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GEYUEKAN
价格月刊
发展纵横
2007年第2期总第357期
世界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和谐发展
康登元1姜世贞2
(1.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江西南昌
330039;2.江西省商务学校江西南昌330100)
内容摘要:世界遗产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财富,明晰世界遗产的经济属性和管理主体,实施“保护第一,永续利用”战略原则,是世界遗产保护和利用和谐发展的关键。保护第一就是要把保护世界遗产作为管理的首要任务,保护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是永续利用的前提和基础;世界遗产地的科学功能分区既是永续利用的根本保障,也是保护和利用和谐发展制度选择的核心内容之一。
关键词:世界遗产保护利用制度安排
中图分类号:F59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2025(2007)02-0038-02
所谓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具有普遍突出价值、人类罕见、无法替代的文化
自和自然财富。它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含文化景观)、
然与文化遗产混合体三种类型。其中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学、美学、考古学、科学、民族学和人类学价值的纪念地、建筑群和遗址;自然遗产是指有突出价值的、自然的生物学
美和地质学形态、濒危动植物物种栖息地,以及具有科学、
学和保护价值的地区。世界遗产具有三大特性,即世界性、多样性和独特性。“世界性”强调遗产的世界性突出价值、世界性所有和世界性保护。“多样性”体现在其包容类型几乎涵盖地球上所有自然创造的以及人类创造的精华。“独特性”具体表现为遗产在世界或国家和地区范围内独一无二的、无可替代的、不可逆的特性,一旦破坏,其原有景观永难恢复。建立世界遗产名录,是为了切实实现《世界遗产公约》的规定:严格保护,统一管理,科学规划,永续利用,使世界遗产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让全人类共享文明与财富。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于1985年正式签署《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成为缔约国。目前已有31项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21处为世界文化型遗产,遗产数目排在西班牙、意大利之后,居世界第三。世界遗产是人类宝贵的文化和自然财富,但研究者们发现:近年来,一些世界遗产地的经营者将不可再生的文化与自然资源等同于一般经济资源,以旅游价值完全取代其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市场化经营给世界遗产地的生态环境和历史风貌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和破坏。许多世界遗产地由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实施过度开
城市化”整体“孤岛化”濒危化”现象。在发,出现了内部“、、“
我国世界遗产地先后发生了一系列保护与利用相冲突的事
天下第一梯”事件、曲阜“水洗三孔”事件等件,例如张家界“
等,这些事件对我国世界遗产的保护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从理论角度分析,通过合理规划、科学管理,遗产保护和利用并非不可协调。但在现实经济社会中,特别是面对市场力量的渗透和全球化经济发展的冲击,如何在保护与利用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已成为一个难题。表面上看,这是保护和利用的矛盾,实质上却反映出国家、部门、地方和公众等之间深层次的利益冲突,“世界遗产保护与利用实现和谐发展”似乎成为一种遥不可及的理想。笔者认为,世界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和谐发展是完全可以实现的,问题的关键
在于世界遗产经济属性的明晰,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世界遗
保护第一,永续利用”战略原则,两者产的管理主体,实施“
就可以和谐发展。
二、世界遗产经济属性的明晰
根据经济学的定义,公共物品是相对私人物品而言的一种具有非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社会物品。它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即每增加一个消费者,并不导致其成本的增加(即边际生产成本为零),也不减少其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即边际拥挤成本为零);二是消费上的非排他性,即要排除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是很困难的。因此,公共物品是用来满足社会公众共同需要的物品,只能由政府免费提供。
