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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痛陈有偿家教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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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痛陈有偿家教危害

青岛新闻网 2005-10-31 11:36:04 青岛晚报

一面是教育主管部门喊打,一面是学生、家长趋之若鹜,“有偿家教”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为此,记者对校方、学生和家长进行了调查,听取了三方对有偿家教的看法。三方不约而同地谈到———有偿家教存在很大的负面影响。

牵扯精力影响正常教学

“作为校长,哪些教师搞家教,不用说别的,从星期一上课的精神上就能一眼看出来。”市区一重点高中副校长对记者说。

这位副校长表示,现在教师工作压力都很大,很多人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双休日全休的可能性也不大。如果休息时间教师还要干家教挣钱,势必造成休息不充分,对下一周的工作产生影响。教师的本职工作是做好课堂教学,个别教师双休日昼夜连轴转搞家教,这是本末倒置。俗话说,“台上10分钟,台下10年功”,一个教师如果业余时间大部分花在家教上,他就不可能备好课、上好课。

败坏师德损害教师形象

“我女儿现在也不知怎么了,小时候的理想就是当教师,现在却对自己的几个老师非常排斥,”市民赵先生说起女儿的变化异常痛心,在女儿眼里,那几个老师早已成了功利的代名词。有次她向老师问一道物理题时,老师却冷淡地反问她,“上了我的家教了吗?”有好几次,这位老师还在学生问他问题时暗示上他的家教课,否则学不到“真东西”。无奈之下,赵先生只好每月拿出七八百元钱给女儿报了这位教师的家教班,这位教师对女儿的态度才逐渐好了起来。女儿数次不解地问:“老师的眼里怎么只有钱呢?”

市民蔡女士的女儿每周末都要上英语家教,她算了笔账:和女儿一起上家教的有7个孩子,一人收30元,一天下来教师就能挣630元。一直以来,人们都把教师比喻成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有偿家教的盛行却让教师头上原本神圣的光环染上了浓厚的功利色彩。 光明日报《给自己学生搞有偿家教弊端多》一文就一针见血地指出:“在课堂内外,辅导自己所教班级的学生乃是教师责无旁贷的职责。如果给自己所教班级的学生搞有偿家教,那就不是什么‘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问题,而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有违师德规范,有损教育形象,有碍学校稳定,引发多种矛盾。”

家教损害学校声誉

家教市场上同种课价格差四五倍的现象十分常见。一些家长坦言,选择家教时,他们会先看教师所在的学校,名校出名师,名师出高徒。教师所在的学校决定了要价的高低。一旦离开“××中”的光环后,一些所谓名师的家教班根本无人问津。

一位教师告诉记者,有些名校的教师名声在外,很多家长慕名而来,一来二去家教队伍逐渐庞大,而教师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精力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备课、教学,于是,在搞家教的时候,他们不是因才施教,而是采取重复课堂教学内容、看着学生做作业等方式应付。长此以往,不仅此类教师的形象受到伤害,还会殃及其所在学校的声誉。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规”从原来的8条改为6条,在保留原来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抵制有偿家教”,新增的还有“保护学生安全”、“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唯一标准”等内容。

广州某高校期末试卷每一页的空白部分印着快餐店的外卖广告,被网友称为最雷试卷„

2009公务员笔试分数线划定

[分数线打破下跌趋势][公务员考试政策六问]

·网友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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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阳:退学没什么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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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 | 住校了,我却不会与人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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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语文特级教师于漪表示,“将反对有偿家教列入师德‘新规’非常必要”。她说,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偿家教逐渐成了商业意识在教育领域中的突出反映,是近年来冒出的现象,异化了原本纯洁的师生关系,师德“新规”将“抵制有偿家教”列入其中,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师德规范。

有50多年从教经历的于漪坦言:在我的从教生涯中,从来没做过有偿家教,教师的功夫应放在课堂上,“我赞同教师对一些基础稍差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但如果老师一双眼睛盯在学生身上欲通过有偿家教牟利,则值得好好反省。”

催生有偿家教的三大原因

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研究所副所长杨小微表示,催生有偿家教的原因主要有三:

最根本的决定性因素是市场的需求。升学与分数挂钩,所谓“分数是硬道理”,在分数挂帅的考核环境下,为了让孩子能在有限时间内“赢得”更多分数,家长不惜将孩子赶上“家教快车”。望子成龙的家长盲目从众心理和攀比心态助长了有偿家教的泛滥。

教师作为一个社会经济人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会在家教领域最大化地赚得经济利益,少则数千多则数万元的收入对教师来说颇具吸引力。有些老师故意以“课上不好好教,课后到家里补”为饵,吸引学生参与“有偿家教”。

虽然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有悖师德规范,但一定程度上讲,教师和学生都是有偿家教的受益者,对提升学校和地区的升学率来说有好处,所以主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禁令发布“雷声大、雨点小”。

