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单位
烧煮烹调卫生制度
1、所用畜禽肉类必须经过兽医检疫合格方可使用。
2.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3、食品充分加热,防止外熟内生。
4、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烧透后再供应。
5、烘烤食品受热均匀,使用的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6、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要专人负责,专用工具,炒菜、烧煮食品时应采用双盘制,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7、工作结束后调料应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应清扫洗刷干净。
8、烧烤卤制肉类食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要经卫生监督机构允许方可使用。
9、制作间必须设洗手消毒水池及设施。
10、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间要设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对案板及空间进行消毒处理。
11、防蝇、防尘、防鼠、防腐卫生设施要完备。
12、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13、场所必须按宰杀→粗加工→腌制→烧烤卤肉间→晾凉分设场所(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