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将投标保证金转为民工工资保
证金的报告
湖南省邵坪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我公司与贵公司就邵坪高速公路上跨铁路工程第六合同段项目于2014年8月28日在邵坪公司进行了合同谈判。为满足邵坪高速总体进度的要求,我公司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迅速组建项目部,安排施工队进入施工现场。同时为了保障相关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尽快签订施工合同,特申请将我公司应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现金:银行电汇,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250000元)转为民工工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50000元、民工工资保证金总额为(合同价的1.5%)¥:25760543*1.5%=386408元。
计算公式:386408-250000=136408元。
余下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陆仟肆佰零捌元整(¥:136408元)由我公司及时支付给贵公司。
当否,请批示。
怀化铁路工程总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