今年升入卢湾区五爱中学的高一学生李悦(化名)告诉记者,初三那年,她的物理和化学是“短腿”科目,为了顺利过“中考关”,她找了一名教师做家教,8名学生同时补课两小时,每人缴费50元。

有偿家教的收费弹性较大,一堂课少则数十元,多则数百元,甚至上千元。李悦透露,50元算是最低标准,她班里一个同学要求“一对一”补课,一堂两小时的补习课费用高达800元。

李悦说:“她三个月补习下来果然见效,物理、化学每门功课在中考时提高了10分-20分。”

家长倪琳说,“请有偿家教是不得已而为之”,她特别希望能让孩子多留点时间开展一些课余活动,但现实在于所有孩子都在补课,如果自己孩子不补“感觉很亏”;其次,一个班级几十个学生学习层次不在同一水平,教师为了照顾大多数学生的学习进度,讲课深度会做一定控制,这样一来担心孩子在课堂内“吃不饱”,不得不在课外寻求补习。

济南一位中学生的妈妈告诉记者,孩子课余时间跟着任课老师补习功课,老师收取一定费用。作为家长,为了让孩子学习好,只能“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明令禁止,收效甚微

记者调查得知,有偿家教像“牛皮癣”一样难以根治,原因是这块“牛皮癣”颇受学生和家长青睐。不仅差生补习,优等生甚至尖子生也补习,只是补习的需求和目标不同而已。

于漪认为:让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不仅违背基本师德规范,更是将师生关系引入货币化、功利化歧途,“必须叫停”。

一位教育工作者说,为什么现在很多老师和学生间感情不深?这不单纯是学生的问题,有的老师也存在功利心。“老师只有端正了教育思想,以育人为先,才能发自内心地爱每一个学生。教师的思想情操、职业道德比任何职业都重要。”

遏制有偿家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频频发力。

2005年,上海市教委就规定“凡进行过有偿家教的教师无缘晋升特级教师”;每年寒暑假,上海将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明令禁止的条目公开宣布,但收效甚微。

南京市为了整顿有偿家教市场,连续多年将“禁止有偿家教”写入新教师聘用合同,甚至出台了南京市有偿家教管理意见,规定凡试点学校的教师从事有偿家教须经学校批准、登记备案,并到税务机关报税。然而,这一规定执行下来,很少有教师到学校申请从事家教,真正去登记纳税的教师几乎没有。

“改革‘唯分数论’的教育考核体制、培育成熟的教育培训市场、再配以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如此内、外相结合治理,有偿家教才有可能‘药到病除’。”杨小微说。

杭州市有偿家教:教师“半推半就”的第二职业

2007年04月16日 作者:谢云挺 郑旭萍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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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双休日,杭州市的一些老师家里,就可以看到在某个固定时间段鱼贯而入的学生。老师搞有偿家教,在杭州已是公开的秘密,初中阶段尤盛。据调查,老师做家教的行情,一般每人每次50元,一个月下来,收入少则几千,多达上万元。

有偿家教:工资表之外的可观收入

记者调查了解到,在杭州,老师做家教一般都选择在双休日的下午到晚上这个时间段。每天开四次课,上课时间三小时左右,内容有单科和综合之分。每个班的参加人数少的约5、6人,多的如数学、英语等主科可达20余人。收费一般为每个学生每次50元左右。这样一个月下来,做家教的老师收入少的能挣到几千元,多的甚至可达上万。聘请家教的学生,七、八年级的主要是因成绩不好而进行补习;而那些为了考上理想高中,且成绩优异的九年级学生,才是家教生源的主力。

据一位重点中学了解内情的老师透露,为了避开教育部门和一些学校禁止老师有偿家教的明文规定,不同学校、班级的老师采用了互相介绍自己的学生到对方家中接受家教的方法,以这种打擦边球的方法逃避检查。

采访中,一位做过有偿家教的老师说,为了规避风险,一些学校的老师对于报酬并不明码标价,甚至拒绝收钱,貌似“无偿家教”、“爱心家教”。但其实一到学期末,他们就会收到家长送上的超市购物卡等“礼物”,实行变相付费。

不可否认,大多数老师对有偿家教的态度是认真负责的。但是也有部分老师,采取在正常教学中“留一手”的手段,以此作为获取灰色收入的资本。这些老师为了对得起家长付出的不菲报酬,通常会把即将测验、考试的题目透露给学生或者一遍又一遍地辅导学生相同题型,以造成一种“孩子成绩上去了”的假象。有的家长因工作忙,干脆把孩子寄养在老师家

里,如此“包吃、包住、包学”,孩子自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而那些不这样补习的学生吃亏就是必然的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几乎没有学生是自愿参加补课的。他们一般都是迫于家长望子成龙和相互攀比的心理压力,不得不去参加这种家长安排的补课。

这位老师认为,虽然学校禁止这种行为,但只要学生、家长不去举报;且在家里家教或者租场地补习隐蔽性大;在是否有偿方面,又取证困难等种种原因导致了有偿家教的屡禁不止。他同时表示,有偿家教的隐蔽性和一些家长心甘情愿的配合,在一定程度助长了这股“有偿家教”的蔓延之风。

