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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第二课:苔花如米小 也学牡丹开X 文/梅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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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第二课:苔花如米小 也学牡丹开X

文/梅春来

徒弟张柳云问我:师父啊,怎么样才能成为一名大律师啊?

我反问道:牡丹花好看吗?

小姑娘抿嘴笑答:好看!

再问:梅花好看吗?

答:好看

再问:菊花好看吗?

答:好看!

那你是什么样的籽,就开什么样的花,只要活得自在,一样精彩,“苔花如米小 也学牡丹开”这句诗语出袁枚,诗句大概的意思是苔花很小就像米粒一样,但是人家照样可以像牡丹一样开得阳光灿烂,并不因为自己花朵像米粒一样微小而自卑,我们做律师也一样,别人用年收入千万元来定义什么是大律师时,我们大可用“布衣傲王候”之节气来定义什么是大律师。我们做律师图什么?图的不就是陈寅恪1929年在王国维纪念碑铭所说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在中国有年收入千万元这样“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大律师吗?我不敢说一个都没有,但绝少,大部分只是成功的律师,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大律师”,那些成功律师的追随者其实是在走入歧途而不自知。为什么这样讲?我只问一个问题,这些成功律师所具有的独特背景和关系,你有吗?如果你没有,那你在他们身上能学到什么?这个问题值得实习律师们好好想一想,想通了,你今后就不会再对这些所谓的成功律师抱有幻想,以为在他们的身上能找到所谓“成功”的捷径,就如我所指,如果你是梅花,就完全不必羡慕牡丹所拥有的绿叶。

唐代书法家李邕说:“学我者死,似我者俗”这句话很合适今天咱们的话题讨论,成功律师会不会对那些追随者说:“你不要学我”?他不会,因为这样说的话,他就没有粉丝了,但是作为实习律师的授业师父譬如我一定会指出,你如果完全学我的风格,则永远也超越不了你学习的对象,实习律师身上存在的缺点,那些成功的律师不可能告诉你,因为他只关注他的成功,而你自己也不太可能意识到自己的缺点,所以这些缺点只有你的授业师父知道。好的授业师父一定会指出徒弟的缺点并提出改正或注意的意见,从这一点讲,每个实习律师或多或少一定会烙上授业师父影子,因此,实习律师将来独立出来执业,熟悉授业师父执业风格的法官或同行多少能感受到这名律师是不是授业于某位律师,在区域较小的香港,经常会有司法人员对某位律师师承的的判断,但中国实在太大,这种判断上的影响非常微小,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每位实习律师的身上一定会继承某位授业师父的风格,由此可见,授业师父对实习律师的影响以及实习律师选对师父的重要性,但是继承某位授业师父好的执业风格和司法理念,关键还在于能不能在继承的基础推陈出新,发展出更成熟的执业技巧和司法理念,这才是司法进步和律师享有社会尊敬地位的基础。

那如何成为一个“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律师?

这个问题泛泛而讲,不太好理解,那我就结合当下几位律师来讲,田文昌,据说是中国刑辩第一人,有律师曾对这个第一人的位置被他占据而不服,但我找了找资料,好像田文昌自己没有这样讲过。田文昌百年后一定会被律师界记住,因为他针对社会公众普通对律师的地位和作用含混不清,特别是在律师被社会公众贴上了“黑白颠倒的讼棍”标签时,他曾公开讲了这么一句话:“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恶魔,为坏人辩护是律师的职责”。这句话在当时是很有份量的,因为据我所知,当时很多律师自辩不清,但经田文昌这么一讲开后,大家现在就明白了,包括我们现在很多场合跟别人争论不清时,也经常直接援用这一句话,人家很好懂。

斯伟江,这人本来是个商务律师,做知识产权的,但他自序中有这样一句话:“思想囿于旧儒家和自由主义之中”,你要是理解了这句话,那么对后来他介入重庆李庄案、贵州小河案、温州於其一纪委双规致死案就一点也不用出奇,一个有中国传统士大夫情节的人,也一定会有清顾炎武在《日知录·正始》中所说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之兴亡,肉食者谋”这样的立场和倾向。

斯伟江百年后也一定会被律师界记住,记住的原因也同样源于一句话:“正义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只要中国司法永远一直缺乏公平与正义,那么斯伟江的这一句话就会被后辈人反复提起。

浦志强,很多人呢称他“傻大个”,因为他个子很高大,现在关在北京看守所,我今天为什么提这个人,是因为金庸在《射雕英雄传》和《神雕侠侣》中都说的一句话:“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他是为民,比如中国劳教制度的终结,这个人功不可没,他自己有糖尿病,还常常免费从北京跑重庆去代理劳教案,重庆很多劳教份子到现在还惦念他,这是了不起的。

