL869-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的要求。管件的连接坡口形式和加工尺寸管件设计前协商确定,20mm以下壁厚管件采用V形坡口;50mm以下壁厚管件采用双V型坡口;50mm以上壁厚管件采用U型坡口。管道及管件端部需封闭坚固严密,防止碰伤。

4.10焊接管件必须按照ASME锅炉和压力容器法规第Ⅸ篇关于焊接工艺程序评定合格的工艺进行,同时提供投标方单位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试样应采用和工件相同

规格的材料制备,且和工件采用同样的焊前、焊后热处理。所有进行这些焊接的焊工和焊接操作者,也应按ASME锅炉和压力容器法规第Ⅸ篇进行合格评定。同时还必须满足DL 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 647-2004《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对焊接质量的要求。

4.11管道工厂化配置焊接、热处理和探伤按照“《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 869-2004 ” “《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DL/T 819-200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L/T 5048-95(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篇)”“《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L/T 5069-1996(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篇)”评定合格的工艺进行,试样应采用和工件相同规格的材料制备,且和工件采用同样的焊前、焊后热处理。所有进行这些焊接的焊工和焊接操作者,也应按相关国家规定进行合格评定。全部焊口探伤应按上述规定作射线或超声波探伤检查。

4.12 四大管道工厂化配置用焊材由投标方供货,提供不少于三家品牌,并提供投标方推荐的品牌,最终由招标方确定,并包含在合同价中。四大管道现场安装用焊材单独报价,并提供投标方推荐的品牌和供货数量。 现场安装用焊材数量应考虑有5%的材料余量。

4.13热工用的压力以及温度接管座由投标方负责并在四大管道上焊接好,投标方负责的仪控工厂化部分应确保按规定用材和焊接质量,如在质保期限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按合同规定考核。

4.14四大管道上支吊架所需要的卡块以及现场安装所需要卡块材料由投标方负责,管道支吊架卡块材质与所焊接的管道相同, 卡块的数量、规格和焊接位置按支吊架厂的设计图纸要求,具体图纸由投标方负责,并负责焊接以及热处理等工艺。具体数量在以后的设计联络会议上确定。

4.15管件进行100%无损检测(RT、UT、MT、PT),探伤的方法应按《DL/T 869-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进行,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进行射线探伤、超声波探伤、磁粉检验的方法应按SNT-TCIA有关技术和方法进行,其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并经考核合格方可操作。

4.16管道及管件用钢应附有钢材生产单位和钢材质量证书,制造单位应按质量证书对钢材进行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复验。配管厂应按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对钢材进行验收,必须进行复验和100%光谱,并提供相应的检验记录和复检报告。

4.17 所有的管件焊接接头必须采用全焊透结构。管件上的焊接接头必须满足管件的

高温性能和力学性能(见附表1-5)。不允许以焊接短管的方式来达到招标方的要求。所有管道不允许采用火焊切割。焊接应按DL/T 869-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进行,焊接的焊工和焊接操作者,应按规定取得双证,即“特种设备焊接操作证”和“按DL/T679-1999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考核合格取得相应项目施焊资格证书”。

4.18 P91钢的冶炼必须是电炉冶炼,炉外精炼,真空脱气。冷段管材、管件的冶炼必须符合ASME 的规定。高压给水管材、管件冶炼,必须符合EN10216-2的规定。

4.19 投标方应对管道以及与之相接的所有管件(含接管座、疏水罐等)进行100%光谱检验和无损探伤并提供检验报告,化学成份分别符合ASTM或EN10216-2标准的规定。P91的化学成份分别符合ASTM SA335/A335M-2006标准的规定。冷段主管、支管和高压给水管道的管件的化学成份分别符合ASTM A672-2006、ASTM A691-1998(2002)、EN 10216-2等标准的规定。

4.20 热处理方式:

为保证钢管、管件具有推荐的高温性能,成品管件应严格按ASTM A335、 A182、A672、ASTM A691、DIN17175、GB/T 3077-1999等标准中规定的热处理制度进行热处理,热处理工艺过程和参数应填在质量证明书中。

4.21 机械性能

机械性能应分别符合ASTM A335/A335M-2006、ASTM A672-2006、ASTM A691-1998(2002)、EN 10216-2等标准规定,钢管材料的抗拉强度、屈服极限、断后伸长率、断面收缩率及硬度指标应符合管道材料的相应标准。对于P91钢管、管件应做横向机械性能试验,冲击试验为夏比V试验,检验次数为每炉号+每热处理批次一次。

4.22 工艺性能

钢管逐根按SEP1915做100%超声波无损探伤,并提供超声波探伤的标准试样,标准试样缺陷深度为壁厚的5%,且最大不超过1.5mm。钢管应进行压扁试验。钢管应逐根进行100%水压试验。

锻制管件应作宏观浸蚀性检验和磁粉检验,焊制管件应作100%射线检验和磁粉检验,热挤压管件作磁粉检验,所有的管件都应作100%超声波探伤。所有管件均可随系统作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时间不少于10分钟)。 ﹡4.23 实际晶粒度

P91钢成品管件的实际晶粒度不应粗于4级,同一炉号管件的级差不超过2级,

晶粒度检验按照ASTM E112-95、GB/T6394-2002等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次数为每炉号+每热处理批次一次。其它钢管按相应标准执行。

﹡4.24 显微组织:

