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喷绘及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为甲方制作户外广告等有关事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工程内容、材质及价格:
2、合同总价: 734 元整(人民币)大写柒佰叁肆元整 3、双方责任:
3.1甲方必须有人到现场监督指导。
3.2乙方在工作期间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工程结束后五天内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合同内的总款,如有面积或挂画方式变动,另行计算。
5、工程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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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自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工;
5.2 如因甲方场地及甲方自身原因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或延误工期时,工期顺延,不视为乙方违约。
5.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原因致不能施工的超过8小时以上的)影响工期,工期顺延,不视为乙方违约。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附则: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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