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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鲁门政府经济遏制政策的演变
作者:李威红
来源:《课程教育研究·中》2015年第04期
【摘要】经济遏制政策是冷战期间美国对苏东国家在经济领域实行的一项长期性政策。杜鲁门政府制定的经济遏制政策经历了经济遏制体系的建立与强化两个阶段,奠定了以后美国各届政府应对苏东国家经济政策的基础。
【关键词】杜鲁门政府 经济遏制政策 苏联东欧集团
【中图分类号】G63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4-0053-02 冷战期间美国一直对苏联东欧国家实行经济遏制政策,以“阻遏苏联集团战争潜力的增长”,“加剧苏联集团内部政治、经济关系的紧张化”。美国的经济遏制政策,在其国家安全委员会文件中称为“经济防卫政策”,最初由杜鲁门政府制订出台,其后各届美国政府也基本传承了这一政策。本文试图分析杜鲁门政府实施的经济遏制政策的演变历程。
一、经济遏制体系的建立
二战结束后,国际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西方大国均在战争中受到重创,只有美国在大战中迅速崛起,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的力量和影响也在不断扩大。美苏双方因国家利益、全球战略、意识形态、国家制度等的冲突,在雅尔塔体系划定的势力范围的基础上形成了两分天下的局面,逐渐由战时合作走向战后对抗,终致冷战的出现。1947年3月12日杜鲁门主义的出台,标志着“遏制战略”正式成为美国的国家战略,战时的盟国公开走向对立。美国意识到在经济领域也必须贯彻遏制的思想,对苏联及其卫星国进行一种遏制性的经济政策是必要的。至此,美国开始了冷战爆发后对苏联经济战略的转变。
杜鲁门经济遏制政策的出台是二战后美苏对抗不断加深的结果。早在1947年12月17日的国家安全委员会报告(NSC46/A)中就正式宣告了美国对苏联及东欧国家的经济遏制政策。报告称:“美国的安全需要立即、无限制的停止从美国向苏联及其附庸国出口所有美国短缺物资和有助于增强苏联军事潜力的物资”,包括苏联集团在内的整个欧洲作为“复兴地区”,对其出口亦实行管制。随后美国商务部颁布法令:凡是属于美国国内短缺物资并且已经列入出口许可证的物资,实行新的出口许可证制度。1948年3月1日起,美国政府开始实行新的贸易管制制度。把管制对象分为两类:“R”类,包括苏联集团和西欧国家,“O”类,除了苏联集团和西欧国家以外的世界其它地区各国。美国政府对向“R”类国家出口的所有物资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但在实施的过程中面临两大问题:1. 美国对苏联的出口几乎陷于绝境;2. 对苏联、东欧国家实行贸易管制,如果没有西欧国家的紧密配合,仍然无法防止禁运物资辗转流入东欧各国和苏联。因此,杜鲁门政府既竭力想将贸易管制升级为整个西方世界的联合行动,又主张贸易管制必须是有选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