浦志强在法庭上也说了一句话:“对坏的制度,我不会容忍太久”,据说法官为之侧目,后来很多人说,浦志强这个人法律水平是很差的,那你还记不记得我在《律师执业第一课:维护司法公正比赢得官司更重要》一文中说的,一个法律本科生要学会处理一些案件的技巧只需半年的时间就足够了,但是要有勇气在法庭上第一个公开说出“对坏的制度,我不会容忍太久”并身体力行的去实践这句话,做到行知合一,这样的律师中国的律师界数不出来几个。

陈有西,这个人现在如日中天,因为他常常引起争议,金庸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从他的很大一部分言论中可以得出他经常为国建言献策、褒贬时政,这本身没有多大问题,但是在中国党与国家是分不清的,他的为国有时就是为党,所以,这个人经常被人骂成“保皇党”或“改良派”,其实在我看来,这没有什么问题,改良派不见得比改革派差,真要大炮轰炸采取极为激进的手段推翻一切,除了牺牲老百姓的性命和财富外,未必就能建立起一个全新的新中国,这一点前车是可鉴的。

我们把这几个人的其他东西全部抽离就能立即就能找出他们的共性,那就是他们都是以自身的学识和经历独立的思考这个国家的现状与未来,他们之所以能说出这样一句经典的话,并不是他们偶然的率性而为之,而是长期独立观察思考后放在一个特定的场景下自然而然的流露,正因为契合时景从而能引起大多数律师的共鸣并被广泛流传。

通过分析上面举例的这几个律师,我们大致可以得出大律师的一些特征,师父的观点与别人不太一样,师父是认为一个人如果能基于个案,却又能超出个案,并契入了自己的家国情怀,并能以一人之力试图改变这个国家的法治进程,在当下有着这样一定的抱负和一定的历史责任感的律师的才是中国大律师,而那些名利双收、官方之御用律师就像古代帝皇家的御医一样,千百年来只有生前富贵,而百年后人们有谁记住了几个御医、几个状元?

所以,新入职之律师你去追随那些个成功律师,那是在误入歧途,因为你永远不可能像他们这样的成功,就像传销一样,是你们众生供养成就了他们,而不是他们在成就你。当然我这样说并不是一概否定,也不是反对实习律师去听他们的讲座,我反对的是实习律师听这些讲座后很容易盲从并进而迷失了自己的执业方式,那些讲座在我看来有些是有传销手法的影子,所以,我的观点是对那些个成功律师的讲座,最好的参与是抱着独立的思维,批判性的借鉴,但不要全盘没有主见的吸收。一个律师界的新人若起步错了,分不清将来该做什么样的律师,那基本上就算是毁掉了。

每个律师在经济上和思想上都是独立的,也是最有可能达成“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因为你无需依附于谁,你甚至可以以布衣之身而笑傲王侯,每个律师执业三四年以后基本上就可以解决了生存的问题,这一点我们比法官、检察官强多了,所以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将律师业做得如此低贱,我们更没有必要别人做成了年收入千万级别的律师而自己只有几十万而形秽,我们就算是苔花一样,也可以与牡丹一样阳光灿烂的开出自己的花朵,只要我们律师个人独立之精神不堕,俯仰不愧于人。

师父今天抽出时间讲了那么多就只想告诉你,一个没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律师永远不会成长成一个好律师,更不会在若干年之后在师父之上做到青于蓝而胜于蓝。

师父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律师,我再怎么努力也很难成为全国数得上的大律师,我个人是有局限性的,但是我可以将一些好的理念传给你,传给别人。你们很年轻,可塑性强,未来出几个各具风采的精英律师总是可以吧?就像苔花与牡丹,能在将来的执业过程中各具风彩,师父我也一样高兴,因为有律师在我的身后流传着我的思想。

如果二十年以后,中国的司法环境改变了,我希望你们做一段律师,等有经验后再去做法官,并将我的部分司法理念运用到具体的司法过程中去,那就是对我最好的回报,我一直认为,法律界最具尊荣的职位就是法官席位,它才是我们这一行皇冠上的明珠,虽然在我的执业生涯中不一定看得到,但我的徒弟二十年后一定能看得。

后记:本文内容大部分来源于我与实习律师即我的徒弟张柳云之间传帮带的日常讨论,我希望以后的这类文章能由她来完成,并希望她执业后有机会将这类的日常讨论汇集成册并出版(我可以承担出版费)。所以,这些讨论记录对那些缺乏一个好的师父带领的实习律师来讲也是另一种教育,但需要说明的是这一类书面的教育远不如自己师父的亲手指点,我们这代的律师多数是从自生自灭的摸爬滚打过来的,我们深知这中间的艰辛,很多律师走了不少弯路,我希望我们后一代的律师能远远的将我们超越。斯伟江曾说过,我们这一代律师注定只能是铺路石,近几年来,我越来越认同这句话,我也希望其他资深律师能肩负起这样一种责任,那就是告诉你的实习律师,律师应该怎样做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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