家长趋之若鹜,老师半推半就

据调查,家长们让孩子参加补习主要有两种“苦衷”:一种是工作繁忙,无暇指导、监督孩子学习,又怕孩子学坏,可以让任课老师采用这种方式帮忙“照顾”;但更多的则是迫于当今“以考分论高低”的教育形式,怕自己的孩子在激烈竞争中落伍,跟风报名。

采访中,八年级学生家长李女士向记者表示赞成老师有偿家教。她说:“哪个家长敢拿自己孩子的命运当儿戏?老师补习相对于大学生家教来说效果好,与一般补习班相比更能对症下药,费用也相对低廉。”

在渐渐成为“黄金产业”的家教行业,以大学生为主的传统家教,由于对消费者和教师双方责权利的规定都比较模糊,消费者对其认可度越来越小。而以特高级教师为主的“精英家教”辅导班,虽然报名火爆,但因上课人数众多,老师往往照顾不到每个孩子的需要。而家长对于优质家教资源的求贤若渴,致使杭州、温州等地曾爆出“天价”求家教名师的新闻。

而在职老师对此也有难言之隐,一边是成绩确实不行的学生,一边是主动送上红包的家长。不为学生补课,学生跟不上去,老师脸上也无光;不收家长的钱,家长反而不放心,以为老师不是嫌钱少,就是对自己的孩子不负责任。而若要无偿地为学生奉献,老师也有家庭需要照顾,其课余时间也是宝贵的。

一位做有偿家教的老师直言不讳地说:“增加收入的问题确实存在,但是有需求才有供给。在现行的“独木桥”形势下,家长、老师、学生的压力都很大,成绩上去是大家共同的愿望。学校的反对其实都是表面上的,因为成绩提高对学校也有很大的好处。”

在我国现行的教育体制下,学生从贯彻素质教育较好的小学升入初中后,由于要面对沉重的升学压力,加之很多人在小学没有打下扎实的知识基础,因此往往求助于课外补习以提高学习成绩。在很多学校,七、八年级的学生周六全天补课已是教育部门允许的行为。据一项调查显示,88.3%的初中学生每周学习时间为6天,60%的学生学习时间达7天。而老师每天的在校时间平均为10个小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间为53小时。

在当前沉重的升学压力下,对于老师私下的有偿家教,就出现了这样的尴尬局面:家长趋之若鹜,老师半推半就,一些学校也态度暧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徘徊在师德、市场、法律之间

据记者了解,杭州市萧山区去年有两位初中老师,在被人举报实行有偿家教后,经相关部门调查证实,却只是做出了公开通报的处理,之后就不了了之。

一位暗中实行有偿家教多年的初中老师说,有偿家教是家长和社会对教师无形价值的肯定,有偿家教时间在教师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纯属个人行为。通过行政手段加以限制,既是侵犯老师的劳动权利,也是对优质教师资源的浪费。他反问道:“既然整个社会对高校教师兼职持宽容和鼓励的态度,为何要限制和禁止中小学教师兼职呢?这对中小学教师不公平!”

采访中,杭州采荷中学校长、浙江省科学特级教师严国忠向记者表示,他坚决反对有偿家教。他说:“老师担负着育人的重任,他们的言传身教直接影响着下一代的成长。有偿家教有损老师形象,会给学生留下‘知识可以用金钱来买’的心理阴影。而且老师的精力有限,有偿家教必然影响正常教学,这样做违背了教师的良心和职业道德。另外,如果在家教时学生出了意外,谁又来承担这个责任呢?”

目前,我国教育界禁止有偿家教更多的是把它作为一个道德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来看待的;教育部门还将其作为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部分。杭州市教育工会去年发放的《杭州市教师师德公约》中直接指出希望教师不做有偿家教。对于被发现实行有偿家教的老师,有些学校会对老师进行思想教育,严厉一点的则会采取扣掉教师的奖金,让其在会议上作检讨,不能参加先进评选等惩罚措施,情节严重的还会被作出停课处理等。

是禁止,还是规范监管?

在当前的教育环境下,有偿家教饱受争议。究竟是应该严厉禁止,还是实行有条件的放开,对此众说纷纭。

有专家认为,对有偿家教,简单的搞“一刀切”式的禁止,不仅不科学也未必有效。一纸禁令其实是对市场需求的极度忽视。教师从事有偿家教,需要的是规范,是以保证教学质量为前提的必要限制。

据了解,山东潍坊、江苏南京、浙江永康均已出台了规范教师家教行为的有关规定。以南京市为例,教师须经学校同意,在教育部门登记后方可从事家教,并需限定家教的课时;从事家教的人员不能再担当考试出题者和竞赛评委;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一律不得从事有偿家教。

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朱永新建议在《教师法》中用法律禁止教师兼职。他认为,在目前法律尚未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仅靠某一地区或学校对老师从事有偿家教做出限制和规范,的确有难度。

