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1、 为有效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它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3、 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存储。
4、 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危险废物收集、存储、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机关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环保部门负责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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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定期检查库房,并做好检查记录。 对危险品的使用做好出入记录。 打药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得乱扔,要集中收集,并进行焚烧。 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为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元以下处罚,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位于1000-50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