P91为回火马氏体组织,投标方应按ASTM A335/A335M-2006标准的补充要求S5提供显微照片,检验次数为每炉号+尺寸(直径×壁厚)+热处理批次1次。其它钢管按相应标准执行。

4.25高温性能

投标方应提供各种材料的高温性能数据。投标方供货材料的性能应满足ASME标准的要求。

P91高温性能数据和图表(包括576℃)由投标方提供,但必须满足附表1-6.2和1-6.3推荐的取值,无需做高温性能检验。

15NiCuMoNb5-6-4应按EN 10216-2供货,许用应力203MPa/280℃。

﹡4.26 硬度:

P91钢管、弯头、三通等部件,布氏硬度在180~250HB之间,单个部件的布氏硬度值差不超过30HB,检验次数为每炉号+尺寸(直径×壁厚)+热处理批次1次。

﹡4.27 表面质量

钢管内外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折叠,轧折,结疤,离层、发纹和其他对钢管有害的缺陷。管道、管件内外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缩孔、灰渣、粘砂、折迭、漏焊、重皮、结疤,离层、发纹等缺陷,内外壁面光滑,不允许有尖锐划痕,凹陷深度不得超过

1.5mm,凹陷处最大尺寸不应大于管子周长的5%,且不大于40 mm。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和飞溅物,且不得有咬边。三通内角圆滑过渡。如有缺陷应完全清除掉,清除深度不得超过公称壁厚的负偏差,其清理处的实际壁厚不得小于壁厚所允许的最小值。高、中压弯头椭圆度<3%,低压弯头椭圆度<5%,管件端部椭圆度<1%。

在管道、管件的内外表面上,允许存在的缺陷尺寸不应超过相应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否则予以拒收。

管道、管件的内外表面的氧化皮应清除掉,并进行防腐处理,防腐处理不应影响肉眼外观检验,并可清除。

4.28 管道外表需涂防锈底漆,1号机组用红色底漆;2号机组用灰色底漆;区分不同管系色环颜色如下:

(1) 主蒸汽:黄色

(2) 再热热段:橙色

(3) 再热冷段:蓝色

(4) 高压给水:绿色

(5)抽汽管道:桔黄

(6)旁路出口混温段:紫色

4.29 成品管道在不损害使用性能的位置上清楚地打印上钢厂的名称代号、炉号或钢厂对炉号的标志,使用等级号,钢的级别号和尺寸及热处理和相应的试验报告的标志,所有的合格证书按ASME有关标准执行,钢印的移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JB 4308-1999)。

4.30管道直段长度按一台机组设计用量开列,本工程共设两台机组(不包括锅炉厂和汽机厂供货部分)。详见附表1-1,附表中数量为初步值,最终数量以设计院蓝图为准。

4.31投标方应对河北建投任丘热电2×350MW超临界机组工程统一进行计算机优化配管设计,加工裕量不大于3%。

4.32 配管设计应以投标方为主,设计院和安装单位给予积极配合。

4.33配管设计本着“设计合理、安装方便”的原则,尽量将现场焊口位置靠近现场安装平台,并考虑安装用调整段。

4.34配管设计时管系的位置、管件的布置、阀门的位置、蠕胀测点、疏放水点、放气点、取样加药点、热工测点(包括调试、性能试验、运行)、流量测量装置和支吊架位置及形式等以设计院提供的正式蓝图为准。

4.35配管设计和工厂化加工配制应考虑到机组酸洗、吹管、调试和性能试验等临时接口,还应考虑到现场起吊重量和空间的限制,具体方案在设计联络会由投标方和设计、调试、安装单位讨论确定。

4.36配管设计时弯头、管件、阀门、流量测量装置等零部件尺寸和重量应以现场测量的数据为准,如与设计院施工图的参考尺寸和重量差异较大时,应及时反馈设计院。如设计院施工图中某些部件仅有系统示意或布置示意时,投标方应根据现场环境,本着便于安装、调试、运行和检修的原则确定位置。

4.37配管设计总图应体现以下内容:管道走向与坡度;分段管道总体尺寸;工厂拼接焊缝位置与编号;现场安装焊缝位置与编号;管件、阀门、热工测点、化水专业

接口、流量测量装置、管道附件和起吊设施的位置;蠕胀测点的位置;支吊架位置;图纸上所有设备、部件、管道与材料的规格、材质与编号;分段管道的编号等。

4.38 根据配管设计总图绘制管段详图(单件配管图),管段详图上应显示:管件、阀门、热工测点、化水专业接口、管道附件、支吊架、蠕胀测点、三向位移指示器等位置和相应的制造尺寸。管段详图上应有设备材料明细表,标明其规格、材质、编号、长度及重量等,并标明每段钢管所在的管材的编号。管段详图上还应标注该管段的编号、工厂拼接焊缝位置与编号、现场安装焊缝位置与编号。标注该管段两端接管位置和介质流向。

4.39 确定单件分段管道总体尺寸及焊缝位置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配管程序中的排料优化原则,使管材得到充分的合理利用。

