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填写本申请书前,请详细阅读填表说明。 表格编号:14号
珠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暨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书
受理人(签名):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请用蓝黑色钢笔、中文简体字填写本表。
2.房地产坐落:填写申请登记的房地产的具体地理位置,具体指公安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地产坐落,
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栋号、楼层号、房(室)号等;地址发生变更的依公安部门出具的《新地址证明》填写。
3.预售许可证号:填写预售人(即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号码。 4.项目名称:填写经民政部门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名称。
5.建筑面积:填写经测绘部门预测绘的预售房屋建筑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6.套内面积:填写经测绘部门预测绘的预售房屋建筑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7.房屋用途: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及其所附图件上确定的房屋用途。 8.预售人: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身份证明上的法定名称。 9.预购人:根据商品房预购人的相关情况。
(1)姓名/名称:预购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填写身份证明上的法定名称;权利人为自然人的,
填写身份证明上的姓名;
(2)证件号码:填写预购人身份证明上记载的号码;
(3)份额:填写预购人对该房地产权所享有的份额,如:全部、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所约定的
比例。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地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地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10.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须认真、如实填写,若登记机关有书面材料需要通知申请人
的,将按本申请书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或电话通知领取。
11.资金监管银行:填写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设立银行的法定名称。 12.资金监管帐号:填写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的号码。 13.房屋成交价格:填写预售当事人在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成交总金额。 14.首付款:填写预售当事人约定的首期商品房预售款金额。
15.付款方式:填写预售当事人在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成交款项的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