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体育培养计划及实施办法
一、体育课程
北航体育课程由必修课、选修课、体育合格标准及体育奖励学分组成,第1-6学期为必修课,学生根据需要任意完成选修课和体育奖励学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体育合格标准考核。 二、考核
(二)体育合格标准考核
1、太极拳考核: 24式太极拳,在第3、4学期进行。
2、长跑体能考核:12分钟跑—— 男2400米,女2000米,在第7学期进行。 3、游泳考核:游泳50米,不限泳姿和时间,在第1至第8学期考核。 4、大学体育理论考核:全校统一考试,第二学期进行。 (三)体育选修课考核
采用随堂考核的方式进行,成绩记录为两级分制,只有“通过”与“不通过”,没有补考。
三、有关管理规定 (一)缓考
只有在体育考试期间由于患有急性疾病、受伤(有校医院证明),并且确实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可以申请缓考,缓考办理及处理办法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管理办法》,办完缓考手续以后,必须经教务处批准,将证明交任课教师处备案。 (二)补考
体育必修课不及格者需进行补考,体育必修课补考应注明学分指向的学期,补考成绩不计算绩点学分。 (1)体育必修课不及格的学生,应在下个学期到院(系)教务科领取补考证,并于规定时间内进行补考,补考由体育部指定教师统一进行(技评考试不及格者在原任课教师处补考),补考结束,立即将补考证交补考教师。
(2)补考成绩按实际所得成绩记载,但该成绩在记入管理档案时要注明“补”字,补考仍不及格者需重修。 (3)课外考试有缺项的同学,补考所缺项目。
(4)课外总分低于300分的同学,补考不及格学期的素质考试项目,提高成绩,达到300分。 (5)长跑体能考试未通过者,在第8学期补考。 (6)游泳考试未通过者,随下一年级进行补考。
(7)体育理论考试不及格者,随下一年度的体育理论考试进行补考。 (8)太极拳考试不及格者,随下一年级考核进行补考。 (三)重修
重修的同学须在规定的时间(具体时间见教务处、体育部网站通知)内,在网上进行选课,重修时,应注明学分指向的学期。重修考核成绩按考核所得成绩记载,该考核成绩在记入管理档案时注明“重”,重修成绩不计算绩点学分。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需重修: 1、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考者及补考不及格者。 2、考试作弊者。
3、缺课超过应上课时的三分之一者。
4、缓考后补考成绩不及格者;已办理体育缓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考者。 5、申请缓考未被批准,仍缺考者。 6、免体的学生想重新获得学分者。 7、无故不参加考试者。 (四)免体
1、免体是针对因伤、病或运动障碍,长时间不能参加体育课和体育课外锻炼,影响到考试者,可以申请免体。
2、申请免体的学生,须本人或他人携带医院证明,经任课教师同意后,到体育部学分管理室办理免体手续。办理免体后,其体育成绩在档案记为“免体”,要消除“免体”记录,必须通过重修的方式获得免体学期的学分。
注:免体必须在当学期内办理;免体的同学康复后须持有医生出具康复证明,才能上体育课参加体育考试。 (五)康复保健班
1、有生理缺陷、体弱、受伤长期不愈或患有急、慢性疾病的学生,凭医生证明,经任课教师批准,可以进入体育保健班学习,由教师代为选课。
2、参加体育保健班的学生,能够完成体育保健班的要求者,可获得体育学分,成绩计为“及格(保健班)”字样。
大学生健康体质标准评分表(男生)
大学生健康体质标准评分表(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