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快播案1月8日的庭审?
DoonnerDie,Nothing is true,Everything is permitted
不局限于庭审内容,说几点感想吧。
1、嘲讽公诉人或者法官,这是不尊敬他人的表现。你可以觉得他不具备计算机常识,但你要尊敬他所代表的法律。
2、发起有罪或无罪投票的人,也是对司法的不尊重。你可以不同意判决的结果,但要尊重司法的权威。所以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前,我不发表对案件的倾向性意见。
3、支持快播的人,无非是希望看 AV 不违法。我也看盗版小说电影动画 AV,但是我知道这并不好。
大家支持的,未必就是合法的。
4、正是这种大家都支持快播的原因,有可能会导致“快播就是用于看 AV”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而在法律上,众所周知的事实是不需要举证的。
5、那么说点法律上的事。
法律有滞后性。且不说现在有没有打击色情的必要性,这个案件涉及的罪名也确实不符合当前互联网色情内容的现状和男人的需求,同类情况还包括用 U 盘复制 AV 卖钱的处罚都很重。然而除非他们能熬到下个刑法修正案,否则还是要按现行法律来处理。
公诉人或者法官对快播和相关技术了解不多,其实正是体现了司法中的回避制度:如果公诉人或者法官是快播用户,可能会因为主观倾向而导致他们偏袒快播,影响其公正和法官的中立。我猜他们可能找不到像我这种从不用快播只用种子搜索神器的人。PS:我窃以为用快播的技术含量要比用种子搜索神器的略低。
其实案件的焦点很简单:1、快播涉黄这事大家都知道,但从法律上说,现有证据能不能证明这一点?2、快播知不知道他们的软件被用于传播 AV?3、快播有没有监管的义务?4、快播有没有去监管?而整个庭审双方的活动也都是围绕这几个焦点展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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