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沟通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使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之间建立一个良好的沟通途径和协调方式,使本公司各项工作得以高效优质地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与人员。
三、内部信息沟通渠道
1. 书面渠道:如通知、通告、报告、海报、各类表格表单等。
2. 通讯渠道:如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件、QQ等。
3. 其它渠道:例会、座谈会、意见箱、意见调查等。
三、沟通方式
1. 正式沟通:
1) 上行沟通:下级对上级所进行的信息传递过程,主要方式:报告、汇报等,上
行沟通一般为逐级报告、汇报;
2) 下行沟通:上级对下级所进行的信息传递过程,主要方式:命令、规定、通知、
手册、正式会议等,下行沟通一般为逐级下传;
3) 平级沟通:各职能部门或人员之间相互进行的信息传递过程,主要方式:会议、
内部邮件联络等。
2. 非正式沟通:
为补充正式沟通的不足,各职能部门或人员之间可进行非正式沟通,非正式沟通方式有:座谈会、小组活动、友谊交流、主题谈话等。公司引导非正式沟通向着有益于个人和组织的方向发展,鼓励积极有益的交往活动,遏制勾心斗角,损害他人和集体利益的各种活动或个人行为。
四、沟通内容
1. 各职能部门之间进行工作配合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通过沟通以明确责任人、相关
责任、时限、期望效果等,达成一致共识。
2. 各职能部门内部就生产管理、品质管理、绩效管理、团队管理、制度管理、组织管
理、安全管理、目标管理、职能管理、人员管理、激励管理、日常管理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中存在于组织、个人和程序上的问题通过相关沟通渠道使有关问题得以界定并明确解决之方法、期限、效果、责任等。
3. 其它需沟通的内容。
五、沟通方法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定、修订并解释。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核准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