(2)焊缝距弯管起弧点不小于钢管外径并不得小于100mm。

(3)两个相邻焊缝间的距离不小于钢管外径并不得小于150mm。

(4)焊缝距离支吊架管部边缘不小于50mm,对于焊后需进行热处理的焊缝,距离

支吊架管部边缘不得小于焊缝宽度的5倍,且不小于100mm。

(5)焊缝距离管道开孔边缘不小于150mm。

(6)位于隔墙和楼板内管道不得设置焊缝,现场组装焊缝距离隔墙和楼板的边缘

不得少于1000mm。

(7)在确定单件分段管道的总体尺寸时,要考虑运输条件(汽车运输)的要求;

还应考虑其刚度能保证吊装后不致产生永久变形,否则应加临时固定措施。

(8)管道两段坡口形式与尺寸,除满足电力部门规范外,还应根据焊缝两端材质

的不同情况,确定是否需设置过渡段,保证现场焊接为同种钢材焊接。

(9)所有的组装焊缝进行100%的RT、UT、PT或MT,并提供检验记录和报告;同

时保证所有组合件编号应清晰完整。

4.40对蠕胀测点监视管段部分制作1000mm长度管段工件,移交施工方以备电厂记录备案。

4.41蠕胀测点制作按《火力发电厂高温高压蒸汽管道蠕变监督规程》篇DL/T 441-2004执行。对设置蠕变测点的管段,应选用该管系中实际壁厚最薄的同批钢管,其长度不少于3000mm,在这一管段上不得开孔,安装仪表插座,也不得安装支吊架。

4.42 管道(系)的坡度应按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进行配管设计和加工,并满足设计要求。

4.43 配管设计采用安装态立体布置图、组合件清单及管段加工清单的形式执行。

4.44配管设计应确定管道系统上所有与之相关的焊口位置、坡口形式、各种温度、压力测点、疏放水、放气、取样加药、性能试验测点(调试所提供)等所有接管座的位置及方位、蠕胀测点、流量测量装置、调整段及支吊架卡块的位置。

4.45在满足运输及安装条件下,应尽可能进行工厂焊接。对接焊口组合率不应低于55%。支吊架卡块及特殊管部、各种温度、压力测点、疏放水、放气、取样加药、性能试验测点(调试所提供)等所有接管座应100%进行焊接组合,并进行100%无损检验。

4.46 组合件应进行整体热处理,消除残余应力。

4.47 仪表孔、疏水放气孔、接管孔等各类孔应采用机械钻镗并在加工厂完成。

4.48 吊耳的材质应与连接管道相同,且强度应满足起吊要求。

4.49 采用喷砂、喷丸或酸洗去除管道、管件内外壁的氧化皮等杂物,外表面涂防锈漆,组合段油漆前应用钢丝刷清理外壁。冷段管道内表面应进行喷丸处理。

4.50 现场焊接坡口及钻镗孔等机加工表面应涂以可焊性脱氧铝钒漆或防锈油脂,配置后的管道外表面应涂以防锈油漆。

4.51 配管设计图纸完成后应由设计单位、业主、安装单位及监造单位共同确认签字后才能投入生产。

4.52出厂的管段及管道组合件(7m以上管段两头)应打钢印(包括图号、管段号、材料炉批号、焊口编号等),7m以上管段中部油漆双重标记(要有流动方向标记),全部焊口应有焊工钢印。出厂前应对内部的杂物(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等)进行清理,两端坡口用内衬软质材料的铁皮(或橡胶、塑料、木块、纤维板)包装,以确保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坡口不受损坏。

4.53焊接工艺流程、热处理工艺流程及其它加工工艺流程由投标方统一制定,但必须满足钢管、焊材、管件等供货商的要求,并征得业主、监理和电建单位的认可。

4.54招标方负责提供与相连设备(如锅炉、汽轮机、高加、给水泵、旁路阀和阀门等)接口的坡口形式,投标方负责协调使其相互匹配。管道的特定要求(含调整口布置和长度)、现场焊口位置以及管道的坡口型式和几何尺寸(包括与管件、阀门、设备接口的坡口型式和几何尺寸),由投标方提出,招标方确认。

4.55管道及管件工厂化配置除满足以上要求外,尚应遵守国际通用的标准和规范。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提供设计和制作所用标准、规范英文文本。

4.56配管焊口一次合格率应保证在98.7%以上。

4.57所有合金管加工前进行100%光谱和硬度检查。

4.58配管的损耗率不超过设计总量的3%,余料保证可用并回收交招标方。

4.59投标方所提供的管道以及管件应保证安全使用30年。工厂化加工配制的管段应保证安全使用30年。

﹡4.60本规范书中管道的各项偏差、管件的椭圆度、直度、应力加强系数、管件外形尺寸等参数可根据投标方所采用的工艺及标准进行调整,但须经招标方确认。管材部分应按不同规格管材提供单件价格,投标方应承诺,各种管材数量调整,不影响其单件价格。管件部分应按不同规格管件提供单件价格,投标方应承诺,弯头的角度或其他管件的局部尺寸少量调整,不影响整体报价。由于现阶段设计工作深度不够,招标方尚无法提供准确的四大管道系统温压测点及疏水放气接管座、支吊架卡块数量及位置等杂项内容,在招标方提交详细施工图设计图纸后,投标方不能因此改变总价。 5 工作及服务内容

投标方应执行和完成下列工作及服务内容

5.1 进口管材、进口管件坯料及检验

5.1.1 进口管材、进口管件坯料数量的确定。附表1-1、附表1-2所列数量为设计用量,投标方实际采购数量还应包括配管所必需的加工裕量,现场为施工单位培训焊工所必要的培训用量,现场施工调整裕量,海关商检所耗费的用量等。

