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视频异地开庭,这不是遥远的未来,就是现在。
你看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正在聚精会神地盯着显示屏里的原告和被告。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著作权侵权案远程视频开庭)
被告南京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侵权播放了原告北京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录制的《小蚂蚁》等音像制品。被原告诉至鼓楼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然而,原告公司在北京,诉讼代理人又在杭州,无法聚齐法庭。
于是,法官在科技法庭利用庭审主机,与双方当事人的电脑、手机通过腾讯云建立了网络音视频连接。
庭审过程中进行的问答如同“面对面”的交流,证据则通过实物展示平台进行举证、质证,两个多小时的高质量音频视频传输完全实现了无障碍沟通。
这是全国首例利用互联网、腾讯公有云直播技术实现在线开庭的案例。
当事人无需来法院即可实现远程审判。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节约了诉讼成本,也极大提高了法院的审判效率。
为推进阳光司法,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腾讯公司和科技法庭龙头企业北京华夏电通科技有限公司三方密切合作,从“互联网+法院”业务与技术结合的角度思考,探索实践新型审判模式。
充分利用互联网,特别是依托于腾讯云直播、腾讯互联网音视频交互网关的强大实力,为庭审参与各方,尤其是当事人一方提供清晰、无损、便捷、安全的网上开庭服务。
实现“互联网+法庭”的开创性庭审模式,同时适用于网上证据交换、网上调解、网上庭前会议等多种应用场景。同时,远程视频信息化网络平台处处留痕,可以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早在2015年,最高院关于新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明确了可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加之法院系统内为规范庭审质量、提高庭审效率而进行的科技法庭建设,使得远程开庭不仅有了法律依据,也有了硬件设备的支持,在打通法院内网和互联网互相结合的技术瓶颈后,高质量的“隔空审案”最终实现了。
这对每一对想要起诉离婚,却又不愿出庭再见对方的夫妻,是重大利好啊!
从此,他们相忘于江湖,只留一句:
我们远程法庭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