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吉林省“有形建筑市场”收费正式标准的复函
2004-4-5 吉省价经函字[200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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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重新核定“有形建筑市场”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请示》(吉建招字[2003]13号及《关于招标文件出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工本费、上网发布信息收费的请示》(吉建招字[2003]14号)收悉,根据吉林省“有形建筑市场”收费标准近两年来的运行情况,并参照邻省做法,经研究,对由建设部审定的地级以上城市和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较大县级城市的有形建设市场制定以下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建筑工程交易服务费
按交易额分档次以每个标段计取:
100万元及以下(下同),为3000元;
100至300万元,为8000元;
300至500万元,为10000元;
500至1000万元,为12000元;
1000万元至3000万元,为16000元;
3000万元以上,为22000元。
二、与工程有关的劳务分包、建筑材料交易服务费
实行按宗收费,2000元/宗。
三、与工程有关的设备交易服务费
按中标价分档次以每宗计取:
200万元及以下(下同),为1800元/宗;
200-1000万元,为2800元/宗;
1000-3000万元,为3800元/宗;
3000万元以上,为4800元/宗。
四、设计、监理交易服务费
按设计费、监理费分档次每宗计取:
100万元及以下,为2800元/宗;
100万元以上,为4600元/宗。
五、场地、设施租赁费
大会议室(90平方米以上)为400元/日,小会议室(不足90平方米的)为260元/日。
六、收费对象
以上一至四项收费,向交易双方各收取50%;第五项收费向租用者收取。
七、招标文件出售价格(以招标工程估算价款为基数)
100万元及以下,每份300元;
100至300万元(含300万元),每份500元;
300至500万元(含500万元),每份800元;
500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每份1000元;
1000至3000万元(含3000万元),每份1500元;
3000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每份1800元;
5000万元以上,每份2000元。
八、执收单位要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并在“有形建筑市场”醒目位置公布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后方可收费。
有形建筑市场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双方提供交易洽谈场所和配套服务;收集和统一发布建
设工程信息;建立设计、监理、施工企业信息库供交易各方查询;为招投标过程提供给组织和后勤保障服务,包括为招投标提供场所和设备,办理招投标的申请登记手续,对标书实行统一管理,设立工程项目评比专家库为标书评比提供专业服务,公布抽签和中标管理;为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统一的办公场所,方便交易方集中办理施工报建、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及合同鉴证等手续,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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