5.1.2 进口材料出厂前验收。

5.1.3 接港、通关、国内运输到工厂或工地。

5.1.4 进口材料规定的国家商检。

5.1.5 原材料进厂验收与标记。标记内容:

(1) 全部管材、管件坯料、管件的外观和几何尺寸检查。

(2) 全部管材、管件坯料、管件的光谱(指合金钢)和硬度检验。

(3) 按各类材质、规格,结合炉号抽查一根,作金相组织、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分析。

(4) 其余项目按《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要求进行验收。

5.2 管件(包括接管座和疏水罐)的加工制造和订货。

5.3 管道的工厂化加工配制。

5.3.1 配管设计

要求使用计算机辅助优化设计。

5.3.2 原材料进厂复检与标记,并对复检结果提出报告。

5.3.2.1标记内容:

管道、管件材质、用途、规格等。

5.3.2.2原材料复检内容:

全部管材的外观,几何尺寸(按管道采购清单中的项目)检查。

全部管材的光谱(指合金钢)和硬度检验。

按各类材质、规格,结合炉号抽查一根,作金相组织、机械性能、化学成份分析、硬度检查及外弧面金相检查(已进行商检的除外)。

5.3.3 分段下料。

5.3.4 弯管。

5.3.5 根据需要进行热处理。

5.3.6 加工坡口。

5.3.7 开孔。

5.3.8 组合焊接,包括对接焊接及接管座和支吊架卡块、焊接管部、安装用附件等杂件的焊接。蠕胀测点的焊接。

5.3.9 加工过程的检验。

5.3.10 组合件热处理。

5.3.11 管道清理——酸洗和喷砂(丸)处理。

5.3.12 弯管的弯制及热处理,测厚、探伤、金相组织分析。

5.3.13 管段组合件防锈保护、机加工表面防锈保护。

5.3.14 接管座、疏水罐等装设防护架。

5.3.15 临时吊耳。

5.3.16 油漆。

5.3.17 标记和包装。

5.3.18 出厂前检验。

5.3.19 发运。成品运输到工程工地,设备厂接口管件运输至设备厂。

5.3.20 现场服务。

5.4 投标方应将加工剩余的管材随配管一同发送到河北建投任丘热电工程工地。 6 质量保证

6.1 投标方应有可操作的质量保证程序,并在产品生产时能严格执行质量程序文

件。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简要说明保证表面质量的方法。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一份管理和质量保证文件,以及使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的目录清单,并提供一份制作加工进度表(包括检查和试验)。

6.2 技术文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安装,启停、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6.3 每根钢管、每个管件、每个管段出厂时必须有合格证书并提供给招标方,内容包括:

材料的原始质量证明书复本

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试验

材料的化学成份

金相组织(正本必须是原始照片)100%

机械性能

管件硬度

冲击韧性

磁粉检验

拉伸试验

管件编号

宏观浸蚀性检验

焊缝处及母材硬度性能实验及检验报告。(射线探伤检验)

几何尺寸及图纸、管件编号,管道组合件编号,管件壁厚偏差、管件内径偏差、管件外径偏差、椭圆度偏差、垂直度偏差、角度偏差等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供检验报告,和加工件的焊口检验报告一起写入质量证明书中。

合金管件的热处理状态说明、热处理自动曲线记录、报告和金相分析结果、硬度检验报告。

管道壁厚偏差、管道内径偏差、管道外径偏差、椭圆度、直度偏差等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供检验报告,和加工件的焊口检验报告一起写入质量证明书中。

合金钢管的热处理状态说明和金相分析结果。

6.4投标方将为招标方提供下列有关管件的记录文件:

说明所有管件和材料符合本规范以及可接受的偏差证明;

对应于ASME标准的制造厂数据报告;

NDT结果报告; 性能试验结果; 水压试验结果; 材料试验结果; 材料证明。

6.5请投标方给出四大管道工厂化加工与配置的质量承诺。请管道配管加工厂列出详细的工艺过程;包括入厂复检、焊接工艺、无损检测、热处理记录和报告等。

6.6招标方对产品的一切检验和验收并不能推卸投标方质量问题上的责任,如产品质量不能满足本协议和有关国家、国际的标准和规范 ,其责任应由投标方单方面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方单方承担。

6.7投标方将提供全部原材料(包括管材、管坯和板材)完整的质量证明书,进口材料应具备商检报告。招标方对上述报告进行核实。

6.8投标方应对进厂原材料进行复检,并对复检结果提出报告。管材的力学性能、晶粒度、显微组织的性能符合相应标准规定的要求。管材、管件及其原材料到货后可由国内有资质的机构(须经业主认可的机构)检验并提供报告。如有不满足要求的项目,招标方将扩大检验比例,如仍不满足要求项目单位将进行100%检验,所有不合格产品由投标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有关复检费用及直接损失。

6.9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P91钢管在546℃、560℃、565℃和600℃下10万小时的高温持久强度等实验数据。

6.10所有成品必须有相应的钢印(材料牌号、规格、炉批号、热处理炉号、生产序列号和检验标记等)。

6.11在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应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 6.12所有对于本技术规范的偏差必须文件记录并随时告知招标方。