杭州市某重点中学的一位老师认为,有偿家教在一定时间内将长期存在,对此如果单靠教师的自律是不会有效果的。他指出:“最根本的办法是推行小班化教育,这样20多个学生基本上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具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教育。学生们如果在课堂上吃饱了,自然就

不必‘加餐’了。”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刘力教授指出,家长应该改变教育观念。希望子女在激烈的教育竞争中取得好的成绩无可厚非,但长此下去往往会背道而驰,因为补课本身违背了青少年学生的成长和认知规律。现在的中小学生在沉重的升学压力下早已不堪重负,无休止的补课更是使孩子们失去了最后一点可自由支配的时间。长此以往,孩子的身心受到压抑,考试成绩再好可能也只是书呆子。

2008年10月22日11:14 来源: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 杨彦

背景

陕西西***市教育局日前出台《西***市2008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其中规定,严禁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补习班的教学;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节假日在学校或校外其他场所进行集体补课;严禁教师在自家、学生家或者其他场所进行有偿家教。

焦点 有偿家教该不该禁止?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当8小时以外得不到很好的休息后,势必会影响到8小时以内的工作。”陕西省人防办工作人员李小红从网上了解到西***市教育局出台了“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这一消息时,持赞同态度。

在陕西省文物局文保中心工作的王冬梅则认为,孩子的接受能力不一,有的确实需要额外辅导。既然社会有需求,老师提供服务并收取合理的报酬也无可厚非,绝对禁止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是不可行的。

西***市教育局局长张建国认为,西***市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补习班、强化班很多,这些培训机构中许多并不具备自己的教师队伍和教学资质,主要依托公办学校办学。这种做法分散了公办学校教师的精力,影响了公办学校的教学质量。严禁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去社会力量培训机构兼职代课,可以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一方面加强了对公办学校教师的管理,提高了教师队伍质量;一方面也实现了对社会力量培训机构的有效整治与规范。

据西***市教育局副巡视员郑震国介绍,此次西***市教育局出台“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的主要政策依据为,由教育部最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中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建议稿)》第三十一条规定:“教师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组织所在学校的学生接受有偿家教,不得在工作日期间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调查 杜绝须从源头抓起

“有偿家教屡禁不止,根源还在于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和高考指挥棒的存在。”西***育才中学教研室主任杨博认为,“这些根子上的问题若得不到解决,光发一个文件是起不到作用的。”杨博说,政府部门制定文件前,一定要进行调研,找到问题的真正根源,并形成详细

可行的配套措施,才能保证政令畅通。

杨博建议,应该对重点学校的优秀教师进行转任交流。“让普通学校师生体验到名师风采,也让名师们感受一下普通学校老师的难处。重点学校的领导也可以轮换到其他学校,把他们先进的管理经验传播到更多的学校。当所有学校都成为名校时,估计家教市场就没有存在的土壤了。”

陕西省文物局文保中心资料室主任杨宝贵对杨博的“根源说”深表赞同,他说,西***市教育局制定文件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是在巨大的升学压力下,只要学生及其家长对家教市场有需求,有偿家教现象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杜绝。此外,在杨宝贵看来,教师收入不平衡也是导致有偿家教现象的原因之一。“有的教师工资明显偏低,为了增加收入,养家糊口,这些老师不得不从事有偿家教。”

对此,张建国表示,西***市教育局近年来始终致力于不断深化教育人事改革,全面推进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工作,不断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积极推行校长公开招聘,激发办学活力。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力改善了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了全市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评点 政策制定应更加细致

马治国:(西***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教育乱收费的现象确实严重,应当用严厉的手段治理,西***市教育局出台的《方案》正是为了治理这一现象。但是究竟是谁在乱收费,应当治理谁?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现象主要是学校还是教师个人?对教师个人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在职教师在校内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家教是应当被制止的,但是在其他场所、在自家、学生家也被禁止,其必要性与合法有效性就值得思考。

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的说法,教育主管部门以前就曾多次提过,但并未以刚性文件的形式明令禁止。不少地方也出台政策措施,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予以限制。这一现象屡禁不止,根源还在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和高考指挥棒的存在。升学率的高低依然是当前教育主管部门对于各个学校的主要考核指标,学习成绩的好坏也依然是社会评价一个孩子的主要标准。在这样的背景下,光发一个文件未必能起到作用。如果文件执行乏力,则是一纸空文;如果文件执行有力,则可能让这一现象由明转暗,家长们也许会为了请到一个合适的家教老师花费比现在更多的钱。因此,政府部门制定文件前,一定要进行调研,找到问题的真正根源,并形成详细可行的配套措施,才能保证政令畅通。

对教师来说,那些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有偿家教的行为,应该予以禁止。但是教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提供教学服务,也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收取合理报酬也并不违法,教育行政部门无需过多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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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zhang 发表于: 2008-10-23 08:27:50

