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8、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9、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转岗人员和重上岗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指导、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10、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11、负责车间安技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2、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13、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的安全。
14、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