6.13钢管制造商和投标方负责推荐管道焊接所使用的焊材和成熟可靠的焊接工艺,应对采用其供货的焊材和推荐的焊接工艺所制造的成品质量负责。

6.14 钢管的质量检验应符合GB5310-2008《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的有关要求,管件的质量检验应符合GB/T 12459-2005《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 13401-2005《钢板制对焊管件》、DL/T 695-1999《电站钢制对焊管件》、DL 473-92《大直径三通锻件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弯管的质量检验应符合DL/T 515-2004《电站弯管》的有关要求,工厂化加工配制的质量检验应符合DL/T850-2004《电站配管》的有关要求。如产品质量与标准

不符时,招标方有权拒绝验收,投标方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6.15投标方及生产加工厂必须有健全的质保体系认证,并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 6.16投标方必须对本项目制定产品/质量检验计划,并供招标方确认。

6.17招标方有权委托产品质量监督单位对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监造和催交,投标方为监造人员提供食宿和工作上的方便。

6.18产品应在出厂前验收,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招标方将派3至5人到国内或国外制造厂进行为验收工作,投标方应为其提供方便。 6.19两台机管道的质保期为本工程168小时后一年。

6.20质量保证期为机组正式投运后36个月,在此期间由于管材、管件和配管的设计、制造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投标方负有全部责任。

6.21投标方应保证本附件提出的性能要求,如不能达到上述要求,投标方有义务进行改进。如因改进延误工程工期,投标方负有完全责任,按合同条款解决。

6.22在安装和产品保质期间发现产品缺陷,在证明为设计和制造原因时,投标方应免费更换。

6.23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后,投标方仍有义务对产品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当产品出现故障时,投标方仍应积极配合招标方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及时提供检修零部件。 6.24管材、管件和配管的设计使用寿命为30年。 7 清理、油漆、包装、运输及储存 7.1 清理

7.1.1 管道、管件表面处理和油漆前,所有的废物都应从管道、管件内部清除干净。所有加工过程中的标记及其它有害物质都应从其内部和外表面除去。在对管道、管件进行运输前应对它的内部和外部进行清洁处理,一旦最终清理,必须采用保护措施,防止损坏和腐蚀。

7.1.2 当采用化学清洗时,要禁止管道、管件有任何凹坑、或其它过分损伤及过渡腐蚀,清洗后要进行防腐。 7.2 表面处理和油漆

7.2.1 管道热处理后应清除氧化皮。管件热处理后应机械喷丸、清除氧化皮。 7.2.2管道内表面加防潮袋,或用气相蒸发剂吹干(或等同措施)。内表面需防腐,并保证易于清洗。

7.2.3投标方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保证产品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

7.2.4管道加工制造完毕后外壁应涂防锈漆,以防管道锈蚀。

7.2.5管件坡口两端部50mm范围内涂有不影响焊接的防锈涂料,同时必须满足管道技术规定的要求。管件端部封闭需坚固严密(建议采用塑料和橡胶或内衬软质材料和铁皮封头包装保护),防止碰伤。

7.2.6出厂的管道组合件坡口及坡口边缘20mm以内不允许涂漆,坡口处涂刷脱氧化铝防锈涂料。

7.2.7投标方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油漆的特性说明。 7.3 标记

管道出厂前,管道表面应作标记,标记内容可按制造厂通用内容,但应包括管道材质、管道规格、用户名称、和检验记录一致的编号。

成品管件在不损害使用性能的位置上清楚地标识管件生产厂的名称、代号、压力、温度、材质和规格、材料钢印标记及编码等,标识要具有唯一性。

出厂的管道组合件应两头打钢印、中部油漆双重标记。 7.4 包装、运输和储存保管

7.4.1 设备的外包装上应清楚标明招标方的定货号、运输识别号、到货地点、工程项目名称、收货人、设备运输及储存保管要求的国际通用标记。

7.4.2 每个包装箱均有便于移动的滑动部件及吊钩,吊钩应装于起吊点,并在外包装上标明设备重量及重心、起吊点。

7.4.3成品出厂前,两端坡口及所有管接口用软木或橡胶封头包装,以防止损伤和进入杂物。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以确保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坡口不受损坏,内部不锈蚀。 7.4.4发运前管道应完全放水和干燥,封堵前按投标文件标准放置干燥剂。 7.4.5 在运输和储存保管之前,要为所有接口提供端口封堵和软木保护,以防止损伤和进入杂物。

7.4.6管道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足够的支撑,所有松动部分应该用板带箱及盒子装好,并做合适的标记。

7.4.7 管道运输时,应充分进行防护,防止碰撞损伤和腐蚀。所用包装应确保产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受损坏。

7.4.8产品发运时,附带产品合格证明、数量、规格清单。

7.4.9产品喷涂标识管子的使用单位、规格、材质、管子编号、介质流向、制造单位等内容。

7.4.10 投标方应说明合同设备的运输方案,包括车辆型号、数量和运输路线等。 7.5 储存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包装保护好,使其在室外条件下能储放。 7.6 开箱验收

设备运抵现场后,招标方于开箱前七日内通知投标方到达现场,双方共同开箱验收。如投标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达现场,则投标方认可招标方的开箱结果。 8、技术数据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出每个品种、每个规格管材、管件的技术数据,包括管材、管件的名称、规格、设计参数、材料、数量、外形尺寸、接口资料、应力加强系数、重量等技术数据,以及截面结构图。

附表1-1 四大管道汇总表(表中数量为单台机组数量,本项目共两台机组)

23

在投标方投料生产前招标方有权对管道的规格、材质及数量进行更改。 2. 3. 4.

