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石油沥青砂的性能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由天然石油制得的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条件,以及包装、标志、储存、采样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石油蒸馏残余物或残余物竟氧化及调合而制得的道路石油沥青,也适用于溶剂脱沥青工艺及调合方法制得的道路石油沥青。本产品适用于道路铺装。 2、引用标准
GB/T 267 石油产品闪点与燃点测定法(开口杯法) GB/T 4507 石油沥青软化点测定法 GB/T 4508 石油沥青延度测定法 GB/T 4509 石油沥青针入度测定法 GB/T 11147 石油沥青取样法 GB/T 11148 石油沥青溶解度测定法 GB/T 11964 石油沥青蒸发损失测定法 SH 0164 石油产品包装、储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3、产品分类
本标准按照针入度分为7个牌号,即200号、180号、140号、100号甲、100号乙、60号甲、60号乙道路石油沥青。
4、技术要求
注:1、当25℃延度达不到100cm时,如15℃延度不小于100cm,也认为是合格的。 2、蒸发损失后针入度与蒸发前针入度之比乘以100,即为蒸发后针入度比。
具体要求如下
1、 中砂与石油沥青按照重量配比,最适宜的配比是93:7。中砂
的含泥量不超过5﹪.
2、 沥青材料:罐内介质低于80°时,适宜采用60号甲(或60号
乙)道路沥青,或者30号甲(或30号乙)建筑石油沥青;当罐内介质温度高于80°时,适宜采用60号甲(或30号乙建筑石油沥青)道路沥青。
3、 另:60号道路沥青没有,可用70号道路沥青代替,因为罐内
介质温度高于90°,建议采用10号建筑沥青。
4、 我公司一期工程油罐沥青绝缘层采用70号道路石油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