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方爆破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山东沂濛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石方爆破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改线路段设计图纸石方爆破。
四、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民爆物品运输等全承包方式。
五、工期
日止。
六、爆破单价及工程量计算方法
1、3(陆元/立方)。合同价款中含有乙方的人工费、机械设备费、管理费、爆破材料及运输保管费、因未按规定爆破作业而导致的其它费用、进出场费用等。
2.合同单价为准。
七、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采用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按照行业管理规定配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同时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对防风、防火、防爆、防汛和防资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
八、施工质量
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实施,服从甲方技术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达到设计标准。爆炸石块大小以300型挖机能装车及运输为妥。爆破进度应按照甲方的规定进行,满足甲方机械及运输车的使用。
九、工程结算与工程款支付
1、程量为准。
2、工程款的结算:
3、工程款的支付: 乙方签订合同三日内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5万元,乙方进场后三日内甲方拨付乙方预付款15万元。中途按月支付进度款65%,余款待工程完工后28日内一次性付清。
4、乙方按该工程实际购买民爆材料所支出金额向甲方开具工程款发票,其余金额乙方不提供发票,如按规定必须开具发票的,甲方按乙方所交税款支付费用。
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协调解决爆破作业前甲方爆破作业区内的附属物,人员及房屋的撤离工作,负责爆破区域场地平整清理及排水,爆破前后危石边坡处理,地质灾害排查,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爆破作业环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和管理的法规政策,加强整个矿区的安全生产管理。
1.3甲方确定爆破工程服务工日内,需提前向乙方提供书面计划;确保爆炸物品运输路线的畅通;在运输爆炸物品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将爆炸物品运至爆破作业现场。
1.4甲方坚持要求乙方按其自己的意见进行爆破施工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甲方应承担责任。
1.5若乙方不能按计划完成作业面,在书面告知2次后仍无进展,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权利义务
2.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承办爆破物品购买、运输、储存等行政许可手续,
2.2负责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爆炸物品信息采集、管理上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
2.3督导爆破员按《爆破安全规程》、《爆破设计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规范作业。爆破作业时的安全警戒以及相关标识标牌的设立。
2.4乙方承诺本公司具有该项目所需资质,乙方作业人员办须具备相关资质,确保持证上岗等所有资质及证件且报甲方备案。
2.5乙方确保三个爆破作业面同时施工。
2.6乙方负责排除作业现场因爆破作业产生的安全隐患,如岩体垮(塌)方、坠石等。对现场人员造成人身伤亡和机械设备损毁等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2.7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爆破作业,不得违规作业。否则造成的震动或震波(安全级)对建(构)筑物的影响,若造成破坏性损失,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乙方应向相关单位及周围居民作好宣传、解释和说明,搞好周边群众关系。
十一、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工程款项未按时支付到位引起的停工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2、无故违约的,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公安机关备案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爆破工程完毕并完清结算手续后自行作废。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