对教师来说,那些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有偿家教的行为,应该予以禁止。但是教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提供教学服务,也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收取合理报酬也并不违法,教育行政部门无需过多干涉。

作为教师,我赞同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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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有色彩的 发表于: 2008-10-23 17:18:53

我也赞同楼上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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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xun12 发表于: 2008-10-24 10:15:09

下面引用由zlzhang发表的内容:

对教师来说,那些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有偿家教的行为,应该予以禁止。但是教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提供教学服务,也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收取合理报酬也并不违法,教育行政部门无需过多...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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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勇 发表于: 2008-10-24 11:15:47

赞同楼主观点,教师工资就哪么点,难道自愿放弃休息时间来换取一点收入都不可以吗?教育主管部门有没有调查过教师工资900多元到1500多元在整个社会的收入中排第几位? 就只知道发文件,依我看根本源头还是教师待遇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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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发表于: 2008-10-24 11:44:58

深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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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莲 发表于: 2008-10-26 21:12:41

请不要再干涉教师八小时以外的时间了!

请每一个不做普通校教师的人士好好调查一下,普通校教师的生活水平和承担的经济负担是您所无法估量的。教师是牺牲了自己的时间去出卖劳动力挣钱养家、养老人、养孩子,这也是错吗?请大家想一想教师夫妻月收入共3000元的工资又还房贷,又养孩子,又供老人生活、吃药,还要支付正常生活支出的滋味是什么样的吗?而现在这样的教师比比皆是——两种情况除外,一是两个人中至少一个不是教师,二是两个人的父母家底丰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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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莲 发表于: 2008-10-26 21:15:52

请教育主管部门在迎合有些人的胃口,创造自己的政绩之前想想教育界中最底层人的民计民生吧!求你们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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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秋叶 发表于: 2008-10-26 21:17:21

有偿家教收益的是教师,损害的是是教师、学生、家长和整个教育风气!有多少有偿家教起实质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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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文君 发表于: 2008-10-27 20:08:55

下面引用由平湖秋叶发表的内容:

有偿家教收益的是教师,损害的是是教师、学生、家长和整个教育风气!有多少有偿家教起实质性作用?

赞同,有偿家教目的不是教而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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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江铭 发表于: 2008-10-27 22:02:11

下面引用由一莲发表的内容:

请不要再干涉教师八小时以外的时间了!

请每一个不做普通校教师的人士好好调查一下,普通校教师的生活水平和承担的经济负担是您所无法估量的。教师是牺牲了自己的时间去出卖劳动力挣钱养家、养老人、养孩子,这也...

支持一莲教师的看法,但是无论是哪方面的工作,我们都要有职业道德,不能以攒钱为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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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 发表于: 2008-10-28 12:16:47

家教因人而异,有的学生家教有用,而有的则不然。至于收费问题,那是教师应得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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怦然心动 发表于: 2008-10-29 09:29:55

禁止有偿家教,莫不是提倡无偿家教?既然,教育资源是不均衡的,高考依然是各项教育工作的总指挥棒,家教的需求是不可避免的。在市场经济里,公平是第一法则。请问,我的官大人,教师牺牲休息时间甚至牺牲健康(为了养家糊口,或子女上学)进行家教,你非要他们是免费的。这,公平吗?

要是你们是教师,你们能从心底拥护这项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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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莲 发表于: 2008-10-29 14:07:05

存在就是硬道理!

请问,是在职教师做家教的水平可信还是高中毕业生教初中毕业生的在野家教可信? 我们不做了,自然有人做。这是供求平衡。

无论是不是教师,只能在教学水平高的情况下才会留得住学生。谁想把冤枉钱和孩子的前途丢在一个没有水平的家教面前呢?

再有,实事求是的讲,学校的教师教学水平都高吗?敬业精神都强吗?谁也不瞎,大家都看得见。如果摊上一个水平浅一些的老师,难道孩子就活该倒霉,不该找个家教吗?不该找个优秀教师当家教吗?

醒醒吧,理想化的脑筋也该洗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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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莲 发表于: 2008-10-29 14:13:44

下面引用由季文君发表的内容:

赞同,有偿家教目的不是教而是钱

看来你不相信双赢。请问你是当教师不拿工资吗?工资不是钱吗?你不也是既当了合格教师又拿到钱吗?有责任心的人不分时段,难道你在八小时以外给人辅导就没水平了?难道八小时以外教师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就只配去刷盘子?卖报纸?做保姆?连使用自己的知识的权利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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蜻蜓 发表于: 2008-10-29 18:41:14

教师的13小时之外(没有一个教师是真正的8小时的),谁不想休息?收入高了,你请他去搞家教他也不愿意,但在农村,教师的收入和付出实在难以平衡,一千多元一个月的工资怎样去养家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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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武汉全市民主评议中小学总结大会上,该市教育局局长谢世腰披露,武汉一所中学已经辞退两名违规进行有偿家教的老师;他同时表示,对于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学校就是要敢于“动真格”,那么——