世界遗产是人类共有的极其珍贵和脆弱的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不可复制性和不可逆转性的特征,而其内在价值的惟一性又决定了它还具有世界性、独特性和多样性等属性。那么,世界遗产能与公共物品的定义完全吻合吗?从世界遗产自身特性分析,一方面,遗产地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量,在此约束范围内,减少或增加单位的消费量对其他人的消费不会造成显著影响,而一旦超过这一环境承载量时,就会产生污染、破坏等不良问题,甚至使遗产地毁灭;另一方面,遗产地有一定地域限制范围,在此范围和一定时段内,该遗产地接待人群的状况将会影响其他来访者的感受,如拥挤和冷清会产生截然不同的体验,对自然景观也会产生正面或负面的相应影响,敦煌莫高窟由于游客过多导致壁画变色剥落就是例证。
显然,世界遗产还不能完全属于纯公共物品的范畴,而应该属于准公共物品的范畴,即在达到一定容量点之前,遗产地增加消费者不会妨碍其他人,消费的竞争性不显著,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但消费的排他性是可以实现的,即在设定的有限地域范围和时段内,采取“支付费用才能消费”及差异化付费”的方式,可体现一定程度的消费排他性,从这“
个角度看,世界遗产不完全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
如果我们视世界遗产为纯公共物品,将其完全封闭起来,显然违背了构建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初衷。只有在科学有
研究、观光等功能充效保护的前提下,将世界遗产的教育、
分地利用起来,造福人类,才是真正实现了世界遗产的“永续利用”。所以,世界遗产作为准公共物品,需要支付一定成本,对消费者采取收费方式是可行的,借此取得相应收入来弥补对世界遗产保护费用的严重不足是现实的需要。
38
作者简介:康登元,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学;姜世贞,江西省商务学校高级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学。
三、世界遗产管理主体的明确
世界遗产管理的首要任务是保护,保护第一,保护才是公共物品理论认为,公共物品应该由政府来提供,市场硬道理。只有保护好世界遗产资源,才会有永续利用。为此,机制对公共物品而言是失灵的。因为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
国家要“竭尽全力,最大限度地利用本国手段,必要时利用性,从理性的“
经济人”角度出发,消费者都会倾向成为“搭所能获得的国际援助和合作”。国家为保证保护、
保存和展便车者”。世界遗产作为准公共物品,政府作为该资产的代出本国领土上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措施有效,要制定规划和
表是不容置疑的。但由于历史原因,政府内部也存在着条块总体政策,建立保护的有效措施,采取适当的法律、
科学、技分割和体制不顺,存在着地方利益与中央利益的冲突,存在术、行政和财政措施以确定、保护、保存、展出世界遗产,例着政府难以行使具体管理职能的困难,造成了我国世界遗如制定《遗产法》、
建立专家委员会、加强国民教育等。世界产管理长期存在多主体现象,分别由建设、环保、国土、林遗产保护最根本的要求是保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真业、水利、文物、旅游、宗教等25个部门管理,没有统一的管实性和完整性是世界遗产保护非常重要的原则,真实性反理机构,更没有中央政府的直接管理,政府规制权由中央和映世界遗产在设计、材料、工艺和技术方面要符合真实的原
地方政府及部门行使。这种多样性的政府规制,导致了资源则;而完整性则强调尽可能保持世界遗产自身关键要素、
面配置低效,管理上经常出现政策冲突、互相扯皮、“都管都不积、生态系统、环境条件、物种、保护制度的完整,以及文化管”的现象。例如,武陵源作为世界遗产的同时,还是建设部遗产与其所在环境的完整一体。任何在自然遗产范围内大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林业部的国家森林公园、国土资源部兴土木、破坏地形地貌和景观生态,以及在文化景点周围私的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旅游局的4A级景点。近年来,在管理搭乱建、大搞娱乐工程、设立各类开发区的做法都是与世界多主体的同时,又出现了主体错位的现象,有的遗产地甚至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要求相违背的。
采取了将世界遗产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做法,即由科学功能分区,保障永续利用。所谓利用,主要是利用政府拥有所有权,但将经营权或委托、或授权、或租让、或合世界遗产的价值,如利用其科学价值进行科研、科教活动;作、或以合股的方式转让给企业,把世界遗产管理同企业经利用其美学价值进行游览、观赏;利用其历史文化价值进行营管理混为一谈,企业成了世界遗产管理主体,这种做法显考察和传播历史文化知识。世界遗产利用的性质主要是精然不符合世界遗产经济属性的内在要求,在实际管理中引神文化与科教功能,而不是经济开发功能。对世界遗产风景发了很多问题,使世界遗产日渐受到损害和破坏。事实上,区进行科学功能分区,或称分区利用,是世界遗产永续利用世界遗产管理与企业管理存在着根本性质的差异,有着根的基本要求。功能分区有大分区和小分区两种。大分区是指本利益的冲突,是无法相互替代的。
