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五 期
丰都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丰都县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督查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2月13日至18日,丰都县安监局按照渝安监发„2010‟31号文件要求,对全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督查。
督查组会同龙河、包鸾、兴龙镇、三合办事处安监办深入到龙河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包鸾花炮厂、崇兴花炮制造公司和重庆烟花爆竹集团公司丰都分公司,重点督查了生产、经营企业贯彻全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及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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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督查中发现三个生产企业和一个经营企业均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现场管理不够好、安全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对此,督查组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搞改造,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认真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别是要以现场管理为突破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做到人人有指标、事事有考核、时时有检查,使企业安全生产再上一个台阶,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事故“零目标”的实现。
报:市安委办、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送:县交委、县建委、县经委、县商务局、县消防大队。 发: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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