■ 嘉宾

蒋国华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劳凯声 北师大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

■ 专家观点

有偿家教有其合理性

蒋国华:这条消息已经在网络上出现几天了,现在没有什么评论,说明老百姓对这件事

没有特别激烈的看法。我认为,对于这件事要这样看:

第一,此前教育管理部门已经发文对教师的行为规范做出规定,不得进行有偿家教,两名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被辞退,有法规在先,也是经过民主评议的结果。这是任何一个机构要保持其可持续发展、保持活力必须有的规则。

第二,有偿家教的存在是客观事实。对中小学教师来说,叫有偿家教,这跟有些大学教师外出做报告获得收入,性质是一样的。如果有偿家教是在正常上班的八小时以外进行的,而且没有影响到教师的本职工作,是有其合理性的。

对于教师来说,在正常上班时间必须百分之百全身心投入工作。但八小时以外的闲暇时间是自己的,他可以选择加班,多作贡献;也可以选择利用这些时间去劳动,并获得一些收入。但前提是,他一定要保证不影响本职工作。

第三,在市场经济影响下,教师的功能正在多样化。有偿家教的出现,其根源在于目前社会、家长对教育的重视,他们希望培养好自己的下一代,这是很自然的事,本身并没有错。虽然也存在恶性竞争的现象,但毕竟是少数,主流还是正常的。

劳凯声:过去中国的教师,法律上的身份是国家干部,按规定,业余时间是不能做有偿家教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情况不一样了,教师是掌握一定教育教学技能的专业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可以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从事一定的劳动,并获得报酬。

关键要制定好的规则

蒋国华: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东西都在变得多样化。围绕传统的领域,新的东西还会不断出现,这并不奇怪,关键是要对这种潮流进行疏导,管得越死板、越容易出现问题。要看到,大多数教师还是很敬业,也愿意把自己的学生教好。认为有偿家教会有损师德形象,这也是传统的落后观念。挣钱不是坏事,关键是取之有道,如果把应该课上教的东西挪到课下进行,或因到处搞有偿家教而影响了正常课堂教学的质量,那这个教师就是有问题的,学校也决不允许这么做。

学校应定出一套既在理论上符合国家政策,又适合本身实际情况的规则。这个规则要处理好与客观存在的事实之间的关系,而且要适度,过了头就是不合适的。太过严厉的规则等于没有。

制定规则的标准,我认为:首先,其最高目标应该是有利于学校教育、有利于学校的整体利益、有利于把自己的学校搞得更好,而不是拼命管死。此前有些地方针对有偿家教制定规则的尝试之所以不成功,原因就在于太死板。现在好多规则都抱着“堵”的态度,实际上“疏导”的办法会更好。

其次,学校在制定规则时要有自主性,要因地制宜、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有的学校有一定的特殊性,其规则就是要严,哪怕会引起教师流失,有些农村地区,即使不定规则,也不会有教师去做有偿家教。规则的“严”与“宽”,最终目标是有利于教师做好本职工作。 劳凯声:对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教师,特别是公立学校的教师,有服务社会的功能,其服务职能也应该面向不特定的人群。如果教师在正常工作之外去做有偿家教,应该严格把握在不损害其公共服务职能的前提上,如果说完全和他所从事的公立学校的服务没有任何关系,或者利用业余时间去做家教,似乎也没有理由去批评他;但如果损害了这个职能,做有偿家教是有一定问题的。

现在很多地方之所以会禁止公立学校教师去做家教,就是怕有些教师可能会把本来应该在课堂上完成的教学工作,故意留到课下,然后在周末或其他休息时间让学生到自己家里去,通过收费来讲授这些内容。从学校来说,这方面应该严格管理,不能让教师不顾公职的要求,变相去做有偿家教服务。

有偿家教所得应纳税

蒋国华:从理论上讲,有偿家教应该纳入计税的范畴,否则就叫“灰色收入”。

劳凯声:有偿家教属业余劳动所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当然应该纳税;虽然有些地方关于这方面的尝试不怎么成功,但并不等于不该去做。同时,各方面都应该做好相关工作,防止有人借有偿家教之名,从事欺诈等违法行为;学生和家长也应该学会鉴别其中有无水分,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 校长说法

让有偿家教自生自灭

许海峰(江苏省无锡市新区南星小学副校长):外出做家教的教师,一般都是“骨干”教师,他们的能力被学校肯定,他们的业绩被家长传扬,所以他们才有了市场。而那些教育教学业绩平平的老师,根本就是无人问津的。另外,这些教师基本都是刻苦耐劳型:工作之余抽空做家教,也是十分辛苦的。虽然做家教令很多人所不齿,为法规所不容,但我认为做家教总比打麻将等低级娱乐强吧!毕竟做家教也是诚实劳动,只不过不是合理经营罢了。当然,对于那些上课时不好好讲,却让学生跟自己回家补课的老师,我是嗤之以鼻并坚决反对的。因为家长已经出了学费,请老师来教,而老师却眼里只有钱,这就不是为人师表了。 作为一名教育管理者,我是旗帜鲜明地反对家教的,但如果以一名教师或家长的身份来审视家教的话,我又是十分理解家教,主张让家教自生自灭。因为家教是当今升学机制的衍生物,都是随着考试这根指挥棒在转动。等到有一天,我们的千万学生大军不必再去挤那座“独木桥”时,我相信,家教这一时代的产物必将随着时代的变迁而自己消亡。

