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品知识培训计划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卫监督发[2005]431号关于《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构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使食品安全工作深入人心,全面提升师生食品卫生知识水平,特制订本计划。具体工作如下:
二、食品卫生管理
1、除市局上半年4月份、下半年10月份举行的全市性的中小学卫生安全大检查外,还应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常规性督查,以及配合市食品安委会等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积极做好协调工作。
2、全面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督促学校做好申报和迎检工作。
3、按照省食宿改造要求,学校食堂基础卫生设施不达标的应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提出改造方案并得到当地政府认可,市局根据学校上报的改造方案,制订分年度实施计划,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市镇级中小学校食堂硬件建设上台阶。
4、加强食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途径提高他们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
5、督促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软件建设。
6、为便于全市中小学校食品管理信息得到及时交流,市局在教育网站首页专门设立了食品卫生专栏,各校有关信息上报可向本校信息员咨询。
三、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㈠宣传教育载体:
校园网、校刊、主题班会、讲座、黑板报、广播、征文比赛、漫画、暑期“食品安全知识带回家”等。
㈡宣传教育活动要求:
1、每学期安排2课时食品安全知识教育。
2、每学期刊出食品卫生知识黑板报1期(提供照片) 。
3、每年刊出食品安全简报1期(提供原件) 。
4、开展暑期“食品安全知识带回家”活动,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5、各校应积极为师生提供互动平台,便于师生对学校食品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要在校园网首页设立食品安全专栏。
6、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报送教育局每年不少于2篇。 ㈢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本计划的要求也应制订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计划。
㈣考核办法: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内容纳入平安校园一并考核,分值详见平安校园验收考核标准。
四、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㈠培训对象
分管食品卫生的校长、司务长、食品卫生管理员、食堂、小卖部的从业人员。
㈡培训方式
1、教育局组织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分片或全市集中进行;到外地参观学习取经等方式。
2、学校自行组织的食品卫生培训(包括下属学校):请进来走出去或其它的方式。各校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富有实效的活动,并对培训对象建立个人档案作为考核依据。 ㈢培训时间
教育局组织的食品卫生培训的时间安排在三、四月份,学校单独组织或几个学校联合组织的培训时间由学校自行确定。
㈣培训学习内容
1、教育局组织的培训学习
⑴食品卫生基本知识;⑵从食品采购到加工出售各道工序的具体操作要求;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⑷学校食堂管理等。
2、学校组织的培训学习
⑴礼仪;⑵学校制定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食物中毒预案管理;⑶岗位职责、业务知识;⑷食品卫生法律法规;⑸
食堂、小卖部的管理等。
㈤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的预算,由于时间衔接脱链,今后教育局培训经费在每年局财政预算中列支。学校在制定预算时,也应将食品卫生培训经费列入其中。
单位:韩寺二中学生食品知识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