本表中长度为未包括坡口加工、切割、商检、焊接培训等长度。 以上材料按单位长度计价,以便招标方根据最终长度确定合同总价格。

投标方根据采用的标准可选择壁厚偏差或重量偏差,但管道任何一点最小壁厚不得小于最小计算壁厚。如果管道实际到货后小于表中数据,招标方有权拒收。 5.

以上管材数量为一台机用量。

24

附表1-2 管件表 1主蒸汽、旁路管道系统管件(ID为内径管,Φ为外径管)(表中数量为一台机数量,本项目共安装两台机组)

25

2再热热段管道系统管件(表中数量为1台机组用量,本项目共两台机组)

26

3再热冷段管道系统管件(表中数量为单台机组数量,本项目共两台机组)

27

(除特殊注明外,表中数量为单台机组数量,本项目共两台机组)

28

说明:1 . 表中为初步数值,待最终核算确定。

2. 以上管材数量为一台机用量。

29

附表1-4 管件示意图

30

31

附表1-5

常用焊接接头基本形式及尺寸表

32

33

34

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工程四大管道招标文件 第三卷附件

表 1-6.1 钢 材 的 许 用 应 力

钢材的许用应力,应根据钢材的有关特性取下列三项的最小值。

t

/1.5 b20/3,st/1.5或st(0.2%)/1.5, D

b20——钢材在20℃时的抗拉强度最小值(MPa)

st——钢材在设计温度下的屈服极限最小值(MPa)

st(0.2%)——钢材在设计温度下残余变形为0.2%时的屈服极限最小值(MPa)

t

——钢材在设计温度下的10万小时持久强度平均值 D

钢材的许用应力数据表见附表1-6.2、1-6.3

35

表1-6.2 符合ASME B31.1标准的钢材许用应力表(k.s.i.)MPa

表1-6.3 符合EN 10216—2标准的钢材许用应力表(MPa)

36

附表1-7.1

主蒸汽、再热热段管道坡口计算

37

附表1-8 管材化学成份表

38

附件2 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了河北建投任丘热电2×350MW超临界机组所配备的主蒸汽(含高压旁路)、再热热段(含低压旁路)、再热冷段、主给水管道以及主汽和再热的疏水管道、旁路阀出口混温段、给水再循环、高旁减温水、过热器减温水管道的管材及管件和工厂化加工配制的供货及工作范围。投标方必须保证提供的管材、管件及工厂化配管工作为技术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技术性能符合附件1的技术要求。投标方的任务是在招投标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提供给招标方所需数量的管道工厂配制,并保证符合本标书的条文和招标方书面提出的特殊要求。

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及配管工作范围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名称、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管材、管件及整套配管范围内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 投标方应提供配管工作完成后的管段组合件清单。

1.4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启动、维护、调试和检修所需的专用(特殊)工具,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要说明每件工具的功能和何时使用。 1.5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1.6 投标方应确保管材、管件供货范围及配管设计和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或设计制作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方供货或设计制作范围)由投标方无条件补全。目前,施工图设计尚未完成,对于因此引起的管材、管件数量、结构形式等的变动,一旦招标方提出,投标方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或更改。 1.7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350MW机组所需。 2 供货及工作范围

2.1 管道和焊材:管道的材质、规格、数量见附件1。每一炉批号的钢管均应提供300mm的商检用料(表面未打磨),此部分商检用料由投标方免费提供。

2.2 管件:包括热处理、坡口、喷砂、油漆、包装等,管件的材质、规格、数量见附表1-2。其中弯管列入工厂化加工范围。

2.3 工厂化组合加工:包括计算机CAD优化设计配管、弯管、下料、组合焊接、坡口、热处理、检验、金属试验、无损探伤、管道清理-酸洗或喷砂、油漆、包装。

2.4杂项:包括接管座(进口材料、国内加工,包括放气、疏放水接管座、化学取样和热工测量和性能试验的温度、压力接管座)、疏水罐、支吊架卡块、蠕胀测点、三向位移指示器、支吊架管部与管道焊接的部分等零部件,其中接管座含接管座的材料、机加工、打孔、焊接、无损探伤。其规格、数量见设计院正式出版的施工图。应保证现场无异种钢焊接。

2.5 专用工具:四大管道上支吊架所需要的卡块以及安装所卡块由投标方负责。

焊接材料:包括管道工厂化加工、现场焊接培训所用焊条和焊丝。投标方每种钢材至少对应提供三种品牌的焊材,分别报价,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选择由招标方确定。 2.6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规格、数量、产地、制造厂家等内容,管道交货按管道长度计量和报价。供货分2批次提供,第一批提供1.3台机组的用量,第二批提供剩余需要量,但定尺管和供货总量不足30m的管种在第一批供货中一次提供。由于管道设计尚未完成,最终管道管材和管件采购量可能会有小量的调整,在最终采购量误差不超过订货总量15%情况下,管道管材和管件材料单价不发生变化。附表1-1、附表1-2中的规范和数量为初步值,最终值以设计院施工蓝图为准。增减费用按投标单价计算。进口部分管材可以回收(未加工管材、已加工直管段≥6m)。 2.7 配管设计及工厂化加工范围

