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要以鲜明的政治态度,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努力为美丽临潼建设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要纠正认识偏差,筑牢履责思想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增强履责意识、筑牢履责思想。一是纠正“党风廉政建设是软指标”认识,树立“一岗双责”思想。受综合目标考核利益驱动,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软指标、软任务。要切实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抓发展的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真正使“一岗双责”扎根于心、见诸于行。二是纠正“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认识,树立“负总责”思想。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为,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主体,只要“挂帅了”就行。要牢固树立责任主体思想,既加强组织领导,又抓好具体落实,切实肩负起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时代重任。三是纠正“党风廉政建设靠纪委”认识,树立“主业”思想。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负责。要厘清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不称职、不抓是严重失职”的思想,真正把落实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二、突出薄弱环节,狠抓整改提高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突出薄弱环节,狠抓整改提高。一是树立良好选人用人导向。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为标准,大力推行“八步工作法”,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树立良好导向,激发队伍活力。二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认真查处各项惠民、利民、富民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建立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健全权重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四是支持纪检机关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主动当好纪检监察机关的坚强后盾。
三、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示范作用
落实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当好表率。一是带头抓落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勇担当,坚持“四自”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不缩手”,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同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带头改作风。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国际级景区、五星级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坚决消除“四风”。三是带头严律己。要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凡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四是带头受监督。要带头接受上级组织监督、同级纪委监督、舆论媒体监督、干部群众监督,提高思想境界,推进责任落实。
四、强化组织保障,完善落实体系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细化明晰责任。抓紧明晰区级班子和各街道、部门的主体责任及履职要求,细化分解具体任务,确保履责有依、问责有据。二是强化检查监督。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严格执行“签字背书”、主体责任双报告、党政正职接受评议等制度,以刚性约束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大主体责任考核权重,完善指标量化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科学考核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实行“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作者系临潼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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