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孟爱军
2008年12期
一是根据陕县实际,成立了陕县“清洁家园行动”领导小组,印制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农村广泛开展“清洁家园行动”的实施方案》。各乡镇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该项活动取得实效。二是强化目标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县里确定了37个省市级文明单位分别结对帮扶23个村,帮扶单位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和协调各村集中整治村容村貌,帮助完善村卫生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各种创评活动。在农村,将“清洁家园行动”纳入了文明村(镇)考核、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等项工作中。县文明办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乡镇及各示范村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台账,年底,对每次督查情况进行汇总,作为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县文明办通过县电视台、新陕州信息等媒体,对“清洁家园行动”开展较好的乡镇和村进行了表彰;对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村进行了通报批评。四是以点带面,促进活动顺利开展。选择经济条件较好、创建工作扎实的23个村作为试点村,率先开展活动,而后在取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县进行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