2.7.1 主蒸汽管道为从与锅炉厂设计界线接口至高压主汽门入口之间的管道。 2.7.2 再热热段蒸汽管道为从与锅炉厂设计界线接口至中压缸联合汽门入口之间的管道。

2.7.3 再热冷段蒸汽管道为从汽轮机高压缸排汽口起至锅炉厂设计界线接口之间的管道。

2.7.4 高压给水管道为从高压给水泵出口至锅炉省煤器进口联箱之间的管道。 2.7.5 高压旁路管道为从主汽高旁三通至高旁阀入口之间的管道及阀出口至再热冷段三通之间的管道。

2.7.6 低压旁路管道为从再热热段至低旁阀入口之间的管道及阀出口至排气装置之间的管道。

2.7.7给水再循环管道为高压给水管道接口三通处至再循环调节阀后的关断阀入口。 2.7.8高旁减温水管道为高压给水管道接口三通处至高旁阀减温水接口。

2.7.9 过热器减温水管道为高压给水管道接口三通处至锅炉厂过热器减温水阀接口。 2.7.10对所有疏水罐管件,投标方除了提供三通外,还需提供与三通同材质的支管1.5

米(暂定,长度由设计院作最终确定,但价格不变)及相应封头。

2.7.11上述疏放水、放气、疏水罐、预暖、取样、加药等小管道,工厂化范围仅包括其接管座(要求进口)部分。所有接管座要求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各项探伤试验报告。(数量规格见附表1-2)。投标方承诺接管座的数量、规格在具体施工图阶段中可按具体需要做适当调整,不存在价格因素。

2.7.12配管范围内主管道和支管道上所有压力测点、温度测点、流量测点、性能试验测点所需的所有接管座。压力测点、温度测点接管座数量和详细规范设计联络会阶段确定。投标方承诺热工检测仪表接管座的数量在具体施工图阶段中可按具体需要做适当调整,不存在价格因素。

2.7.13投标方提供每台机组不少于60个材质满足要求的直接焊接式高温高压热电偶套管,压力取样接管座不少于40个。套管及接管座在出厂前焊好并进行热处理和探伤,合格后做好开口的防护措施。具体清单设计联络会提供。 2.7.14锅炉吹管的临时措施,具体内容待联络会确定。 2.8 供货清单(投标方可自行细化清单) 2.6.1 四大管道管材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 一般要求

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中国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或中英文对照。其中提供的图纸须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文本(招标方和设计院各一份电子文件),见证文件为不可编辑PDF版。如果提供的资料原版为英文版,提供与之对应的中文翻译版。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管材和管件及配管的监造检验、施工、调试和运行维护等阶段。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各阶段的具体要求。投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配管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4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和现场安装的要求。本期工程为2台350MW机组(设备)构成,在机组(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在技术协议签订后15天内提供工程施工图设计用图5套,1个月内提供现场安装阶段用图纸为每台机组一式15套,包括技术资料清单。

1.5投标方应向工程设计单位提供电子版(CAD)资料,以提高工程资料管理水平。工程资料以纸面资料为准,电子版为参考。

1.6投标方在管材、管件及工厂化配管开始加工前,根据加工进度向用户监造人员提供相关资料1份。

1.7最终技术资料及安装、运行、维护手册:每台机组18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资料5套。 1.8投标方提供的图纸必须注明图纸用途及设计阶段,注明联系施工图设计用图和现场安装阶段用图等。最终正式工程设计用图应图纸签署完全,加盖确认标记。交付资料应标明“河北建投任丘热电工程专用”。

1.9所供图纸编号必须清晰、有序,不得有不同图纸相同编号的现象出现。图纸改版后,必须及时通知工程设计单位,图纸应注明改版序号。应注明工程名称专用。

1.10所供工程施工设计用图和资料,除说明书等文字资料及附图等可采用白图及印刷资料外,其它工程施工设计用图需采用蓝图。

1.11投标方提供的图纸应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 1.12提供图纸资料等应附有提供资料清单,以备查考。

1.13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

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1.14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管材、管件及配管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在机组(设备)有改进时,招标方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15 投标方供货时应同时提供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此)资料:

1.15.1提供设备供货的各类单证(尤其是材质证明、原产地证明)文件材料、订货合同号、供货的正式合同(或复印件)、仓单、装箱单复印件、提单副本及海关报关单复印件、商务发票,保险单、发运时间、离岸港口、到岸港口、合同号、船号、货物清单、制造厂家、商检报告副本等文件材料。供货管材的技术文件;管材质量证书、金相组织分析、硬度检测、机械性能试验报告及材质复检等检验报告文件、外观尺寸检验报告。 1.15.2提供钢材质量证书及复检报告;表面质量、尺寸及外形公差检验报告。 1.15.3提供管材管件的元素分析、金相组织分析、机械性能试验(拉伸、弯曲、冲击、高温抗拉强度试验,必要时应进行高温持久试验)检验报告。 2 资料提交基本要求

2.1 投标阶段请提供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此): 2.1.1 管材部分

企业资质、业绩资料; 工厂概况;

工厂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材料(复印件); 工厂钢管制造所采用的标准目录;

