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衡阳师范学院足球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目的
为推动我院足球运动的广泛开展,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激励大学生自觉锻炼身体的热情,展现当代大学生“团结、拼搏、文明、奋进”的精神风貌。
二、主办单位
衡阳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教务处
四、协办单位
体育系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在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足球场举行。
六、竞赛分组和参加办法
以系(院)为单位组队参加,每系(院)可报1队。
七、比赛资格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并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规定者,均可参加比赛。
八、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比赛采用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为11人制,比赛时间80分钟分为上、下半时各4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为10分钟。
(三)比赛用球:5号球。
(四)比赛采用双败淘汰制进行比赛。
(五)每场比赛替换人数有限,换下后不可以换上。每队比赛只能换5名队员。(换人时必须先到第四官员处填写替补表才可入场比赛)
(六)计分和决定名次办法:
比赛打成平局,不打延长期比赛,以罚球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
(七)比赛红黄牌累计计算,一张红牌自动停赛一场(大会另有追加
者除外),累计两张黄牌自动停赛一场。且红牌需罚款50元/张,罚款从参赛保证金中扣除。
(八)各球队须在开赛前15分钟确定好上场人员给裁判组,在超过规定比赛时间15分钟到场的按弃权处理。
(九)比赛无论天气如何,比赛是否举行由裁判组和组委会决定。
(十)运动员上场比赛之前必须出示学籍证或者身份证。
九、比赛弃权:
比赛弃权则按0:3输球,如果双方都弃权则取消以后的比赛资格,同时不参与任何录取与奖励的评定。下列情况均属比赛弃权;
(一)由于并非不可抗力的原因,未参加完赛程规定的比赛。
(二)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恢复中断比赛。
(三)拒绝按照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更改日期的比赛。
(四)在系(院)队中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有不是本系(院)学生上场比赛的。
(五)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比赛。
十、比赛着装:
(一)各队服装必须整齐,颜色一致,每队必须备有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服装,服装要有清晰醒目的号码。
(二)不能佩带装饰品。
(三)一律穿布面胶钉足球鞋和佩带护腿板上场比赛。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比赛取前8名
(二)特设体育道德风尚奖1个。(按红、黄牌的多少、各系体育部长会议的出勤情况、球队参赛时的出勤和精神面貌情况实行扣分制:红牌扣2分、黄牌扣1分;各系体育部长开会不到者扣2分,迟到者扣1分;球队比赛前15分钟未到的队扣5分,超过规定比赛时间15分钟以上到场的队扣10分;总分100分,如果以上分数都相等就由组委会评判。)
(三)设最佳射手1名。
(四)最佳球员1名。
(五)最佳守门员1名。
(六)获取名次、最佳射手、最佳球员、最佳守门员和道德风尚奖的队,学院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
十二、参赛保证金:
为加强本次比赛的管理力度,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队需向承办单位交纳“参赛保证金”200元,用于对该队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比赛纪律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未发生上述行为的代表队,“参赛保证金”奖励给组织较好的辅导员。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备注:请各系相关负责人通知本系体育部长于11月13日下午4点15分到体育系球类教研室开会并参加抽签,如没到者视为放弃本次比赛。请各系体育部长加入QQ群(226561796)随时关注比赛信息和比赛动态。
衡阳师范学院体育系
二0一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