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总结 - 范文中心

陕西省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总结

02/14

发表时间:2010年11月30日 关键词:工伤 阅读次数: 2662

作者信息

陕西-西安 兰军伟律师

咨询热线: [1**********]

个人网站: 我的主页

摘要

最近总是有朋友咨询职工非因公死亡的待遇问题,也让我不得不仔细研究下这方面的知识。虽然此前也知道大概的规定,但还真没有仔细研究过,这正好是一个机会。关于非因工致伤、死亡的待遇没有规定,现行有效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的前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的内容已经不能再适用,而现行的法律和法规有没有明确的规定,以至于大家都不清楚该如何处理。

陕西省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总结

兰军伟律师   电话:[1**********]

最近总是有朋友咨询职工非因公死亡的待遇问题,也让我不得不仔细研究下这方面的知识。虽然此前也知道大概的规定,但还真没有仔细研究过,这正好是一个机会。关于非因工致伤、死亡的待遇没有规定,现行有效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的前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的内容已经不能再适用,而现行的法律和法规有没有明确的规定,以至于大家都不清楚该如何处理。曾经规定的丧葬费待遇和遗属救济金的发放是否还可以延续,很多老年人对此问题有点耿耿于怀。呵呵,为此我专门查阅了陕西省关于处理此问题的历史法规和现行规定,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53年1月26日政务院颁布);

关于对职工退休待遇实行补助的通知 (陕劳人险发[1986]145号)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丧葬费标准的通知 (陕劳发[1995]345号)

陕西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陕劳发[1995]283号)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

陕西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试行)(陕劳发[1997] 232号)

关于原行业统筹单位因病和非因工退休(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发[1999]495号)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陕劳发[1999]559号)

关于对西安市劳动局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陕劳办函字[2000]108号)

关于将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纳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陕劳社发[2000]190号)

关于进一步确定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和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发[2000]37号)

关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后有关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发[2001]253号)

《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颁布);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发〔2008〕82号)

总结以上法律规定得出如下结论:

一、补偿项目

1、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陕劳险发[1986]138号规定执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二、支付渠道

1、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由企业从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

2、依法破产企业已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三、遗属条件、范围

1、职工成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孙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人来源者。

2、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第一条(1)、(2)款条件的,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

3、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以后才符合供养条件的,不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遗腹于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不受本条限制。

四、权利竞合的处理

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死亡,其供养对象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及民事赔偿的,若赔偿标准高于因病及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的,企业不再支付相应待遇;若赔偿标准低于因病及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的,企业予以补差。


相关内容

  • 最新修订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注: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对本规章作了修改,修改时间: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请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为准.) <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省政府2004年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 ...
  • 工伤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工伤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1. 工伤保险是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 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及 ...
  • 陕西省中小企业社保政策百问百答之失业保险
    陕西省中小企业社保政策百问百答之失业保险 1.什么是失业保险? 答:失业保险制度是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资金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失业 ...
  • [新闻]异地就医申请
    太原市城镇医保到了外地怎么用 要看三种情况 2013-11-21 09:30:11 华夏经纬网 在外地突发疾病怎么用太原医保报销,太原看不了的病在外地怎么报销,长期在外地居住怎么用太原医保报销住院费„„针对近期读者咨询较多的"太原 ...
  • 关于佛山市社会保险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之年,标志着社保经办事业将全面进入依法行政.依法经办的新阶段.我市各级社保机构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以"智能社会保障&q ...
  • 医保就医指南
    江西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时间:2013-01-15 01:37:44 来源:省社保中心 作者: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衔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财社[2 ...
  • 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2
    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
  • 职工医疗期待遇
    有关职工患病及非因工负伤待遇的法律规定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是每一个劳动者难以避免的客观现象,同时又与用人单位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国家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依劳动者在其所在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规定了相对合理的医疗期以及相应的医疗待遇.很多用人单 ...
  • 县人社局工作总结报告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局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坚定不移地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定位在促进和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之中,创新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能,顺利完成 ...
  • 深圳市社会保险政策法规问答
    深圳市社会保险政策法规问答 深圳市社会保险政策法规问答养老保险 1.什么是社会养老保险 . 社会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等多层 次的养老保险. 2.社会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 . 基本养老保险适用于深圳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