■ 相关评论

绞杀有偿家教存在悖论

□ 牛蹄筋

在一片惩治有偿家教的“雷声”中,湖北武汉终于“下了点雨”——武汉二中辞退了两名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

对此,笔者只能报以哑然一笑。翻翻过往的“新闻”,扼杀有偿家教的禁令显诸媒体已有些年头,下达禁令的地方也已比比皆是,然而现实发生的家教补习却依然横行于大江南北,名师“挂帅”的补习机构依然在发展壮大。笔者可以断言,两名被动了真格的教师绝对只是有偿家教大军中沧海一粟。

其一,看家教的组织形式,可以粗略地分为私塾式、企业式和校办式三类。在私塾式中,从事家教工作的有一部分是大学生,其余的两类中在职教师占绝对比重。换句话说,在职教师是有偿家教的绝对主体。这正是一种必然——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专职教师当然是最专业的家教者。从供求关系来看,教师做家教舍他其谁?因而,名师荟萃的培训学校、机构肯定是“车水马龙”。这就生出第一个矛盾点:既然搞家教的组织能够堂而皇之地大行于市,那么在这些组织下谋事的教师又怎么成了首当其冲要被清除的呢?

其二,据笔者了解,越是教育教学出色的教师,其从事家教的价码越高。试想,一个连

本职工作都做不好的教师会有人花钱把孩子交给他补习吗?由此可以推断,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有“资质”的。再反过来看,教师要从事有偿家教,应该具备料理好了“责任田”这个前提,否则,荒了“责任田”,谁还敢请他去把技术关?学有余力,可以广泛涉猎;教有余力,难道就不能凭真本事去挣些家用?

其三,绞杀有偿家教难脱“只准州官放火,不让百姓点灯”的嫌疑。校长可以搞讲学,教授可以弄学术,各种“长”还能剪剪彩,为什么教师就不能有偿家教?而且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教师家教“卖”的是知识,其他人群的其他类型的某些劳务来源靠的还是“卖”位置。 因此,笔者以为简单的辞退是胡乱地“釜底抽薪”,其认识症结在于是否把教师当“人”来看。教师首先是“人”,其次才是“教师”!教师也需要买房子、养孩子,当社会上存在现实需求而且有合法平台去跟这个需求接轨时,他们也希望自己的专业技能能够产生效益。 据媒体报道,下达“辞退令”的武汉二中校长董汉利表示,教师的教学精力必须全部放在学校、放在学生身上,如果还有时间在外面进行家教,“不是一名好老师”。笔者以为这是一句“神话”——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全心全意”则更是一个只能永远趋近却永远无法达到的目标。

水至清则无鱼。教师如果做好了本职工作,完成了应尽的责任,没有因为从事家教而耽误教育教学,就由他去吧!

■ 教师看法

有效的规范最重要

陈明海(江苏省句容市天王中心小学教师):我的看法是要疏导,不要一味打击、取缔、批判,对家教市场进行有效的规范,这才是最重要的。教师在校外的有偿家教,从根源上来说可能还是一个经济上的原因。

但近年来,家教开始渐渐变味:鱼龙混杂者有之,滥竽充数者有之,各类培训班、辅导班如雨后春笋。学生能学到多少知识在其次,教师获得多少收益倒成了主要目的,甚至不乏少数人将其作为敛财致富手段。

在处理有偿家教还没有找到一条很好途径的前提下,有关管理部门对有偿家教应该加以规范和引导,制定一些约束性的基本原则。对于那些以赢利为目的,搭建草台班子、不顾教学规律、骗取钱财的家教应该坚决取缔;对于在正常的工作日内开展的有偿家教,如果可能影响其正常教学工作,应该予以制止;对于利用各种方式暗示所教班级学生甚至强迫他们参加有偿补课的教师,应该予以严厉批评和教育;对于教师在节假日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举办的有偿家教,则可以认可。也就是说,对家教进行引导和规范,使有偿家教步入健康、规范的发展轨道。

http://edu.qq.com 2004年 09月 23日 扬子晚报

记者日前与一位盐城某中学的教师谈天,这位教师说,在全省范围内,可能南京的中学教师搞有偿家教是最“疯狂”的了。“暑假里我在南京的妹妹家住了几天,走访了几位大学时的同学,发现他们根本没时间与我叙旧,都在忙着给学生补课,白天补,晚上也补,赚钱好像都赚红眼了。”

那么,南京的中学教师搞有偿家教究竟到了何种程度呢?记者作了一番明察暗访——

车库里的“家教馆”

这里是南京河西地区清凉门大街旁的一个小区。小区每幢楼的一楼都是车库,车库层高大约2米,面积约10平方米。谁能知道,其中的一个车库,竟然是一个“家教馆”!

