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建立“33321”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为了彻底杜绝个别基层党支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简化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走形式,补材料,降低发展党员工作标准的问题,XX区对应确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转正三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工作流程,努力通过体制机制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
召开三个座谈会。规定在三个关键环节之前,都要由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进行座谈,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将原始的座谈记录存入本人档案,督促党支部全面客观的掌握入党申请人的情况。
落实三次公示。规定在三次座谈会后,三个关键环节前,都要将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表现在所在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使整个发展党员的过程在公开透明中进行。
完善三次会议签字。规定在三个关键环节进行中,都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同时做好会议记录。为了真实客观的反映会议召开的情况,要请到场的党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将会议记录复印并盖章后装入本人档案。
探索双向考察制。针对个别两新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把关不严,一些农村群众试图通过两新组织加入党组织,再将组织关系转回村党组织的苗头问题,XX区要求两新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注重征求党内外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注重征求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形成完整的外调材料。
做好一次预审。规定各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了政审、公示、培训等环节后,准备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前,应预先将发展对象的所有入党材料报上级党(工)委进行预审。由各党(工)委指定专人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详细审阅;发现材料不齐全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支部补报;同意发展的,通知支部履行相关入党手续,以帮助基层党支部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