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表
所属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 金额单位:元(列至
主管税务局: 审核人: 日期:
填报说明: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附表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名称对应的企业销售收入明细账的相关数据填报。
2.第18行“企业年度总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3.第19行“销售(营业)收入”:是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1)第1
行。 4.第20行“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一第8、9、15列之和。
5.第21行“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1)第17行。