由于记者就住在这一小区内,记者注意到,从7月初才开始放暑假,这一车库就成了“家教馆”。“主持”的教师是某名牌中学的数学教师。7月中旬,正当南京天气最炎热的时候,这一“家教馆”照开不误。有一次,记者走近这一“家教馆”,只见狭小的车库里坐满了学生,降温设施只有一台电风扇,学生们边抹汗边听课。补课教师见记者走近,警惕地看了一眼,然后迅速关上车库门。也许是这位教师担心这样的高温天气、在这样狭小的空间里补课,学生会中暑,到7月底,他在车库里装了一台空调。一直到记者发稿时,这一小小的“车库家教馆”每天上午、下午都有学生在补课。

地下室成了“小学校”

与上面这位教师相比,记者在另一小区看到的补课场地可要大得多、“正规”得多了——

这是一个地下室,面积约50平方米,室内灯光很明亮,装有柜式空调;课桌椅齐全,能容纳30人同时上课。记者注意到,整个暑假,这一补课场地基本上没有“闲置”过,门庭若市,上午、下午、晚上“三班倒”。一位接送孩子补课的家长告诉记者,补课的教师是一对夫妻,都是重点中学的,分别教英语和语文。补课费用是每个学生每半天60元。记者算了一下:以每天两期、每期30名学生计,这对教师夫妻每天就能收入3600元。如果晚上再“辛苦”一下,每天的收入就能有5000元之巨!有了这样巨额收入的诱惑,难怪这些教师如此“不辞辛劳”了。

年轻教师给自己班的学生“补课”

名牌学校的名牌教师互相介绍补课学生似乎已成为一条“行规”。但并不是每位教师都有学生家长求着补课的,尤其是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的青年教师。那怎么办呢?有的青年教师居然给自己任教的班的学生家长打电话,叫学生去补课。当然是有偿的。

记者的一位朋友就遇到了这样的事。他女儿在一所重点中学上学,班主任去年才工作,教数学的。7月初,他接到这位班主任的电话,要他女儿每天晚上去一个地方补课。他送女

儿到了补课地点一看,几乎全班学生都到了。这位教师并没有提补课要不要钱,但家长心里清楚,这钱是非给不可的。结果,20次课补下来,每位家长都掏了1000元给这个班主任。

家教已成教师“致富”捷径

南通某著名学校原校长告诉记者,南京家教风气之盛,令人费解,“在南京,有偿家教已经成为一些教师致富的捷径。我有两个弟子,在原来学校教了15年书没搞过家教,几年前调到南京的两所名牌中学后,两个人都做家教,其中一个跟我讲,他做家教带了80个学生,我说你这样不影响正常教学吗?他说没关系,这里上课比原来学校简单、轻松。”

记者还了解到一件事:南京某名牌中学想把安徽一特级教师挖过来,但该老师担心到南京后房价很高,一时买不起房子,有所顾虑。此时该校一领导出面保证,到南京后将提供一些家境较好的生源,让他担任家教。到南京后,这位安徽籍教师果然生源滚滚,没过多久便买了很宽敞的房子。

有没有办法遏制有偿家教

实际上,南京的学校也想遏制愈演愈烈的有偿家教,把老师的精力拉回到正常教学上来,提高教学质量,但苦无良方。金陵中学副校长王次伍说:“学校反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制定了四不准:教师不准因为家教而影响了本职工作;不准在上班时间从事家教;不准利用学校教育资源如场地搞家教;教师不准对本班学生实施家教。”其他学校也出台了类似措施,但效果均不理想。例如规定中的“不得利用学校场地”,事实上很多老师把家教搬到自己家里,有的老师一个晚上要接待好几批学生,进进出出,搅得邻居无法安睡,引发纠纷。

去年,南京市教育局出台《南京市有偿家教管理意见》,在五所中学进行试点,试点学校教师从事家教要经学校批准、登记备案,并到税务机关报税后才能从事家教,但执行一年下来,没有哪个老师到学校申请从事家教,真正去登记纳税的教师也几乎没有。南京市教育局有关人士称:“教育局坚决反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但由于没有哪部法律规定教师在8小时以外不可以从事家教,如果规定教师一旦从事家教就给予处分,会引发争议。”

南京一中教研室主任黄乃洋说:“南京可以借鉴上海治理有偿家教的经验,一是加强师德教育,在教师中形成从事有偿家教不光彩,甚至人人喊打的风气,二是加强课堂考核,因为教师搞有偿家教必定会影响本职工作,对于考核通不过的老师要严查,这样老师也不敢因家教而误了本职工作。”他认为,如果真正“重典”治理,有偿家教可能会有所降温。(文/朱新法 刘庆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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