投标产品主要业绩表,主要是超临界350MW及以上机组; 投标产品加工方法及主要特点介绍; 保证产品质量的主要措施; 管道材料的化学成分

管道材料的力学特性(包括高温状态的性能参数)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差异表。 管材技术资料 供货清单 2.1.2 管件部分

管件制造商名单;

近三年管件制造商投标产品主要业绩表,主要是超临界350MW及以上机组; 投标产品加工方法及主要特点介绍; 重要部件的外协及外购情况;

已投运产品曾发生过的问题、解决办法及效果,本次拟采取那些完善措施。 管件技术资料 供货清单

投标方应提供每个品种、每个规格管件的技术数据,包括管件名称、管件规格、设计参数、材料、数量、外形尺寸、接口资料、坡口形式、最小壁厚、管件应力加强系数、管件重量等技术数据,以及管件截面结构图。 2.1.3配管设计制作部分

近3年配管分包商超临界350MW及以上机组四大管道工厂配制主要业绩表; 投标产品主要特点介绍; 重要部件的外协情况;

已投运产品曾发生过的问题、解决办法及效果,本次拟采取那些完善措施。 2.2 管道材料供货交付阶段资料包括以下各项

2.2.1 钢材出厂质量合格证、试验报告、检验报告及复检报告。 2.2.2进口产品提供原产地证明及商检报告。

2.2.3提供管道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检验报告单、外方质量证明文件的原件供招标方确认,并提供加盖投标方公章的复印件。 2.2.4钢材质量证书及复检报告。

2.2.5 表面质量、尺寸及外形公差检验报告。

2.2.6 提供管材的材料性能、允许的使用温度、对应不同温度下的许用应力值、线膨胀系数等机械性能资料。 2.2.7检验报告

P91钢管供货时应提供下列检验报告,其它钢管按相应的标准提供检验报告: 化学成分报告

热处理报告(供货状态下的热处理工艺参数)

常温力学性能(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延伸率、冲击功和布氏硬度) 主要物理性能

(由常温到高温下的弹性模量、热传导系数、线膨胀系数、比热容和体积质量) 钢管抗拉强度最小值,设计温度下的屈服极限最小值的实验值。 显微组织检验 晶粒度检验 拉伸试验 硬度试验报告 无损探伤检验 压扁试验

椭圆度检验分析报告直接写入质检证书 冲击试验报告 水压试验

P91管材10万小时持久强度试验报告 蠕变断裂强度曲线和相应的最大许用应力 浸蚀试验。 2.2.8 供货清单

2.2.9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时所遵循的标准、规范和规定等的电子版及纸介质版本并提供相应标准、规范清单。

2.2.10投标方提供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2.2.11投标方提供每个品种每种规格管道的技术数据,其中包括管道名称、规格、设计参数、材料、数量、外形尺寸、重量等技术数据。

2.2.12合同草签20天内,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以下设计资料:(资料为文本12份,其中4份给设计院,可编辑电子文件2份,其中1份给设计院)。交付资料应标明“河北建投任丘热电工程专用”。提供资料如果中、英文有矛盾,以中文为准。

钢管材料、钢管材料成分 钢管公称尺寸

钢管直径公差、壁厚偏差 钢管公称重量、重量偏差 钢管椭圆度

材料不同温度下的许用应力 材料不同温度下的弹性模量 材料不同温度下的线膨胀系数 管道供货量

管道生产制造的标准目录 2.3 管件部分

2.3.1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此):

投标方应在技术协议签订后15天内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资料和图纸。 技术资料及图纸清单 供货清单

管件外形尺寸、管件重量、管件详图和标准号 有关设计、安装、使用的说明 2.3.2管件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管件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3.3现场安装阶段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此):

技术资料及图纸清单 供货清单

管件外形尺寸、管件重量、管件详图和标准号 有关设计、安装、使用的说明 完整的检验报告

2.3.4投标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等。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2.4 配管设计制作部分

2.4.1配管设计图提交招标方和设计院,待确认后方可正式投料加工。 2.4.2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2.4.2.1招标方负责向投标方提供如下资料:管道施工设计图1套、相关连接阀门和设备接口图纸1套、仪表接管座资料1套、支吊架卡块和蠕胀测点资料1套。 2.4.2.2招标方存在设计变更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投标方。 2.4.2.3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如下资料:

管材长度、壁厚、管径检验报告。 管材的光谱和硬度检验报告。

按各类材质、规格,结合炉号抽查一根作金相组织、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分析的检验报告。

焊接材料的检验报告。

管道配管设计总图和三维立体图、组合件清单和管段加工清单。 焊接检验及探伤报告。 组合件几何尺寸检验报告。 管道清理检验报告。 四大管道配管零件图。 组合件合格证书。

弯管、管座、疏水罐等加工件的热处理和质量检验等报告。 供货清单。

2.4.2.4配管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合同配管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4.2.5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配管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 2.5投标方提供的配管技术资料详见附件1有关要求。 3 设计资料交付及配合 3.1 设计配合

3.1.1 配管设计以设计院提供的管道布置施工图和系统图为依据进行。

3.1.2 设备和阀门等的坡口形式由招标方提供。管道、管件、设备和阀门等的坡口形式由投标方统一管理、规划和负责。设计院、电建单位予以配合并确认。

3.1.3 焊接工艺流程、热处理工艺流程及其它加工工艺流程由投标方统一制定,且满足钢管、焊材,管件等供货商的要求,并征得电建单位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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