风景区内外的地域性分区。小分区是指风景区内根据资源审视一百多年来世界各国遗产管理模式,不难发现,世价值、类型、空间分布及其保护利用性质,划分若干功能区。界各国无一例外地采取了政府统一的强硬管制,世界遗产如自然遗产地可分核心区、缓冲区和试验区,旅游活动只在
管理应在中央政府的监控下,设立非盈利专门机构实施管试验区,其它区为保护、
保存、科研所用。明确了功能分区,理,比如世界遗产管理委员会,凡管辖范围内拥有世界遗产也就明确了保护利用的空间、性质和特点,即所谓“区内的各级地方政府也应设立相应的世界遗产管理部门,对各景”、“区外商”、“区内游”、“
区外住”的原则。这个原则也是现地世界遗产进行统一的宏观管理。作为世界遗产的管理主代国外国家公园保护利用的基本原则和法规。明确界定遗体,政府应加强规制,增强遗产管理的权威。政府作为世界产单位和非遗产单位的职能,安排遗产区内外的经营项目遗产管理主体的构建要求是:第一、不以营利为目的;第二、归属,是世界遗产保护与利用和谐共生制度的核心。遗产单设立专业管理机构,可以接受捐赠并运用所捐赠的资产来位负责遗产区内的非营利性的展示类服务;非遗产单位负保护世界遗产,且捐赠资产不能撤回或转让,不同于投资;责遗产区外的营利性经营和遗产区内的营利性特许经营。第三、设立的专业管理机构应是公益性机构,其现有资产资遗产单位在区内进行非营利性展示类服务,既体现了世界源不得抵押,这种做法将有利于世界遗产的保护与正常开遗产资源公益性的特点,又可以带来两方面的好处:一是实放。这一专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世界遗产保护的现门票收入,服务当地政府、社区居民;二是遗产单位管理指导、监控、规划制定,负责保护国家珍贵的自然和文化资遗产资源,既有科学管理的专业素养优势,也是在履行法律源不受损害,确保休闲、娱乐、教育、科研、生态保护各项功所赋予的神圣职责。非遗产单位在区外可以实行完全市场能的实现和世界遗产的保值增值。该机构作为国务院授权化经营,并与遗产区内的展示类服务密切配合,形成产业的独立权威部门,可以集中行使遗产资源规制职能,从国家链,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的角度统一安排世界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统一规制,统筹经总之,“加强政府规制,实施保护第一,科学功能分区,保费。
障永续利用”的制度选择,是一种开放式保护的模式选择,但是,由于世界遗产同时具有公共物品的外部性特征,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从中国国情出发,既有利于世界即便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政府也应对世遗产科学有效保护,又有利于遗产资源面向市场,促进地方界遗产的一些重大决策(如门票价格、商业准入等)进行“集经济社会发展,真正实现世界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和谐共生体选择”,以保障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共利益。但在集体选择发展。
过程中,实行“一致同意”规则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做法,为避免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流于形式,或以过高的成本达成协
参考文献:
议,可以考虑采用“多数(简单多数或比例多数)”
规则,这个[1]陈耀华,赵星烁.中国世界遗产保护与利用研究[J].北京规则虽然无法达到帕累托最优,但其协商成本较低,也较容大学学报(自然科学报),2003,(7):572—578.
易达成协议,从而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对世界遗产的有效[2]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国家风景保护和管理。
名胜资源上市的国家权益权衡[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四、实施“保护第一,永续利用”战略,促进和谐发展
1999,(10):3—25.
《
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中规定:“保证本国领[3]魏小安,窦群,彭德发.发展旅游和遗产保护能否“
双赢”土上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确定、保护、保存、展出和遗传后(上.下)[J].旅游管理(人大复印资料),2003,(2):1—13.
代,主要是国家的责任”。据此,可以认为,世界遗产保护是[4]张昕竹.中国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利用的前提,也是世界遗产传承、永续利用的基础;世界遗[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4):65—75.
产的永续利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世界遗产的保护。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