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其他材料:考生身份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考生身份为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人员的,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中央编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乘坐地铁可由5号线灯市口站下车后向北300米,或6号线东四站下车后向南3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10-52818322 52818392 附:个人基本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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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司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