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管理机构建设的问题浅析及对策思考
郭胜男刘俊辉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建设是建立健全公务员制度的内在要求,对保障公务员权益,预防腐败,从而更好的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从我国公务员管理机构现存的问题入手进行分析,借鉴了国外公务员管理机构发展的有益经验,最后就我国如何建设完善公务员管理机构提出一些对策思考。
【关键词】公务员管理机构问题对策
一、我国公务员管理机构存在的问题浅析1.无单独的专门管理机构。200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我国公务员管理的专门机构,而是简称为公务员管理部门,这样的定位不够明晰,并且实际上没有最高决策权。而于2008年成立的国家公务员局虽然名义上是全国性的公务员管理专门机构,但其行政级别仅仅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下属的副部级单位,无法独立行使职权。
2.机构的地位职权不明确。国家公务员局的主要功能是统筹全国公务员事宜,但现实情况是我国实行的是“党管干部”的原则,公务员的管理工作是由党委组织部门与同级人事部门共同管理的。
3.功能配套不完善。我国公务员管理,虽然有配套机构,但更多是形同虚有。原来在人事部、人事厅等各级政府人事部门都设有人事仲裁委员会,但其并没有起到有效的裁决作用。培训机构如各级行政学院广泛存在,所起实际效用也不大。此外仲裁与协调机构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