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保初审代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商标保初审公告特殊审理服务事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
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申请人(甲方): 联系人(甲方):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甲方):
二、代理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第 类商标 服务事项。
商标名称:
三、服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个商标初审公告服务费用,总费用共计: 元
(大写: )。于签订协议之日起2 个工作日将全款汇至乙方指定帐
户。
四、甲乙双方义务权利:
1、甲方应在签订协议后将前期费用支付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乙方在收到甲方相关资料和费用后,及时提交国家商标局负责人。商标局在收
到信息后,经过特殊程序将合同内的商标公告在《中国商标网》显示,即完成
此合同所有义务。
3、乙方承诺: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下发的商标初审公告的结果为:“商标未
通过初步审定公告,予以驳回”,乙方将风险代理费用即人民币小写: 元(大
写: )2日内返还给甲方。
4、甲乙双方承诺:合同一经签署成立,在商标初审公告裁定在未出结果之前,双方任意一方均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五、因被委托案件会随时下发官方处理文件,因此,如果双方变更联系人及联系
方式,需及时通知对方,以便保证案件的及时有效沟通。本协议一式两份,双
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传真件也有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明确事宜双方可在公平、平等基础上协商解决。
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悉的有关对方技术、市场等信息负有保密义
务。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具
有同等效率)。本协议未明确事宜双方可在公平、平等基础上协商解决。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号 日期: 年 月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